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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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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十歲,何至有先帝下陳,更衣入侍之疑?使在先朝,誅死久矣。

     言官雖處不諱之朝,下語亦須裁審。

    乃知古來谏臣見殺,亦有時自取,非盡不幸也。

     【郭希顔論廟制】嘉靖二十三年甲辰,禮部集議廟建同堂異室之制,于是庶子江汝璧、贊善郭希顔各獻議。

    江陵用朱熹三昭三穆列前,成祖、睿宗翼乎左右;郭之議,乃欲列太廟居中祀太祖,世室居左祀成祖,而虛其右以立四親廟。

    四親為皇高祖、皇曾祖、皇祖考、皇考,所以明未有無父之國。

    而二宗不在四親之列,則侄不祀伯,弟不祀兄故也。

    孝宗宜廟于成祖之右,武宗宜廟于昔祀皇祖之宮,或祀或祧,以待他日。

    蓋明導以棄統孝、武二宗也。

    其說甚悖,其心甚險。

    禮臣駁之,言官劾之,上命宥之。

    至二十八年己酉,孝烈皇後大祥,議祔未定。

    時希顔已貶兩浙運副,又申前說,謂同堂一日,則弗安一日,況九室各已有主,五世又不忍祧,将來孝烈不識祔于何所。

     時上未有意祧仁宗,而希顔窺見上旨,笃念孝烈,必欲先祔,而弘、正兩朝又上所簡薄,因妄意逢君,必欲于孝、武二廟中祧其一,猶前不祀伯不祀兄之議也。

    上責其牽引。

    謬論渎擾,仍贳其罪。

    至三十九年,則郭已罷官久,居家無聊,恨首揆分宜公,乃其鄉人不為援,密布流言于京師,雲嵩欲害裕王為景王地,而身釣奇以取大功,乃疏請安儲,而以建帝為名,欲令上召二王及相嵩,面谕以安之。

    且請二王分封留京,内外各守,永無猜防。

    上怒甚,摘疏中“建帝立儲”四字,且謂不忠不義之民,皆以君相久位不睹新政,不攻君即攻相為言,蓋入嵩先谮也。

    法司坐以“大逆不道,妖言惑衆”律,上命巡按官即家斬首傳示天下。

    是年十月忽傳谕嵩等,命所司具禮遣景王之國。

     于是中外人情始曉然知上意,蓋雖殺殺顔之身,賓陰用其言矣。

     郭之初意在擠嵩而自求富貴,本非為宗社起見,況頻議廟制,揣摹迎合,既不得售,再出此險計,一旦誅死,天下不以為冤。

     其後裕邸龍飛,追恤死事諸臣,以赴市者為首,杖死及斃獄者次之,戍殁者又次之。

    于是以希顔同楊繼盛等,僅四人置第一等,贈翰林學士,賜祭葬,及蔭甚備。

    其他忠臣著聞如太仆卿楊最、禦史楊爵、修撰楊慎、學士豐熙、中允羅洪先等,褒進反出其下,士論皆惜當軸之謬雲。

    今細讀郭疏,首止雲聖谕建帝立儲,其後疏語絕不及之,乃世宗聖旨拈出此二字,以為無君,坐極刑。

    按聖谕本無二字,希顔必不妄自添入。

    若謂疏中亦初無建帝,分宜銜恨,密賂用事内臣宮嫔洗改,以激聖怒,理亦宜有之。

    然郭徼幸一擲,亦其自取。

    今建白諸公尚有為之請谥者,何冬烘至此。

    今細讀郭疏至冬烘至此共一百一十三字,據寫本補。

     【武弁建言太黩】嘉靖元年,羽林衛指揮使劉永昌上言:“人臣之惡有六,曰貪贓,曰囑托,曰私意,曰苟延,曰驕縱,曰淫濫;偾事之綱有六,曰欺君,曰壞法,曰誤國,曰害人,曰用舍不公,曰刑罰不平。

