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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百五 列傳第六十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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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召試學士院,賜進士及第。

    以試秘書省校書郎知衢州龍遊縣,再補蕲州錄事參軍,國子監薦為直講。

    驸馬都尉李遵勖守澶州,辟簽書鎮甯軍節度判官事。

    遷大理寺丞、知河間縣,再遷太常博士。

    用近臣薦,為集賢校理、通判單州。

    會巡檢部卒李素合州卒二百餘人,謀殺巡檢使,入鼓角門,州将不敢出。

    偉挺身往問曰:"若屬何為而反?"俱曰:"将有訴于州,非反也。

    "偉曰:"持兵來,非反而何?若屬皆有父母妻子,以一朝忿而欲魚肉之乎?"悉令投兵,坐籍首惡得十餘人,斬之。

    徙知祥符縣、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,權開封府判官,又判三司開拆司,累遷尚書兵部員外郎、同修起居注。

     偉清慎,無治劇才,常秉小笏以朝。

    知制诰缺。

    中書以偉名進。

    仁宗曰:"此非秉小笏者邪?"遂命知制诰,權谏院。

    嘗曰:"谏臣宜陳列大事,細故何足論。

    "然當時譏其亡補。

    遷刑部郎中,為翰林學士。

    祀明堂,遷右司郎中、判太常寺,為群牧使兼侍讀學士,進中書舍人。

    卒,贈尚書禮部侍郎。

     纮字望之,以蔭曆官知鄞縣。

    鄞濱海,惡少販魚鹽者,群居洲島,或掠商人财物入海,吏不能禁。

    纮至,設方略,使識者質惡少船,及歸,始給還,且戒谕之,由是不敢為盜。

    以億文獻,賜進士出身。

    通判越州,知筠州,提點江東刑獄,除轉運、按察使。

    江東饑,纮開義倉赈之,吏持不可。

    纮曰:"義倉,為民也,稍稽,人将殍矣。

    " 纮禦下急,常曰:"不法之人不可貸。

    去之,止不利一家爾,豈可使郡邑千萬家俱受害邪?"聞者望風解去,或過期不敢之官。

    與王鼎、王綽号"江東三虎"。

    坐降知衡州,徙越州。

    為荊南轉運使,徙福建,不赴,知湖州,複為江東轉運使。

    官至太常少卿,卒。

    纮性嚴,雖家居,兒女不敢妄言笑。

    聚書數萬卷,手抄事實,名《窺豹篇》。

     晁迥,字明遠,世為澶州清豐人,自其父佺,始徙家彭門。

    迥舉進士,為大理評事,曆知嶽州錄事參軍,改将作監丞,稍遷殿中丞。

    坐失入囚死罪,奪二官。

    複将作丞,監徐、婺二州稅,遷太常丞。

    真宗即位,用宰相呂端、參知政事李沆薦,擢右正言、直史館。

    獻《鹹平新書》五十篇,又獻《理樞》一篇。

    召試,除右司谏、知制诰,判尚書刑部。

     帝北征,雍王元份留守京師,加右谏議大夫,為判官,進翰林學士。

    未幾,知審官院,為明德、章穆二園陵禮儀使,同修國史。

    知大中祥符元年貢舉。

    封泰山,祀汾陰,同太常詳定儀注,累遷尚書工部侍郎。

    使契丹,還,奏《北庭記》,加史館修撰、知通進銀台司。

    獻《玉清昭應宮頌》,其子宗操繼上《景靈宮慶成歌》。

    帝曰:"迥父子同獻歌頌,搢紳間美事也。

    " 史成,擢刑部侍郎,進承旨。

    時朝廷方修禮文之事,诏令多出迥手。

    嘗夜召對,帝令内侍持燭送歸院。

    方盛暑,為蠲宿直,令三五日一至院;迥辭以非故事,乃聽俟秋還直。

    遷兵部侍郎,請分司西京,特拜工部尚書、集賢院學士、判西京留司禦史台。

    賜一子官河南,以就養。

     仁宗即位,遷禮部尚書。

    居台六年,累章請老,以太子少保緻仕,給全俸,歲時賜赉如學士。

    天聖中,迥年八十一,召宴太清樓,免舞蹈。

    子宗悫為知制诰,侍從同預宴。

    迥坐禦史中丞之南,與宰臣同賜禦飛白大字。

    既罷,所以寵赉者甚厚,進太子少傅。

    後複召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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