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m>(轉六宅使,有戰功轉西作坊使。
)
如京使(轉莊宅使,有戰功轉東作坊使。
)
洛苑使(轉西作坊使,有戰功轉左藏庫使。
)
内園使(轉東作坊使,有戰功轉内藏庫使。
)
文思轉(轉左藏庫使,有戰功轉右骐骥使。
)
六宅使(轉内藏庫使,有戰功轉左骐骥使。
)
莊宅使(轉右骐骥使,有戰功轉宮苑使。
)
西作坊使(轉左骐骥使,有戰功轉宮苑使。
)
東作坊使(轉宮苑使。
)
左藏、内藏、左右骐骥、宮苑使(并轉皇城使。
)
皇城使(轉遙郡刺史。
凡已上使、副,除皇城系東班,馀并西班。
其東班翰林以下十九司使、副,雖有見在官及遷轉法,并授伎術官。
)
遙郡刺史(轉遙郡團練使,特旨轉正刺史。
)
遙郡團練使(轉遙郡防禦使,特旨轉正團練使。
)
刺史(轉團練使。
)
團練使,遙郡防禦使(轉防禦使。
)
防禦使(轉觀察使。
)
觀察使(轉節度觀察留後。
)
節度觀察留後(轉節度使。
)
節度使
武臣自通事舍人轉橫班例
通事舍人(轉西上閤門副使。
其東上閤門副使,非特恩不遷。
)
東、西上閤門副使(轉引進副使。
)
引進副使(轉客省副使。
)
客省副使(轉西上閤門使。
)
西上閤門使(轉東上閤門使。
)
東上閤門使(轉四方館使。
)
四方館使(轉引進使。
)
引進使(轉客省使。
)
客省使
右内客省使至閤門使謂之橫班,皇城使以下二十名謂之東班,洛苑使以下二十名謂之西班,初猶有正官充者,其後但以檢校官為之,或領觀察使、防禦使、團練使、刺史。
(景祐元年诏:"副使自今改正使,于本額下五資遷之。
"舊無定員,慶曆四年诏:"客省、引進、四方館使各一人,東、西上閤門使共四人,閤門、引進、客省副使共六人,閤門通事舍人八人。
"治平二年,樞密院奏:"嘉祐三年诏:'非軍職當罷、橫行歲滿當遷及有戰功殊績,皆不得除正任。
當遷,則改州名,或加檢校官、勳、封,食邑。
'自降诏以來,正任刺史以上絕升進之望。
今欲因知藩要州郡,或路分總管,如再經改州名或加檢校官、勳、封食邑已及十年者,與遷官,至節度觀察留後止。
又客省、引進、四方館舊置使三員,東、西上閤門舊置使四員,今并增為六員。
閤門、引進、客省,舊制副使六員,今并增為八員。
閤門舊通事舍人八員,今增為十員。
凡所增置,須見任官當遷及有阙乃補。
其皇城使改官及七年,如曾曆邊任、有本路監司總管五人已上共薦者,欲除遙郡刺史至遙郡防禦使止。
"诏:"自今皇城、宮苑副使當磨勘者,各于本班使額自下升五資改諸司使。
其自左藏庫副使已上因酬獎及非次改官者,聽如舊。
馀皆從樞密院之請。
"初,英宗謂執政曰:"諸司副使改轉使,當從供備庫使始,今對行升五資,太優。
"于是合議條奏而為此例。
)
宗室自率府副率至侍中叙遷之制)
太子右内率府副率(轉太子右監門率府率。
)
太子右監門率府率(轉右千牛衛将軍。
)
右千牛衛将軍(轉右監門衛大将軍。
)
右監門衛大将軍(轉遙郡刺史。
)
遙郡刺史(轉遙郡團練使,繼諸王後、見封國公及特旨,即轉正刺史。
)
遙郡團練使(轉遙郡防禦使。
繼諸王後、見封國公及特旨,即轉正團練使。
)
刺史(轉團練使)
團練使(轉防禦使)
防禦使(轉觀察使。
)
觀察使(轉節度觀察留後。
)
節度觀察留後(轉節度使,特旨轉左、右衛上将軍。
)
左、右衛上将軍節度使(轉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。
)