    ”大抵譏切時事,而末段則申言太祖罷丞相立部院,以分理世務,太宗命史臣于文淵閣參預機務,官止學士,至後世加以師保,于是雖無丞相之名,而有丞相之實。

    伏望皇上存内閣以遵太宗之制,滅事權以守太祖之訓,再仿祖宗之意,令六部大臣,更番入直,以備顧問,庶廣益聰明,委任不至乏人。

    其時張瓊暴貴當國,以宰相自處,視六曹為屬吏。

    而桂萼新入,又助瓊為惡,故永昌痛疾之,真昌言也。

    事雖不行,而天下壯之。

    至次年辛卯,又上言武職立功之人故絕,其侄孫以下俱許承襲。

    兵部議複侄孫以下,其祖父俱無功之人,豈宜傳襲,請行内外軍職,凡立功之人故絕,同時親子侄方許如律保送,其他不許。

    蓋其說已窒礙,不可行矣。

    又十年為庚子,則上視朝漸簡。

    永昌又疏:“皇上欽命東宮監國,此盛德事何不可?而大臣固争之,則上幸承天時監國亦非也。

    且太子年富,正宜曆試朝政,惟皇上析群疑、思遠圖幸甚。

    ”上始大怒,下诏獄訊治。

    永昌初疏,本屬谠論,至再至三,黩而僭矣。

     武人無識,自命敢言,遂添蛇足至此。

    且介胄之士,尤不當言及儲宮。

    昔嶽飛請選立皇子,宋高宗尚謂邊将不宜預此議,況永昌幺麽戍長哉?繼永昌上疏者,即羅洪先等三宮寮,僅請朝賀,亦斥去矣。

     羽林衛,向為巡城科道踞為朔望視事之所。

    永昌至其日,必自拉侪輩公座其中,科道以其分内不敢争也。

    後拜邊将至遊擊,罷歸衛降同知,始上監國疏。

    蓋亦啖名好奇人也。

     【詹李二谏官】隆慶三年,禦史詹咫亭(仰庇)請核内官監十字庫錢糧,為内監所谮,廷杖削籍。

    五年,戶科都給事李月濱以劾太監崔敏,亦杖一百為民。

    二人先後以彈治宦官得譴,天下高之。

    今上辛巳,李從谪籍起為南吏部考功正郎,司大計,用江陵旨,谪斥異議諸臣,如張新建相國,趙南渚司農,俱在譴中。

    李因得優擢,後官至中丞以卒,而令名不終矣。

    詹亦起廢至副院,積資稍久,欲得少宰缺,谒揆地鄉人韓廷尉珠泉(國祯)使道地。

    韓适有公事,必當入署,留語稍久,比行尚枵腹。

    時盛暑跨馬,韓體素肥碩,到彼已中暍不能語,舁歸即捐館。

    韓諸子欲以其事訟之朝,有力勸者而止。

    詹尋擢少司寇,亦以彈章歸。

    二公同為先朝谏臣,以重名出山,而建豎乃爾,非直于榼而佞于朝也。

    日暮途遠,又有瓦注金注之别也。

     【三禦史争壽宮】萬曆初年,吳門柄政,用禮鄉徐學谟議,定壽宮于大峪山,其時即有形家謂其非吉地。

    适禦史江東之、李植、羊可立,以追論江陵、馮榼得上眷,驟拜卿寺,因訟大峪所定穴下有石,引通政參議梁子琦等言為證。

    時吳門亦無成心,特以學谟新締姻好,慮累及主議者,遂力主徐說。

    上亦惑于兩造,緻兩動銮輿親閱。

    又太倉新參亦至。

    共排三禦史,遂皆谪去。

    初上之出也,吏科齊世臣夜讀《雪心賦》,以備與子琦等面質,且抗疏保大峪山之吉。

    又禦史柯挺跽上前厲聲雲:“若大峪穴下有石,臣敢以身當之。

    ”時班行中多憎二君之谄也,目齊為保山給事,柯為石敢當禦史。

     【張寰應工部】戊申年考選諸公,留滞阙下者三年矣。

    忽得旨授官,中外歡呼。

    新入言路者争起建白,而浙人喻養初(安性)者授吏科給事,抗疏彈司禮掌印大榼盧受。

    有營繕郎中張寰應(嘉言)者,忽起擊喻,謂其彈治中官,實黨附山陰首揆。

    旨雖不下,而喻旋以年例,出為廣東佥事矣。

    喻疏是非且不必言,獨以數年待命,一朝得請之言官,論一用事中貴,亦可以悚動中外。

    而旁觀之曹郎,反糾給事以快宦寺,是何肺腸?後辛亥京察,張以不謹罷歸。

    秦靈虛(奎聚)比部,疏救七人,張亦預焉。

    張官評不及知,然此舉則太出格矣。

     【言官一言之失】台省以白簡為職,然有百疏不嫌其渎而片語失當,遂為終身累者。

    如予所目睹,則今上辛巳,兵科給事費尚伊,論南吏部尚書趙錦,謂久曆仕途,無一善狀。

    江陵公其閣師,又同楚人也,或疑有所授意。

    江陵聞之怒,謂小子敢妄诋名夙,立出為佥事。

    丁亥大計又谪,至今未出。

    趙為先朝直臣,幾死杖下,其時清望滿朝端,費新以庶常授官,偶誤聽,無成心也。

    乙酉禦史傅光宅,論新任兵部尚書王遴,時值上閱壽宮,内臣索馬過多,王不應,限之。

    傅疏之上,人謂承望内官,然傅入台亦僅一月耳。

    王為郎時,楊忠愍就法後,以愛女妻其孤,天下高之,傅疏遂見訾于世矣。

    戊子則戶科給事陳尚象,論禮部尚書沈鯉,謂其挾持二心,故稽冊儲。

    沈因力請去位。

    沈方負相望,詞林後輩有忌其礙手,捏造此謗,陳不察而形之彈章。

    時論大嘩,陳亦以病乞歸,雖再出而公評擯之。

     己醜則吏科給事李春開,糾吏部郎趙南星建白,謂其亂政當斥,實其垣長所嗾也。

    一時名流如少師王汝訓輩聚攻之,迄不能留,壬辰以外察原任去官。

    四君者甫入台垣,識力未定,舉事偶謬,望實頓輕,真實可惜。

    其他占風望氣,詈夷為跖,自棄名教者,固不可勝數矣。

     【禁嫖賭飲酒】京師五方所聚,群飲及博徒浪子,理亦宜禁。

    但有可笑事,如正統間,順天大興知縣馬通所建白者,真令人絕倒。

    謂京城有号風流漢子者,專以嫖賭緻錢,充花酒費。

     宜令娼妓家,不得有雙陸、骨牌、紙牌、骰子。

    道上有醉卧者,令火夫舉置鋪内,俟其醒而枷之。

    章下法司議,賭博者運糧口外,但枷示醉人非舊典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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