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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百四十 志第九十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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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樂十五(鼓吹上) 鼓吹者,軍樂也。

    昔黃帝涿鹿有功,命岐伯作凱歌,以建威武、揚德風、厲士諷敵。

    其曲有《靈夔競》、《雕鹗争》、《石墜崖》、《壯士怒》之名,《周官》所謂"師有功則凱歌"者也。

    漢有《朱鹭》等十八曲,短箫铙歌序戰伐之事,黃門鼓吹為享宴所用,又有騎吹二曲。

    說者謂列于殿庭者為鼓吹,從行者為騎吹。

    魏、晉而下,莫不沿尚,始有鼓吹之名。

    江左太常有鼓吹之樂,梁用十二曲,陳二十四曲,後周亦十五曲。

    唐制,大駕、法駕、小駕及一品而下皆有焉。

     宋初因之,車駕前後部用金钲、節鼓、掆鼓、大鼓、小鼓、铙鼓、羽葆鼓、中鳴、大橫吹、小橫吹、觱栗、桃皮觱栗、箫、笳、笛,歌《導引》一曲。

    又皇太子及一品至三品,皆有本品鼓吹。

    凡大駕用一千五百三十人為五引,司徒六十四人,開封牧、太常卿、禦史大夫、兵部尚書各二十三人。

    法駕三分減一,用七百六十一人為引,開封牧、禦史大夫各一十六人。

    小駕用八百一十六人。

    太常鼓吹署樂工數少,每大禮,皆取之于諸軍。

    一品已下喪葬則給之,亦取于諸軍。

    又大禮,車駕宿齋所止,夜設警場,用一千二百七十五人。

    奏嚴用金钲、大角、大鼓,樂用大小橫吹、觱栗、箫、笳、笛,角手取于近畿諸州,樂工亦取于軍中,或追府縣樂工備數。

    歌《六州》、《十二時》,每更三奏之。

    (大中祥符六年,以其煩擾,诏罷追集,悉以禁兵充,常隸太常閱集。

    七年,親享太廟,登歌始作,聞廟外奏嚴,遂诏:行禮之次,權罷嚴警;禮畢,仍複故。

    )
凡祀前一日,上禦青城門觀奏嚴。

    若車駕巡幸,則夜奏于行宮前,人數減于大禮,凡用八百八十人。

    (真宗崇奉聖祖,亦設儀衛,别作導引曲,今附之。

    )
《兩朝志》雲:"大駕千七百九十三人,法駕千三百五人,小駕千三十四人,(人數多于前。

    )
銮駕九百二十五人。

    迎奉祖宗禦容或神主祔廟,用小銮駕三百二十五人,上宗廟谥冊二百人,其曲即随時更制。

    " 自天聖已來,帝郊祀、躬耕籍田,皇太後恭謝宗廟,悉用正宮《降仙台》、《導引》、《六州》、《十二時》,凡四曲。

    景祐二年,郊祀減《導引》第二曲,增《奉禋歌》。

    初,李照等撰警嚴曲,請以《振容》為名,帝以其義無取,故更曰《奉禋》。

    其後袷享太廟亦用之。

    大享明堂用黃鐘宮,增《合宮歌》。

    凡山陵導引靈駕,章獻、章懿皇後用正平調,仁宗用黃鐘羽,增《昭陵歌》。

    神主還宮,用大石調,增《虞神歌》。

    凡迎奉祖宗禦容赴宮觀、寺院并神主祔廟,悉用正宮,惟仁宗禦容赴景靈宮改用道調,皆止一曲。

     皇祐中大飨明堂,帝謂輔臣曰:"明堂直端門,而緻齋于内,奏嚴于外,恐失靖恭之意。

    "诏禮官議之,鹹言:"警場本古之{鼓咎}鼓,所謂夜戒守鼓者也。

    王者師行、吉行皆用之。

    今乘輿宿齋,本緣祀事,則警場亦因以警衆,非徒取觀聽之盛,恐不可廢。

    若以奏嚴之音去明堂近,則請列于宣德門百步之外,俟行禮時,罷奏一嚴,亦足以稱虔恭之意。

    "帝曰:"既不可廢,則祀前一夕迩于接神,宜罷之。

    " 熙甯中,親祠南郊,曲五奏,正宮《導引》、《奉禋》、《降仙台》;祠明堂,曲四奏,黃鐘宮《導引》、《合宮歌》:皆以《六州》、《十二時》。

    永厚陵導引、警場及神主還宮,皆四曲,虞主祔廟、奉安慈聖光獻皇後山陵亦如之。

    諸後告遷、升祔、上仁宗、英宗徽号,迎太一宮神像,亦以一曲導引,率因事随時定所屬宮調,以律和之。

     元豐中,言者以鼓吹害雅樂,欲調治之,令與正聲相得。

    楊傑言:"正樂者,先王之德音,所以感召和氣、格降上神、移變風俗,而鼓吹者,軍旅之樂耳。

    蓋鼓角橫吹,起于西域,聖人存四夷之樂,所以一天下也;存軍旅之樂,示不忘武備也。

    '鞮鞻氏掌夷樂與其聲歌,祭祀則龡而歌之,燕亦如之。

    '今大祀,車駕所在,則鼓吹與武嚴之樂陳于門而更奏之,以備警嚴。

    大朝會則鼓吹列于宮架之外,其器既異先代之器,而施設概與正樂不同。

    國初以來,奏大樂則鼓吹備而不作,同名為樂,而用實異。

    雖其音聲間有符合,而宮調稱謂不可淆混。

    故大樂以十二律呂名之,鼓吹之樂則曰正宮之類而已。

    (乾德中,設鼓吹十二案,制氈床十二,為熊罴騰倚之狀。

    每案設大鼓、羽葆鼓、金錞各一,歌、箫、笳各二。

    又有叉手笛,名曰拱宸管,考驗皆與雅音相應,列于宮縣之籍,編之令式。

    )
若以律呂變易夷部宮調,則名混同而樂相紊亂矣。

    "遂不複行。

     元符三年七月,學士院奏:"太常寺鼓吹局應奉大行皇帝山陵鹵簿、鼓吹、儀仗,并嚴更、警場歌詞樂章,依例撰成。

    靈駕發引至陵所,仙呂調《導引》等九首,已令樂工協比聲律。

    "從之。

     政和七年三月,議禮局言:"古者铙歌、鼓吹曲各易其名,以紀功烈。

    今所設鼓吹,唯備警衛而已,未有铙歌之曲,非所以彰休德、揚偉績也。

    乞诏儒臣讨論撰述,因事命名,審協聲律,播之鼓吹,俾工師習之。

    凡王師大獻,則令鼓吹具奏,以聳群聽。

    "從之。

    十二月,诏《六州》改名《崇明祀》,《十二時》改名《稱吉禮》,《導引》改名《熙事備成》,六引内者,設而不作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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