貴妃制》,故事,妃當冊命,祁疑進告身非是,以淑明典故問之,淑心知其誤,謂祁曰:"君第進,何疑邪?"祁遂得罪去,其傾側險陂類此。
嘗修《國朝會要》、《三朝訓鑒圖》、《閣門儀制》、《康定行軍賞罰格》,又獻《系訓》三篇,所著别集百餘卷。
子壽朋、複圭。
壽朋字延老。
慶曆初,與弟複圭同試學士院,賜進士出身,判吏部南曹。
使行諸陵,奏言:"昭憲皇後誕育二聖,為國文母,獨以合葬安陵,不及時祭,請更其禮。
"從之。
遷群牧判官,擊斷敏甚。
皇城卒邏其縱遊無度,出知汝州。
盡推職田之入歸前守楊畋;畋死,又經理其家。
以饑歲營州廨勞民,降為荊門軍。
曆開封府推官、戶部判官、知鳳翔府滄州。
滄地震,壞城郭帑庾。
壽朋以席為屋,督吏采繕葺,未數月,複其舊。
括蕪田三萬頃,縱民耕,擇其壯者使習兵。
河方北湧,随塞之,故道狹,壽朋度必東潰,谕居人徙避,後三縣四鎮果墊焉。
司馬光出使。
薦其能,加直史館。
入直舍人院、同修起居注,進戶部、鹽鐵副使。
性疏隽任俠,奉祠西太一宮,飲酒食肉如常時,暴得疾卒。
诏中使撫其孥,賜白金三百兩。
複圭字審言。
通判澶州。
北使道澶,民主驿率困憊。
豪杜氏十八家,詭言唐相如晦後,每赇吏脫免,複圭按籍役之。
知滑州。
兵匠相忿阋,揮所執鐵椎,椎殺争者于廳事,立斬之。
徙知相州。
自太宗時,聚夏人降者五指揮,号"廳子馬",子弟相承,百年無它役。
複圭斥不如格者,選能騎射士補之。
為度支判官、知泾州。
始時二稅之入,三司移折已重,轉運使又覆折之,複圭為奏免,民立生祠。
曆湖北、兩浙、淮南、河東、陝西、成都六轉運使。
浙民以給衙前役,多破産,複圭悉罷遣歸農,令出錢助長名人承募,民便之。
瀕海人賴蛤沙地以生,豪家量受稅于官而占為己有,複圭奏蠲其稅,分以予民。
熙甯初,進直龍圖閣、知慶州。
夏人築壘于其境,不犯漢地。
複圭貪邊功,遣大将李信帥兵三千,授信以陳圖,使自荔原堡夜出襲擊,敗還,複圭斬信自解。
又欲澡前恥,遣别将破其金湯、白豹、西和市,斬首數千級。
後七日,秉常舉國入寇。
禦史謝景溫劾複圭擅興,緻士卒死傷,邊民流離,谪保靜軍節度副使。
歲餘,知光化軍。
張商英言:"夏人謀犯塞之日久矣,與破金湯适相值,非複圭生事。
"乃召判吏部流内铨,知曹、蔡、滄州,還為鹽鐵副使,以集賢殿修撰知荊南,卒。
複圭臨事敏決,稱健吏,與人交不以利害避。
然輕率躁急,無威重,喜以語侵人,獨為王安石所知,故既廢即起。
王博文,字仲明,曹州濟陰人。
祖谏,給事太宗藩邸,為西京作坊副使。
博文年十六,善屬文,舉進士開封府,以回文詩百篇為公卷,人謂之"王回文"。
淳化三年,太宗親試進士,以年少罷歸。
後谏卒官廬州,州守劉蒙叟為言,召試舍人院,為安豐主簿,曆南豐尉,有能名。
調南劍州軍事推官,改大理寺丞,監荊南榷貨務,遷殿中丞。
陳堯咨薦之,試中書,賜進士第,擢知濠州,曆真州。
真宗幸亳,權江、淮制置司事。
改監察禦史、梓州路轉運使。
以疾,請出知海州,徙密州。
負海有鹽場,歲饑,民多盜鬻,吏捕之辄抵死。
博文請弛鹽禁,候歲豐乃複,從之。
除殿中侍禦史。
