紹興二年,乾德卒。
贈侍中,追封南越王。
子陽煥嗣,授靜海軍節度使、特進、檢校太尉,封交阯郡王,賜推誠順化功臣。
八年,陽煥卒,以轉運副使朱芾充吊祭使,贈陽煥開府儀同三司,追封南平王。
子天祚嗣,授官如其父初封之制。
九年,诏廣西帥司毋受趙智之入貢。
初,乾德有側室子奔大理,變姓名為趙智之,自稱平王。
聞陽煥死,大理遣歸,與天祚争立,求入貢,欲假兵納之,帝不許。
十七年,诏文思院制鞍鞯以賜天祚。
二十一年,累加天祚崇義懷忠保信鄉德安遠承和功臣。
二十五年,诏館安南使者于懷遠驿,賜宴,以彰異數。
進封天祚南平王,賜襲衣、金帶、鞍馬。
二十六年,命右司郎中汪應辰宴安南使者于玉津園。
八月,天祚遣李國等以金珠、沉水香、翠羽、良馬、馴象來貢。
诏加天祚檢校太師,增食邑。
隆興二年,天祚遣尹子思、鄧碩俨等貢金銀、象齒、香物。
乾道六年,累加天祚歸仁協恭繼美遵度履正彰善功臣。
帝自即位,屢卻安南貢使。
九年,天祚複遣尹子思、李邦正求入貢。
帝嘉其誠,許之,诏館于懷遠驿。
廣南西路經略安撫使範成大言:"本司經略諸蠻,安南在撫綏之内,其陪臣豈得與中國王官亢禮?政和間,貢使入境,皆庭參,不複報谒。
宜遵舊制,于禮為得。
"朝廷從其請。
淳熙元年二月,進封天祚安南國王,加号守謙功臣。
二年,賜安南國印。
三年,賜安南國曆日。
天祚卒。
明年,子龍〈翰中"羽改日〉嗣位,授靜海軍節度使觀察處置等使、特進、檢校太尉兼禦史大夫、上柱國,特封安南國王,加食邑;仍賜推誠順化功臣,制曰:"即樂國以肇封,既從世襲;極真王而錫命,何待次升?"示殊禮也。
五年,貢方物,上表稱謝。
九年,诏卻安南所貢象,以其無用而煩民,他物亦止受什一。
十六年,累加龍〈翰中"羽改日〉守義奉國履常懷德功臣。
光宗即位,奉表入貢稱賀。
甯宗朝,賜衣帶、器币,累加謹度思忠濟美勤禮保節歸仁崇謙協恭功臣及食邑焉。
嘉定五年,龍〈翰中"羽改日〉卒。
诏以廣西運判陳孔碩充吊祭使,特贈侍中。
依前安南國王制,以其子昊旵襲封其爵位,給賜如龍〈翰中"羽改日〉始封之制,仍賜推誠順化功臣。
其後謝表不至,遂辍加恩。
昊旵卒,無子,以女昭聖主國事,遂為其婿陳日煚所有。
李氏有國,自公蘊至昊旵,凡八傳,二百二十餘年而國亡。
淳祐二年,诏安南國王陳日煚,元賜效忠順化保節功臣增"守義"二字。
寶祐六年,诏安南情狀叵測,申饬邊備。
景定二年,貢象二。
三年,表乞世襲。
诏日煚授檢校太師、安南國大王,加食邑;男威晃,授靜海軍節度使、觀察處置使、檢校太尉兼禦史大夫、上柱國、安南國王、效忠順化功臣,賜金帶、器币、鞍馬。
鹹淳五年,诏安南國王父日煚、國王威晃加食邑。
八年,明堂禮成,日煚、威晃各加食邑,賜鞍馬等物。
大理國,即唐南诏也。
熙甯九年,遣使貢金裝碧玕山、氈罽、刀劍、犀皮甲鞍辔。
自後不常來,亦不領于鴻胪。
政和五年,廣州觀察使黃璘奏,南诏大理國慕義懷徕,願為臣妾,欲聽其入貢。
诏璘置局于賓州,凡有奏請,皆俟進止。
六年,遣進奉使天驷爽彥贲李紫琮、副使坦綽李伯祥來,诏璘與廣東轉運副使徐惕偕詣阙,其所經行,令監司一人主之。
道出荊湖南,當由邵州新化縣至鼎州,而璘家潭之湘鄉,轉運判官喬方欲媚璘,乃排比由邵至潭,由潭至鼎一路。
禦史劾其當農事之際,而觀望勞民,诏罷方。
紫琮等過鼎,聞學校文物之盛,請于押伴,求詣學瞻拜宣聖像,邵守張察許之,遂往,遍谒見諸生。
又乞觀禦書閣,舉笏扣首。
七年二月,至京師,貢馬三百八十匹及麝香、牛黃、細氈、碧玕山諸物。
制以其王段和譽為金紫光祿大夫、檢校司空、雲南節度使、上柱國、大理國王。
朝廷以為璘有功,并其子晖、昨皆遷官,少子為閣門宣贊舍人。
已而知桂州周穜劾璘詐冒,璘得罪。
自是大理複不通于中國,間一至黎州互市。
紹興三年十月,廣西奏,大理國求入貢及售馬,诏卻之,不欲以虛名勞民也。
朱勝非奏曰:"昔年大理入貢,言者深指其妄,黃璘由是獲罪。
"帝曰:"遐方異域,何由得實,但仇當其馬價,則馬方至,用益騎兵,不為無補也。
"六年七月,廣西經略安撫司奏,大理複遣使奉表貢象、馬,诏經略司護送行在,優禮答之。
九月,翰林學士朱震上言,乞谕廣西帥臣,凡市馬當擇謹厚者任之,毋遣好功喜事之人,以啟邊釁。
異時南北路通,則漸減廣西市馬之數,庶幾消患于未然。
诏從之。
淳熙二年十一月,知靜江府張栻申嚴保伍之禁,又以邕管戍兵不能千人,左、右江峒丁十餘萬,每恃以為藩蔽,其邕州提舉、巡檢官宜精其選,以撫峒丁。
欲制大理,當自邕管始雲。
《宋史》 元·脫脫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