屈于此,則不得伸于彼矣。
"一切繩之以法,然退未嘗不稱其賢。
再遷尚書兵部員外郎,改直史館、知陝州,徙晉州。
為河東轉運使、三司度支副使,遷刑部郎中、天章閣待制、河北都轉運使,留為侍讀。
卒,特贈右谏議大夫。
甫性勁果,善持論,有文集七卷,著《唐史記》七十五卷。
每言唐君臣行事,以推見當時治亂,若身履其間,而聽者曉然,如目見之。
時人言:"終日讀史,不如一日聽孫論也。
"《唐史》藏秘閣。
謝绛,字希深,其先陽夏人。
祖懿文,為杭州鹽官縣令,葬富陽,遂為富陽人。
父濤,以文行稱,進士起家,為梓州榷鹽院判官。
李順反成都,攻陷州縣,濤嘗畫守禦之計。
賊平,以功遷觀察推官,權知華陽縣。
亂亡之後,田廬荒廢,诏有能占田而倍入租者與之,于是腴田悉為豪右所占,流民至無所歸。
濤收诏書,悉以田還主。
改秘書省著作佐郎、知興國軍。
還,以治行召對長春殿,命試學士院。
會契丹入寇,真宗議親征,時曹、濮多盜,而契丹聲言趨齊、郓,以濤知曹州。
屬縣賦稅多輸睢陽助兵食,是歲霖潦,百姓苦于轉送,濤悉留不遣。
奏曰:"江、淮漕運,日過睢陽,可取以饷軍。
願留曹賦繇廣濟河以饋京師。
"轉運使論以為不可,诏從濤奏。
嘗使蜀還,舉所部官三十餘人。
宰相疑以為多,濤曰:"有罪,願連坐之。
"奉使舉官連坐,自濤始。
久之,用馮拯薦,複召試,以尚書兵部員外郎直史館,遂兼侍禦史知雜事。
真宗山陵靈駕所經道路,有司請悉壞城門、廬舍,以過車輿象物。
濤言:"先帝車駕封祀,儀物大備,猶不聞有所毀撤,且遺诏從儉薄。
今有司治明器侈大,以勞州縣,非先帝意,願下少府裁損之。
"進直昭文館,累官至太子賓客。
绛以父任試秘書省校書郎,舉進士中甲科,授太常寺奉禮郎、知汝陰縣。
善議論,喜談時事,嘗論四民失業,累數千言。
天禧中,上疏謂宋當以土德王天下。
時大理寺丞董行父,請用天為統,以金為德。
诏兩制議,皆言:"用土德,則當越唐上承于隋;用金德,則當越五代紹唐。
而太祖實受終周室,豈可弗遵傳繼之序?"绛、行父議皆黜不用。
楊億薦绛文章,召試,擢秘閣校理、同判太常禮院。
丁母憂,服除,仁宗即位,遷太常博士。
用鄭氏《經》、唐故事議宣祖非受命祖,不宜配享感生帝,請以真宗配之。
翰林學士承旨李維以為不可。
尋出通判常州。
天聖中,天下水旱、蝗起,河決滑州,绛上疏曰:
去年京師大水,敗民廬舍,河渠暴溢,幾冒城郭;今年苦旱,百姓疫死,田谷焦槁,秋成絕望:此皆大異也。
按《洪範》、京房《易傳》皆以為簡祭祀,逆天時,則水不順下;政令逆時,水失其性,則壞國邑,傷稼穑;颛事者知,誅罰絕理,則大水殺人;欲德不用,茲謂張,厥災荒;上下皆蔽,茲謂隔,其咎旱:天道指類示戒,大要如此。
陛下夙夜勤苦,思有以上塞時變,固宜策告殃咎,變更理化,下罪己之诏,修順時之令,宣群言以導壅,斥近幸以損陰。
而聖心優柔,重在改作,号令所發,未聞有以當天心者。
夫風雨、寒暑之于天時,為大信也;信不及于物,澤不究于下,則水旱為沴。
近日制命,有信宿辄改,适行遽止,而欲風雨以信,其可得乎?天下之廣,萬幾之衆,不出房闼,豈能盡知?而在廷之臣,未聞被數刻之召,吐片言之善,朝夕左右,非恩澤即佞幸,上下皆蔽,其應不虛。
昔兩漢日食、地震、水旱之變,則策免三公,以示戒懼。
陛下進用丞弼,極一時之選,而政道未茂,天時未順,豈大臣輔佐不明邪?陛下信任不笃邪?必若使之,宜推心責成,以極其效;謂之不然,則更選賢者。
比來奸邪者易進,守道者數窮,政出多門,俗喜由徑。
聖心固欲盡得天下之賢能,分職受業;而宰相方考賢進吏,無敢建白。
欲德不用之應,又可驗矣。
今陽驕莫解,蟲孽漸熾,河水妄行。
循故道之迹,行尋常之政,臣恐不足回靈意、塞至戒。
古者,谷不登則虧膳,災屢至則降服,兇年不塗塈。
願下诏引咎,損太官之膳,避路寝之朝,許士大夫斥諱上聞,譏切時病。
罷不急之役,省無名之斂,勿崇私恩,更進直道,宣德流化,以休息天下。
至誠動乎上,大惠浃于下,豈有時澤之艱哉!
