門十九,以畜洩水利。
又廣屬郡常平倉儲畜至二百萬,以待兇歲。
凡所規畫,後皆便之。
遷工部郎中,坐失按蕲州王蒙正故入部吏死罪,降知洪州。
徙廣州,辭不行。
是時發運司既複置使,乃以為發運使,未至,召修起居注。
元昊反,建請複民兵。
除天章閣待制、河東路計置糧草。
受诏料揀河東鄉民可為兵者,諸路視以為法。
進兵部郎中、權知開封府,馭吏嚴肅,屬縣無追逮。
時宋庠、鄭戩、葉清臣皆宰相呂夷簡所不悅,遵路與三人雅相厚善,夷簡忌之,出知宣州。
上《禦戎要略》、《邊防雜事》二十篇。
徙陝西都轉運使,遷龍圖閣直學士、知永興軍,被病猶決事不辍,手自作奏。
及卒,仁宗聞而悼之,诏遣官護喪還京師。
遵路幼聰敏,既長,博學知大體。
母喪,廬墓蔬食終制。
性夷雅慎重,寡言笑,善筆劄。
其為政簡易不為聲威,立朝敢言,無所阿倚。
平居廉儉無他好,既沒,室無長物,其友範仲淹分奉赒其家。
子瑛,為尚書比部員外郎,不待老而歸。
趙尚寬,字濟之,河南人,參知政事安仁子也。
知平陽縣。
鄰邑有大囚十數,破械夜逸,殺居民,将犯境,尚寬趣尉出捕,曰:"盜謂我不能來,方怠惰,易取也。
宜亟往,毋使得散漫,且為害。
"尉既出,又遣徼巡兵蹑其後,悉獲之。
知忠州,俗畜蠱殺人,尚寬揭方書市中,教人服藥,募索為蠱者窮治,置于理,大化其俗。
轉運使持鹽數十萬斤,譚民易白金,期會促,尚寬發官帑所儲副其須,徐與民為市,不擾而集。
嘉祐中,以考課第一知唐州。
唐素沃壤,經五代亂,田不耕,土曠民稀,賦不足以充役,議者欲廢為邑。
尚寬曰:"土曠可益墾辟,民稀可益招徕,何廢郡之有?"乃按視圖記,得漢召信臣陂渠故迹,益發卒複疏三陂一渠,溉田萬餘頃。
又教民自為支渠數十,轉相浸灌。
而四方之民來者雲布,尚寬複請以荒田計口授之,及貸民官錢買耕牛。
比三年,榛莽複為膏腴,增戶積萬餘。
尚寬勤于農政,治有異等之效,三司使包拯與部使者交上其事,仁宗聞而嘉之,下诏褒焉,仍進秩賜金。
留于唐凡五年,民像以祠,而王安石、蘇轼作《新田》、《新渠》詩以美之。
徙同、宿二州,河中府神勇卒苦大校貪虐,刊匿名書告變,尚寬命焚之,曰:"妄言耳。
"衆乃安。
已而奏黜校,分士卒隸他營。
又徙梓州。
尚寬去唐數歲,田日加辟,戶日益衆,朝廷推功,自少府監以直龍圖閣知梓州。
積官至司農卿,卒,诏賜錢五十萬。
高賦子正臣,中山人。
以父任為右班殿直。
複舉進士,改奉禮郎,四遷太常博士。
曆知真定縣,通判劍刑石州、成德軍。
知衢州,俗尚巫鬼,民毛氏、柴氏二十餘家世蓄蠱毒,值閏歲,害人尤多,與人忿争辄毒之。
賦悉擒治伏辜,蠱患遂絕。
徙唐州,州田經百年曠不耕,前守趙尚寬菑墾不遺力,而榛莽者尚多。
賦繼其後,益募兩河流民,計口給田使耕,作陂堰四十四。
再滿再留,比其去,田增辟三萬一千三百餘頃,戶增萬一千三百八十,歲益稅二萬二千二百五十七。
玺書褒谕,宣布治狀以勸天下,兩州為生立祠。
擢提點河東刑獄,又加直龍圖閣、知滄州。
程昉欲于境内開西流河,繞州城而北注三塘泊。
賦曰:"滄城近河,歲增堤防,猶懼奔溢,矧妄有開鑿乎?"昉執不從,後功竟不成。
曆蔡、潞二州,入同判太常寺,進集賢院學士。
在朝多所建明,嘗言:"二府大臣或僦舍委巷,散處京城,公私非便。
宜仿前代丞相府,于端門前列置大第,俾居之。
"又言:"仁宗朝為兖國公主治第,用錢數十萬缗。
今有五大長公主,若悉如前比,其費無藝。
願講求中制,裁為定式。
"請諸道提點刑獄司置檢法官,庶專平谳,使民不冤。
乞于禁中建閣,繪功臣像,如漢雲台、唐淩煙之制。
言多施行。
以通議大夫緻仕,退居襄陽,卒年八十四。
程師孟,字公辟,吳人。
進士甲科。
累知南康軍、楚州,提點夔路刑獄。
泸戎數犯渝州邊,使者治所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