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丕師颃張茂直梁颢(子固)楊徽之(楊澈)呂文仲王著呂祐之潘慎修杜鎬查道(從兄陶)
韓丕,字太簡,華州鄭人。
父杲,晉開運中,為曲陽主簿,契丹攻城,陷沒焉。
母改适他氏。
丕幼孤貧,有志操,讀書于骊山、嵩陽,通《周易》、《禮記》,為人講說。
常有山林之志,家雖甚貧,處之晏如。
年長,始學文。
開寶中,鄭牧知文州,與之偕行,遂薄遊兩川。
及牧知成都,劉熙古延置門下,掌書奏,以孫女妻之。
太平興國三年舉進士,聲名籍甚,公卿多薦之者。
嘗著《孟母碑》、《返魯頌》,人多諷誦之。
解褐大理評事、通判衡州。
石熙載薦其文行,代還,以文學試中書,擢著作佐郎、直史館,賜绯魚。
未幾,改左拾遺。
八年,遷職方員外郎、知制诰。
雍熙初,加虞部郎中。
二年,與賈黃中、徐铉同知貢舉。
丕屬思艱澀,及典書命,傷于稽緩。
宰相宋琪性褊急,常加督責,或申以諧谑,丕不能平。
又舍人王祐以前輩負氣,每陵轹面折之。
丕乃表求外郡,出知虢州,就改職方郎中。
端拱初,拜右谏議大夫,賜金紫,知河陽、濠州。
丕起寒素,以沖澹自處,不奔競于名宦,太宗甚嘉重之。
淳化二年,召入為翰林學士,終以遲鈍不敏于用。
俄罷職,充集賢殿修撰、知均州。
就遷給事中、工部侍郎,徙金州。
召還,充史館修撰,又出知滁州,就加禮部。
大中祥符二年,卒。
丕純厚畏慎,似不能言者。
曆典州郡,雖不優于吏事,能以清介自持,時稱其長者雲。
師颃,字霄遠,大名内黃人。
父均,後唐長興二年進士,終永興節度判官,因家關右。
颃少笃學,與兄頌齊名。
建隆二年舉進士,窦儀典貢舉,擢之上第。
釋褐耀州軍事推官,以疾解,久不赴調。
開寶中,複為解州推官。
太平興國初,召還,遷大理寺丞、陝西河北轉運判官,就改著作佐郎。
秩滿,遷監察禦史、通判永興軍府。
坐秦王廷美假公帑缗錢,左授乾州團練副使,尋複舊官。
六年,改殿中侍禦史、通判邠州。
徙知簡州,轉起居舍人。
以公累去官,複為殿中侍禦史,知資、眉二州。
颃所至,以簡靜為治,蜀人便之。
代還,遷侍禦史、知安州,賜缗錢二十萬。
移朗州,超拜工部郎中,命知陝州,賜金紫。
時西鄙用兵,餫道所出,軍士多亡命,嘯聚山林為盜。
颃嚴其巡捕,盜越他境。
改刑部郎中,未幾召還。
真宗以其舊人,素負才望,而久次于外,累召對,詢其文章。
颃謙遜自晦,上益嘉之。
翌日,命以本官知制诰,兼史館修撰。
鹹平二年,與溫仲舒、張詠同知貢舉。
明年,召入翰林為學士。
五年,複與陳恕同典貢部,又知審官院、通進銀台封駁司。
俄卒,年六十七。
诏遣官護葬,給其子仲回秘書丞奉終喪。
颃曠達夷雅,搢紳多慕其操尚。
有集十卷。
子三人:仲回,端拱元年進士及第,至太常博士;仲宰,國子博士;仲說,殿中丞。
張茂直,字林宗,兖州瑕丘人。
父延升,以經術教授鄉裡。
茂直方弱冠,慕容彥超據州城,驅之守陴。
及周師破敵,擁城守者列坐,将斬之。
有卒挾刃謂茂直曰:"汝發甚鬒,惜為頸血所污,可先斷之。
"茂直許焉。
刃未及發,會得釋。
後勵志于學。
開寶中,州将器其為人,首薦之,且給錢五萬,以助其裝。
二年,登進士第,解褐海州推官,進司農寺丞、通判泰州。
為轉運使韋務升誣奏,徙監梓州富國監。
代還,自陳得雪。
複通判靜安軍。
軍不領縣,城闉之外,即深州之下博,茂直奏割下博隸焉。
進秩著作佐郎。
扈蒙薦其才,改秘書丞。
會福州民訟田,命茂直按之,将行,留不遣。
參知政事李至稱其端實,命入益王元傑府為記室參軍。
王好學,多為詩什,遇茂直甚厚。
雖受時果之賜,亦分饷焉。
王嘗遣使征詩,茂直援筆而就,甚稱賞之。
端拱元年,召對,賜金紫。
數日,改度支員外郎,三遷本曹郎中。
真宗居藩時,茂直與朱昂并在諸王府,每預宴集,屢因酬唱識其名。
即位,選用舊臣,得茂直及昂,與梁周翰、師颃輩相繼知制诰。
茂直既入西閣,會元傑生旦,遣持禮币為賜,複至舊府,時人榮之。
茂直淳至寡言,晚年多疾,才思梗澀不稱職。
改秘書少監,出知颍州。
鹹平四年,卒,年七十五。
子成列,端拱二年進士及第;成務,比部員外郎。
梁颢,字太素,郓州須城人。
曾祖涓,成武主簿。
祖惟忠,以明經曆佐使府,至天平軍節度判官。
父文度早世,颢養于叔父。
王禹偁始與鄉貢,颢依以為學,嘗以疑義質于禹偁,禹偁拒之不答。
颢發憤讀書,不期月,複有所質,禹偁大加器賞。
初舉進士,不中第,留阙下。
獻疏曰:
臣曆觀史籍,唐氏之禦天下也,列聖間出,人文闡燿,尚且渴于共治,旁求多彥,設科之選,逾四十等。
當時秉筆之士,彬彬翔集,表著所以。
左右前後,有忠有良,導化原、樹治本者,享三百年,得人之由也。
五代不競,茲制日淪。
國家興儒,追風三代。
方今科名之設,俊造畢臻,秉筆者如林,趨選者如雲。
貢于諸侯,考于春官,陛下躬臨慎擇,必盡至公。
奈何所取不出于詩賦、策論,簡于心者援而陟之,咈于心者推而黜之,甯無濫陟枉黜之失耶?其間阘茸妄進,濫廁科場者,間亦有之。
若曰陛下嘉惠孤寒沉滞之士,罔計賢否,悉拔而登之,一視同仁。
臣竊謂此非确論。
蓋聖人在上,則内君子而外小人。
若薰莸同器,甚非所以正人倫、淳風俗也。
況丘園之下,豈無宏才茂德之士。
陛下誠能設科以擢異等之士,俾陳古今之治亂、君臣之得失、生民之休戚、賢愚之用舍,庶幾有益于治,不特詩賦、論策之小技,以應有司之求而已。
疏上,不報。
雍熙二年,複舉進士,廷試,方禹中獻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