仁宗嘉納之。
會修國史,以绛為編修官,史成,遷祠部員外郎、直集賢院。
時濤官西京,且老矣,因請便養,通判河南府。
又論:"唐室麗正、史官之局,并在大明、華清宮内。
太宗皇帝肇修三館,更立秘閣于升龍門左,親為飛白書額,作贊刻石閣下。
景德中,圖書浸廣,真宗皇帝益以内帑四庫。
二聖數嘗臨幸,親加勞問,遞宿廣内者,有不時之召。
人人力道術、究藝文,知天子尊禮甚勤,而名臣高位,繇此其選也。
往者遭遘延燔,未遑中葺,或引兩省故事,别建外館,直舍卑喧,民櫩叢接。
大官衛尉,供拟滋削,虧體傷風,莫茲為甚。
陛下未嘗迂翠華、降玉趾,寥寥冊府,不聞輿馬之音,曠有日矣。
議者以謂慕道不笃于古,待士少損于前。
士無延訪之勤,而因循相尚,不自激策,文雅漸弊,竊為聖朝惜之。
願辟内館,以恢景德之制。
"诏可。
绛雖在外,猶數論事。
奏言:"近歲不逞之徒,托言數術,以先生、處士自名,秃巾短褐,内結權幸,外走州邑,甚者矯誣诏書,傲忽官吏。
請嚴禁止。
嘗以墨敕賜封号者,追還之。
"
還權開封府判官,言:
蝗亘田野,坌人郛郭,跳擲官寺,井郾皆滿。
魯三書螟,《谷梁》以為哀公用田賦虐取于民。
朝廷斂弛之法,近于廉平,以臣愚所聞,似吏不甚稱而召其變。
凡今典城牧民,有颛方面之執:才者掠功取名,以嚴急為術,或辯僞無實,數蒙獎錄;愚者期會簿書,畏首與尾。
二者政殊,而同歸于弊。
夫為國在養民,養民在擇吏,吏循則民安,氣和而災息。
願先取大州邑數十百,诏公卿以下,舉任州守者,使得自辟屬縣令長,務求術略,不限資考。
然後寬以約束,許便宜從事。
期年條上理狀,或徙或留,必有功化風迹,異乎有司以資而任之者焉。
漢時,诏問京房災異可息之術,房對以考功課吏。
臣願陛下博訪理官,除煩苛之命;申敕計臣,損聚斂之役。
勿起大獄,勿用躁人,務靜安,守淵默。
《傳》曰:"大侵之禮,百官備而不制。
言省事也。
"如此而沴氣不弭,嘉休不至,是靈意讠讕,而聖言罔惑欤。
會郭皇後廢,绛陳《詩白華》,引申後、褒姒事以諷,辭甚切至。
徙三司度支判官,再遷兵部員外郎。
上言:"迩來用物滋侈,賜予過制,禁中須索,去年計為缗錢四十五萬。
自今春至四月,已及二十餘萬。
比诏裁節費用,而有司移文,但求鹹平、景德簿書。
簿書不存,則無所措置。
臣以謂不若推近及遠,遞考歲用而裁節之,不必鹹平、景德為準也。
"
初,诏罷織密花透背,禁人服用,且雲自掖庭始。
既而内人賜衣,複取于有司。
又後苑作制玳瑁器,索龜筒于市。
龜筒,禁物也,民間不得有,而索不已。
绛皆論罷之。
又言:"号令數變則虧國體,利害偏聽則惑聰明。
請者務欲各行,而守者患于不一。
請罷内降,凡诏令皆由中書、樞密,然後施行。
"因進《聖治箴》五篇。
以父憂去,服除,擢知制诰,判吏部流内铨、太常禮院。
吏部拟官,舊視職田有無,不問多寡,以是不均。
绛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