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(轉節度使兼侍中。
)
節度使兼侍中。
内臣自皇城使特恩遷轉例(合該磨勘,并臨時用例,取旨改轉。
)
皇城使(轉昭宣使。
國朝亦有外官為昭宣使者。
)
昭宣使(轉宣政使。
)
宣政使(轉宣慶使。
)
宣慶使(轉景福殿使。
)
景福殿使(轉延福宮使。
)
延福宮使(凡不轉昭宣已上五使者,并轉遙郡。
)
入内内侍省内臣叙遷之制。
)
祗候班(雖有轉官法,近年無遷轉之人,惟叙官者一級當一官,内侍省同。
)
北班内品(轉後苑散内品。
)
後苑散内品(轉後苑勾當事内品)
後苑勾當事内品(轉後苑内品。
)
後苑内品(轉把門内品。
)
把門内品(轉入内内品。
)
入内内品(轉貼祗候内品。
)
貼祗候内品(轉祗候小内品。
)
祗候小内品(轉祗候内品。
)
祗候内品(轉祗候高班内品。
)
祗候高班内品(轉祗候高品。
)
祗候高品(轉祗候殿頭。
)
祗候殿頭
右系責降及責降人保引。
内待班(轉黃門。
)
黃門(轉高班。
)
高班(轉高品。
)
高品(轉殿頭。
)
内侍殿頭(轉内西頭供奉官。
)
内西頭供奉官(轉内東頭供奉官。
)
内東頭供奉官(東頭供奉官已上轉官,依外官。
)
内侍省内臣叙遷之制。
)
祗候班)
後苑散内品(轉散内品。
)
散内品(轉北班内品。
)
北班内品(轉後苑勾當事内品。
)
後苑勾當事内品(轉後苑内品。
)
把門内品、後苑内品(轉内品。
)
内品(轉貼祗候内品。
)
貼祗候内品(轉祗候内品。
)
祗候内品(轉祗候高班内品。
)
祗候高班内品(轉祗候高品。
)
祗候高品)
右系責降及責降人保引(亦有非賣降由奏薦而除者。
入内内侍省同。
)
内侍班
黃門(轉高班。
)
高班(轉高品。
)
高品(轉殿頭。
)
殿頭(轉内西頭供奉官。
)
内西頭供奉官(轉内東頭供奉官。
)
内東頭供奉官(東頭供奉官已上轉官,依外官例。
)
右宋初以來,内侍未嘗磨勘轉官,唯有功乃遷。
至景祐中,诏:"内臣入仕三十年,累有勤勞,經十年未嘗遷者,奏聽旨。
"猶無磨勘定格也。
慶曆以後,其制漸隳。
黃門有勞至減十五年,而入仕才五七年有勞至高品已上者,兩省因著十年磨勘之例,而減年複在其中。
嘉祐六年,樞密院始議厘革。
乃诏:"内臣入仕并三十年磨勘,已磨勘者,其以勞得減年者毋得過五年。
"
選人選京官之制
有出身:
判、司、簿、尉,七考除大理寺丞。
(不及七考,光祿寺丞。
不及五考,大理評事。
不及三考,奉禮郎。
)
初等職官,知令、錄,六考除大理寺丞。
(不及六考,光祿寺丞。
不及三考,大理評事。
)
兩使職官,知令、錄,六考除著作佐郎。
(不及六考,大理寺丞。
不及三考,光祿寺丞。
)
支、掌、防、團判官,六考除太子中允。
(不及六考,著作佐郎。
)
節、察判官,六考除太常丞,(不及六考,太子中允。
)
無出身:
判、司、簿、尉,七考除衛尉寺丞。
(不及七考,大理評事。
不及五考,奉禮郎。
不及三考,守将作監主簿。
)
初等職官,知令、錄,六考除衛尉寺丞。
(不及六考,大理評事。
不及三考,奉禮郎。
)
兩使職官,知令、錄,六考除大理寺丞。
(不及六考,衛尉寺丞,不及三考,大理評事。
)
支、掌、防、團判官,六考除著作佐郎。
(不及六考,大理寺丞。
)
節、察判官,六考除太子中允。
(不及六考,著作佐郎。
)
吏部流内铨諸色入流及循資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