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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百八十二 列傳第四十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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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部郎中。

    太宗飛白書敏中洎張詠二名付中書,曰:"此二人,名臣也,朕将用之。

    "左右因稱其材,并命為樞密直學士。

     時通進、銀台司主出納書奏,領于樞密院,頗多壅遏,或至漏失。

    敏中具奏其事,恐遠方有失事機,請别置局,命官專莅,校其簿籍,诏命敏中與詠領其局。

    太宗欲大任敏中,當途者忌之。

    會有言敏中在法寺時,皇甫侃監無為軍榷務,以賄敗,發書曆詣朝貴求為末減,敏中亦受之。

    事下禦史,按實,嘗有書及門,敏中睹其名,不啟封遣去。

    俄捕得侃私僮诘之,雲其書尋納筒中,瘗臨江傳舍。

    馳驿掘得,封題如故。

    太宗大驚異,召見,慰谕賞激,遂決于登用。

    未幾,拜右谏議大夫、同知樞密院事。

    自郎中至是百餘日,超擢如此。

    時西北用兵,樞機之任,專主謀議,敏中明辨有才略,遇事敏速,凡二邊道路、斥堠、走集之所,莫不周知。

    至道初,遷給事中。

     真宗即位,敏中适在疾告,力起,見于東序,即遣視事。

    進戶部侍郎。

    會曹彬為樞密使,改為副使。

    鹹平初,拜兵部侍郎、參知政事。

    從幸大名,屬宋湜病,代兼知樞密院事。

    時大兵之後,議遣重臣慰撫邊郡,命為河北、河東安撫大使,以陳堯叟、馮拯為副,發禁兵萬人翼從。

    所至訪民疾苦,宴犒官吏,莫不感悅。

    四年,以本官同平章事,充集賢殿大學士。

     故相薛居正孫安上不肖,其居第有诏無得貿易,敏中違诏質之。

    會居正子惟吉嫠婦柴将攜赀産适張齊賢,安上訴其事,柴遂言敏中嘗求娶己,不許,以是陰庇安上。

    真宗以問敏中,敏中言近喪妻不複議婚,未嘗求婚于柴,真宗因不複問。

    柴又伐鼓,訟益急,遂下禦史台,并得敏中質宅之狀。

    時王嗣宗為鹽鐵使,素忌敏中,因對言,敏中議娶王承衍女弟,密約已定而未納采。

    真宗詢于王氏,得其實,以敏中前言為妄,罷為戶部侍郎,出知永興軍。

     景德初,複兵部侍郎。

    夏州李繼遷兵敗,為潘羅支射傷,自度孤危且死,屬其子德明必歸宋,曰:"一表不聽則再請,雖累百表,不得,請勿止也。

    "繼遷卒,德明納款,就命敏中為鄜延路緣邊安撫使,俄還京兆。

     是冬,真宗幸澶淵,賜敏中密诏,盡付西鄙,許便宜從事。

    敏中得诏藏之,視政如常日。

    會大傩,有告禁卒欲倚傩為亂者,敏中密使麾兵被甲伏庑下幕中。

    明日,盡召賓僚兵官,置酒縱閱,無一人預知者。

    命傩入,先馳騁于中門外,後召至階,敏中振袂一揮,伏出,盡擒之,果各懷短刃,即席斬焉。

    既屏其屍,以灰沙掃庭,張樂宴飲,坐客皆股栗,邊藩遂安。

    時舊相出鎮,不以軍事為意。

    寇準雖有重名,所至終日遊宴,則以所愛伶人或付富室,辄厚有得。

    張齊賢倜傥任情,獲劫盜或至縱遣。

    帝聞之,稱敏中曰:"大臣出臨四方,惟敏中盡心于民事爾。

    "于是有複用之意。

    二年,又以德明誓約未定,徙敏中為鄜延路都部署兼知延州,委以經略,改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。

