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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百五十七 列傳第一百一十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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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守河津,追削官秩。

     長子薊,至閣門宣贊舍人。

    從父戰,箭貫左臂,拔出之,病創死。

    紹興四年,中子藓以灌事泣訴于朝,诏複履正大夫、忠正軍承宣使。

     李熙靖,字子安,常州晉陵人,唐衛公德裕九世孫也。

    祖均、父公弼皆進士第。

    公弼,崇甯初通判潞州,以議三舍法不便,使者劾其沮格诏令,坐削黜以死。

    熙靖擢第,又中詞學兼茂,選為辟雍錄、太學正,升博士。

    以父老丐外,除提舉淮東學事便養,命下,乃得河東;而為淮東者,臧祐之也。

    蓋省吏取祐之賂,辄易之。

    或教使自言,熙靖曰:"事君不擇地,吾其可發人之私,求自便也?"宰相聞而賢之,留為兵部員外郎。

    遭父憂去,還,為右司員外郎。

     王黼以太宰領應奉司,又方事燕雲,立經撫房于中書獨專之,他執政皆不得預。

    熙靖與言曰:"應奉之職,非宰相所當預。

    尚書、樞密皆有兵房,足以治疆事,經撫何為者哉?"黼積不樂。

    同列五人皆躐跻禁從,獨滞留四年。

    都水丞失職,移過于熙靖,貶其兩秩,又将左轉為國子司業,執政交言不可,僅遷太常少卿。

    黼罷,乃拜中書舍人,蔡攸又惡之,出知拱州。

     越兩月,複以故官召,入對言:"燕山雖定,宜益謹思患豫防之戒。

    "徽宗曰:"《詩》所謂'迨天之未陰雨,徹彼桑土,綢缪牖戶'者是也。

    "熙靖進曰:"孔子雲:'為此詩者,其知道乎!能治其國家,誰敢侮之?'願陛下為無疆之計。

    "帝嘉之。

     靖康初,同譚世勣事龍德宮,改顯谟閣待制、提舉醴泉觀。

    道君待之甚厚,常從容及内禅事,曰:"外人以為吳敏功,殊不知此自出吾意耳,吾苟不欲,人言且滅族,誰敢哉?或謂吾似唐睿宗上畏天戒,故為之,吾有此心久矣。

    "熙靖再拜賀。

    敏聞而忌之,以進對不時受罰。

     既拒張邦昌之命,憂憤廢食,家人進粥藥寬譬之,終無生意。

    故人視其病,相持啜泣,索筆書唐王維所賦"百官何日再朝天"之句,明日遂卒,年五十三,與世勣同贈端明殿學士。

     王雲,字子飛,澤州人。

    父獻可,仕至英州刺史、知泸州。

    黃庭堅谪于涪,獻可遇之甚厚,時人稱之。

    雲舉進士,從使高麗,撰《雞林志》以進。

    擢秘書省校書郎,出知簡州,遷陝西轉運副使。

    宣和中,從童貫宣撫幕,入為兵部員外郎、起居中書舍人。

     靖康元年,以給事中使斡離不軍,議割三鎮以和。

    使還,傳道斡離不之意,以為黏罕得朝廷所與餘睹蠟書,堅雲中國不可信,欲敗和約。

    執政以為不然,罷為徽猷閣待制、知唐州。

     金人陷太原,召拜刑部尚書,再出使,許以三鎮賦入之數。

    雲至真定,遣從吏李裕還言:"金人不複求地,但索五辂及上尊号,且須康王來,和好乃成。

    "欽宗悉從之,且命王及馮澥往。

    未行,而車辂至長垣,為所卻,雲亦還。

    澥奏言雲誕妄誤國,雲言:"事勢中變,金人必欲得三鎮,不然,則進兵取汴都。

    "中外震駭,诏集百官議,雲固言:"康王舊與斡離不結歡,宜将命。

    "帝慮為所留,雲曰:"和議既成,必無留王之理,臣敢以百口保之。

    "王遂受命,而雲以資政殿學士為之副。

     頃雲奉使過磁、相,勸兩郡徹近城民舍,運粟入保,為清野之計,民怨之。

    及是,次磁州,又與守臣宗澤有憾。

    于是王出谒嘉應神祠,雲在後,民遮道谏曰:"肅王已為金人所留,王不宜北去。

    "厲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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