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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百八十三 列傳第四十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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郊祀恩,封冀國公。

    知邵武軍吳植病,求外徙,因殿中丞餘谔以黃金遺欽若,未至,而植複遣牙吏至欽若第問之。

    欽若執以送官,植、谔皆坐貶。

    初,欽若安撫西川,植為新繁縣尉,嘗薦舉之。

    至是,亦當以失舉坐罪,诏勿問。

    兼譯經使,始赴傳法院,感疾亟歸。

    帝臨問,賜白金五千兩。

    既卒,贈太師、中書令,谥文穆,錄親屬及所親信二十餘人。

    國朝以來宰相恤恩,未有欽若比者。

     欽若嘗言:"少時過圃田,夜起視天中,赤文成'紫微'字。

    後使蜀,至褒城道中,遇異人,告以他日位至宰相。

    既去,視其刺字,則唐相裴度也。

    "及貴,遂好神仙之事,常用道家科儀建壇場以禮神,朱書"紫微"二字陳于壇上。

    表修裴度祠于圃田,官其裔孫,自撰文以紀其事。

     真宗封泰山、祀汾陰,而天下争言符瑞,皆欽若與丁謂倡之。

    嘗建議躬谒元德皇太後别廟,為莊穆皇後行期服。

    議者以為天子當絕傍期,欽若所言不合禮。

    又請置先蠶并壽星祠,升天皇北極帝坐于郊壇第一龛,增執法、孫星位,别制王公以下車辂、鼓吹,以備拜官、婚葬。

    所著書有《鹵簿記》、《彤管懿範》、《天書儀制》、《聖祖事迹》、《翊聖真君傳》、《五嶽廣聞記》、《列宿萬靈朝真圖》、《羅天大醮儀》。

    欽若自以深達道教,多所建明,領校道書,凡增六百餘卷。

     欽若狀貌短小,項有附疣,時人目為"癭相"。

    然智數過人,每朝廷有所興造,委曲遷就,以中帝意。

    又性傾巧,敢為矯誕。

    馬知節嘗斥其奸狀,帝亦不之罪。

    其後仁宗嘗謂輔臣曰:"欽若久在政府,觀其所為,真奸邪也。

    "王曾對曰:"欽若與丁謂、林特、陳彭年、劉承珪,時謂之'五鬼'。

    奸邪險僞,誠如聖谕。

    " 欽若子從益,終贊善大夫,追賜進士及第。

    後無子,以叔之子為後。

     林特字士奇。

    祖揆,仕閩為南劍州順昌令,因家順昌。

    特少穎悟,十歲,谒江南李景,獻所為文,景奇之,命作賦,有頃而成,授蘭台校書郎。

    江南平,僞官皆入見,特袖文以進。

    太宗以為長葛尉,改遂州錄事參軍。

    代還,命中書引對,授大理寺丞、通判隴州,有治狀。

    田重進鎮永興,太宗以重進武人,選特與楊覃并為通判,人賜白金二百兩,給實奉。

    會出兵五路讨李繼遷,督所部轉刍粟,先期以辦。

    呂蒙正辟通判西京留守事。

    蒙正入相,薦之,入判三司戶部勾院。

     梁鼎制置陝西青白鹽,前後上議異同,真宗選特與知永興軍張詠同商利害,所奏合旨。

    累遷尚書祠部員外郎,為戶部副使,诏赴内朝。

    三司副使預内朝,自特始。

    徙鹽鐵副使。

     真宗北征,命同知留司三司公事,遷司封員外郎。

    車駕谒陵,為行在三司副使,诏與劉承珪、李溥比較江淮茶法。

    因裁定新制,歲增課百餘萬,特遷祠部郎中。

    封泰山,祀汾陰,皆為行在三司副使。

    以右谏議大夫權三司使、修玉清昭應宮副使。

    将祀太清宮,遣特儲供具,為行在三司使。

    禮成,進給事中,為修景靈宮副使兼修兖州景靈宮、太極觀。

    昭應宮成,遷尚書工部侍郎,真拜三司使。

    樞密使寇準言特奸邪,又數與争事,帝為出準,特在職如故。

    後罷三司,以戶部侍郎同玉清昭應宮副使。

    兖州宮觀成,遷吏部侍郎。

    天禧元年,為修上《聖祖寶冊》副使,轉尚書右丞。

     時天下完富,丁謂以符瑞、土木迎帝意,而以特有心計,使幹财利佐之。

    然特亦天性邪險,善附會,故謂始終善特,當時與陳彭年等号"五鬼",語在《王欽若傳》。

     仁宗在東宮,以工部尚書兼太子賓客,改詹事。

    丁謂欲引為樞密副使,而李迪執不可。

    仁宗即位,進刑部尚書、翰林侍讀學士。

    謂貶,特亦落職知許州。

    還朝,以戶部尚書知通進銀台司、判尚書都省、勾當三班院。

    特體素羸,然未嘗一日谒告,及得疾,才五日而卒。

    贈尚書左仆射。

    太後遣中使祀奠。

     特精敏,喜吏職,據案終日不倦。

    真宗數訪以朝廷大事,特因有所中傷,人以此憚焉。

    奉诏撰《會計錄》三十卷。

    又為《東封西祀朝谒太清宮慶賜總例》三十六卷。

     子濰、洙。

    濰亦有吏能,曆官至三司鹽鐵副使,以秘書監緻仕,卒。

    洙,官至司農卿、知壽州,臨事苛急,鼓角将夜入州廨,拔堂檻鐵鈎擊殺之。

     丁謂,字謂之,後更字公言,蘇州長洲人。

    少與孫何友善,同袖文谒王禹偁,禹偁大驚重之,以為自唐韓愈、柳宗元後,二百年始有此作。

    世謂之"孫丁"。

    淳化三年,登進士甲科,為大理評事、通判饒州。

    逾年,直史館,以太子中允為福建路采訪。

    還,上茶鹽利害,遂為轉運使,除三司戶部判官。

    峽路蠻擾邊,命往體量。

    還奏稱旨,領峽路轉運使,累遷尚書工部員外郎,會分川峽為四路,改夔州路。

     初,王均叛,朝廷調施、黔、高、溪州蠻子弟以捍賊,既而反為寇。

    謂至,召其種酋開谕之,且言有诏赦不殺。

    酋感泣,願世奉貢。

    乃作誓刻石柱,立境上。

    蠻地饒粟而常乏鹽,謂聽以粟易鹽,蠻人大悅。

    先時,屯兵施州而饋以夔、萬州粟。

    至是,民無轉饷之勞,施之諸砦,積聚皆可給。

    特遷刑部員外郎,賜白金三百兩。

    時溪蠻别種有入寇者,謂遣高、溪酋帥其徒讨擊,出兵援之,擒生蠻六百六十,得所掠漢口四百餘人。

    複上言:黔南蠻族多善馬,請緻館,犒給缗帛,歲收市之。

    其後徙置夔州城砦,皆謂所經畫也。

    居五年,不得代,乃诏舉自代者,于是入權三司鹽鐵副使。

    未幾,擢知制诰,判吏部流内铨。

     景德四年,契丹犯河北,真宗幸澶淵,以謂知郓州兼齊、濮等州安撫使,提舉轉運兵馬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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