天禧中,朱能、王先在長安僞為《乾祐天書》,事覺,能既敗死,先與其徒就禽,诏博文乘驿按劾。
博文唯治首惡,脅從者七人,得以減論。
還為開封府判官,丁母憂。
始,博文幼喪父,其母張氏改适韓氏。
及博文在朝,謂子無絕母禮,請得以恩封之。
母死,又謂古之為父後者不為出母服,以廢宗廟祭也。
今喪者皆祭,無害于行服。
乃請解官持服,然議者以喪而祭為非禮。
服除,為三司戶部判官。
出為河北轉運使,遷侍禦史、陝西轉運使。
屬羌撒逋渴以族落數千帳叛,既又寇原州柳泉鎮、環州鹁鴿泉砦,梧州刺史杜澄、内殿崇班趙世隆戰沒。
博文劾奏内侍都知周文質、押班王懷信為泾原、環慶兩路钤轄,提重兵駐大拔砦,玩寇逗留,耗用邊費,請用曹玮、田敏代。
既而文質、懷信坐法,遂以玮知永興軍,使節制邊事。
會玮病不行,又用敏為泾原路總管,寇遂平。
遷尚書兵部員外郎,為三司戶部副使,再遷戶部郎中、龍圖閣待制、判吏部流内铨、權發遣三司使事。
與監察禦史崔暨、内侍羅崇勳同鞫真定府曹汭獄。
及還,權知開封府,進龍圖閣直學士、知秦州。
為走馬承受賈德昌所毀,徙鳳翔府,又徙永興軍。
明年,德昌以贓敗,改樞密直學士,複知秦州。
初,沿邊軍民之逃者必為熟戶畜牧,又或以遺遠羌易羊馬,故常沒者數百人。
其禽生羌,則以錦袍、銀帶、茶絹賞之。
間有自歸,而中道為夏人所得,亦不能辨,坐法皆斬。
博文乃遣習知邊事者,密持信紙往招,至則悉貸其罪,由是歲減殊死甚衆。
朝廷下其法旁路。
又言河西回鹘多緣互市家秦、隴間,請悉遣出境,戒守臣使譏察之。
再遷右谏議大夫,以龍圖閣學士複知開封府。
都城豪右邸舍侵通衢,博文制表木按籍,命左右判官分撤之,月餘畢。
出知大名府,遷給事中。
召權三司使,遂同知樞密院事,逾月而卒。
帝臨奠,贈尚書吏部侍郎。
博文以吏事進,多任劇繁,為政務平恕,常語諸子曰:"吾平生決罪,至流刑,未嘗不陰擇善水土處,汝曹志之。
"然治曹汭獄,議者多謂博文希太後旨,縱崇勳傅緻其罪。
子疇。
疇字景彜,以父蔭補将作監主簿。
中進士第,累遷太常博士。
翰林學士宋祁提舉諸司庫務,薦疇勾當公事。
時有宦官同提舉者,疇辭于中書曰:"翰林先進,疇恐不得事也。
然以朝士大夫而為閹人指使,則疇實恥之。
"
用賈昌朝薦,改編修《唐書》。
仁宗獵近郊,疇引十事以谏。
皇祐中,手诏禁貴戚近習私谒者,疇獻《聖政惟公頌》。
召試,直秘閣,為開封府推官。
宦者李允良訴其叔父死,疑為仇家所毒,請發棺驗視,衆欲許之,疇獨不可。
曰:"苟無實,是無故而暴屍,且安知非允良有奸?"窮治,果與其叔父家有怨。
曆三司度支判官、修起居注、知制诰、權判吏部流内铨,以右谏議大夫權禦史中丞。
時陳升之拜樞密副使,谏官、禦史唐介等奏彈升之不當大用,朝廷持不行,介等争數月不已,乃兩罷之。
而論者謂介等為衆人遊談所誤。
疇疏言:"浮華險薄之徒,往來谏官、禦史家,掎摭人罪,浸以成俗,請出诏戒勵。
"從之。
遷給事中。
英宗既即位,感疾,皇太後垂簾聽政。
其後帝疾平,猶未禦正殿,疇上疏請禦朝聽政。
及永昭陵複土,祭仁宗虞主于集英殿,以宗正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