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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百一十九 志第七十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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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府,一員于盱眙軍。

    尋诏:金國賀正旦人使到阙赴宴等坐次,令與宰臣相對稍南。

    使副上下馬于執政官上下馬處。

    三節人從并于宮門外上下馬。

    立班則于西班,與宰臣相對立。

    仍權移西班使相在東壁宰臣之東。

    十四年正月一日,宴金國人使于紫宸殿。

    文臣權侍郎已上、武臣刺史已上赴坐。

    自後正旦賜宴仿此。

    五月,金國始遣賀天申節使來。

    有司言合照舊例:北使賀生辰聖節使副随宰臣紫宸殿上壽,進壽酒畢,皇帝、宰臣以下同使副酒三行,教坊作樂,三節人從不赴。

    既而三節人從有請,乞随班上壽,诏許之,仍賜酒食。

    遇賀正,人使朝辭在上辛祠官緻齋之内,仍用樂。

    二十九年,以皇太後崩,其賀正使副止就驿賜宴。

    見辭日,賜茶酒,并不舉樂。

     大率北使至阙,先遣伴使賜禦筵于班荊館(在赤岸,去府五十裡),酒七行。

    翌日登舟,至北郭稅亭,茶酒畢,上馬入餘杭門,至都亭驿,賜褥被、钅沙鑼等。

    明日,臨安府書送酒食,閣門官入位,具朝見儀,投朝見榜子。

    又明日,入見。

    伴使至南宮門外下馬,北使至隔門内下馬。

    皇帝禦紫宸殿,六參官起居。

    北使見畢,退赴客省茶酒,遂宴垂拱殿,酒五行,惟從官已上預坐。

    是日,賜茶器名果。

    又明日,賜生饩。

    見之二日,與伴使偕往天竺燒香,上賜沉香、乳糖、齋筵、酒果。

    次至冷泉亭、呼猿洞而歸。

    翌日,賜内中酒果、風藥、花饧,赴守歲夜筵,酒五行,用傀儡。

    正月朔旦,朝賀禮畢,上遣大臣就驿賜禦筵。

    中使傳旨宣勸,酒九行。

    三日,客省簽賜酒食,内中賜酒果。

    遂赴浙江亭觀潮,酒七行。

    四日,赴玉津園燕射,命諸校善射者假管軍觀察使伴之,上賜弓矢。

    酒行樂作,伴射官與大使并射弓,館伴、副使并射弩。

    酒九行,退。

    五日,大宴集英殿,尚書郎、監察禦史已上皆預,學士撰緻語。

    六日,朝辭退,賜襲衣、金帶、大銀器。

    臨安府書送赆儀。

    複遣執政官就驿賜宴。

    晚赴解換夜筵,伴使與北使皆親勸酬,且以衣物為侑。

    次日,加賜龍鳳茶、金鍍合。

    乘馬出北阙門登舟,宿赤岸。

    又次日,複遣近臣押賜禦筵。

     自到阙朝見、燕射、朝辭,共賜大使金千四百兩,副使金八百八十兩,衣各三襲,金帶各三條。

    都管上節各賜銀四十兩,中下節各三十兩,衣一襲、塗金帶一條。

    使人到阙筵宴,凡用樂人三百人,百戲軍七十人,築球軍三十二人,起立球門行人三十二人,旗鼓四十人,并下臨安府差;相撲一十五人,于禦前等子内差,并前期教習之。

     諸國朝貢,其交州、宜州、黎州諸國見辭,并如上儀。

    惟迓勞宴赉之數,則有殺焉。

    其授書皆令有司付之。

    又有西蕃唃氏、西南諸蕃占城、回鹘、大食、于阗、三佛齊、邛部川蠻及溪峒之屬,或比間數歲入貢。

    層檀、日本、大理、注辇、蒲甘、龜茲、佛泥、拂菻、真臘、羅殿、渤泥、邈黎、阇婆、甘眉流諸國入貢,或一再,或三四,不常至。

    注辇、三佛齊使者至,以真珠、龍腦、金蓮花等登陛跪散之,謂之"撒殿"。

     元祐二年,知颍昌府韓缜言:"交阯小國,其使人将及境,臣嘗近弼,難以抗禮。

    按元豐中迓以兵官,餞以通判,使副詣府,其犒設令兵官主之。

    請如故事。

    "仍诏所過郡,凡前宰相、執政官知判者亦如之。

    又诏立回賜于阗國信分物法。

    歲遣貢使雖多,止一加賜。

    又命于阗國使以表章至,則間歲聽一入貢,餘令于熙、秦州貿易。

     禮部言:"元豐著令,西南五姓蕃,每五年許一貢。

    今西南蕃泰平軍入貢,期限未及。

    "诏特許之。

    學士院言:"諸蕃初入貢者,請令安撫、钤轄、轉運等司體問其國所在遠近大小,與見今入貢何國為比,保明聞奏,庶待遇之禮不緻失當。

    "宣和诏蕃國入貢,令本路驗實保明。

    如涉詐僞,以上書詐不實論。

     建炎三年,占城國王遣使進貢,适遇大禮,遂加恩,特授檢校少傅,加食邑。

    自後明堂郊祀,并仿此。

    紹興二年,占城國王遣使貢沉香、犀、象、玳瑁等,答以绫錦銀絹。

     建炎四年,南平王薨,差廣南西路轉運副使尹東玽充吊祭使,賜絹布各五百匹,羊、酒、寓錢、寓彩、寓金銀等,就欽州授其國迎接人,制贈侍中,進封南越王。

    封其子為交阯郡王,遇大禮,并加恩如占城國王。

    淳熙元年,賜"安南國王"印,銅鑄,塗以金。

     紹興七年,三佛齊國乞進章奏赴阙朝見,诏許之。

    令廣東經略司斟量,隻許四十人到阙,進貢南珠、象齒、龍涎、珊瑚、琉璃、香藥。

    诏補保順慕化大将軍、三佛齊國王,給賜鞍馬、衣帶、銀器。

    賜使人宴于懷遠驿。

    淳熙五年,再入貢。

    計其直二萬五千缗,回賜绫錦羅絹等物、銀二千五百兩。

     紹興三十一年正月,安南獻馴象。

    帝曰:"蠻夷貢方物乃其職,但朕不欲以異獸勞遠人。

    其令帥臣告谕,自今不必以馴象入貢。

    "三十二年,孝宗登極,诏曰:"比年以來,累有外國入貢,太上皇帝沖謙弗受,況朕氵京菲,又何以堪!自今諸國有欲朝貢者,令所在州軍以理谕遣,毋得以聞。

    "淳祐三年,安南國主陳日煚來貢,加賜功臣号。

    十一年,再來貢。

    景定三年六月,日煚上表貢獻,乞授其位于其子陳威晃。

    鹹淳元年二月,加安南大國王陳日煚功臣,增"安善"二字;安南國王陳威晃功臣,增"守義"二字,各賜金帶、鞍馬、衣服。

    二年,複上表進貢禮物,賜金五百兩,賜帛一百匹,降诏嘉獎。

     《宋史》 元·脫脫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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