     大中祥符初,議封泰山,以敏中舊德有人望,召入,權東京留守。

    禮成,拜尚書右丞。

     時吏部選人多稽滞者,命敏中與溫仲舒領其事。

    俄兼秘書監,又領工部尚書,充資政殿大學士,賜禦詩褒寵。

    祀汾陰,複為留守。

    敏中以厚重鎮靜,人情帖然,帝作詩遣使馳賜之。

    拜刑部尚書。

    五年,複拜同平章事,充集賢殿大學士,加中書侍郎。

    尋充景靈宮使,宮成,進兵部尚書,為兖州景靈宮慶成使。

     天禧初,加吏部尚書,又為應天院奉安太祖聖容禮儀使。

    進右仆射兼門下侍郎,監修國史。

    是日,翰林學士李宗谔當對,帝曰:"朕自即位,未嘗除仆射,今命敏中,此殊命也,敏中應甚喜。

    "又曰:"敏中今日賀客必多,卿往觀之,勿言朕意也。

    "宗谔既至,敏中謝客,門闌寂然。

    宗谔與其親徑入,徐賀曰:"今日聞降麻,士大夫莫不歡慰相慶。

    "敏中但唯唯。

    又曰:"自上即位,未嘗除端揆,非勳德隆重,眷倚殊越,何以至此。

    "敏中複唯唯。

    又曆陳前世為仆射者勳德禮命之重,敏中亦唯唯,卒無一言。

    既退,使人問庖中,今日有親賓飲宴否,亦無一人。

    明日,具以所見對。

    帝曰:"向敏中大耐官職。

    "徙玉清昭應宮使。

    以年老,累請緻政,優诏不許。

    三年重陽,宴苑中,暮歸中風眩,郊祀不任陪從。

    進左仆射、昭文館大學士,奉表懇讓,又表求解,皆不許。

    明年三月卒,年七十二。

    帝親臨,哭之恸,廢朝三日,贈太尉、中書令,谥文簡。

    五子、諸婿并遷官,親校又官數人。

     敏中姿表瑰碩,有儀矩,性端厚豈弟,多智,曉民政,善處繁劇,慎于采拔。

    居大任三十年,時以重德目之,為人主所優禮,故雖衰疾,終不得謝。

    及追命制入,帝特批曰:"敏中淳謹溫良,宜益此意。

    "其恩顧如此。

    有文集十五卷。

     子傳正,國子博士;傳式,龍圖閣直學士;傳亮,駕部員外郎;傳師,殿中丞;傳範,娶南陽郡王惟吉女安福縣主,為密州觀察使,谥惠節。

     傳亮子經,定國軍留後,谥康懿。

    經女即欽聖憲肅皇後也,以後族贈敏中燕王、傳亮周王、經吳王。

    敏中餘孫繹、绛,并官太子中書。

     論曰:宋至真宗之世,号為盛治,而得人亦多。

    李沆為相,正大光明,其焚封妃之诏以格人主之私,請遷靈州之民以奪西夏之謀,無愧宰相之任矣。

    沆嘗謂王旦,邊患既息,人主侈心必生,而聲色、土木、神仙祠禱之事将作,後王欽若、丁謂之徒果售其佞。

    又告真宗不可用新進喜事之人,中外所陳利害皆報罷之,後神宗信用安石變更之言,馴至棼擾。

    世稱沆為"聖相",其言雖過,誠有先知者乎!王旦當國最久,事至不膠,有謗不校,薦賢而不市恩,救罪辄宥而不費辭。

    澶淵之役,請于真宗曰:"十日不捷,何以處之?"真宗答之曰:"立太子。

    "契丹逾歲給而借币,西夏告民饑而假糧,皆一語定之,偉哉宰相才也。

    惟受王欽若之說,以遂天書之妄,斯則不及李沆爾。

    向敏中恥受贓物之賜以遠其污,預避市舶之嫌以全其廉,堅拒皇甫侃之書以免其累,拜罷之際,喜愠不形,亦可謂有宰相之風焉。

     《宋史》 元·脫脫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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