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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·李伯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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佑庇。

    李曰:&ldquo法律不能寬假。

    今幸無恙乎?&rdquo王雲:&ldquo已無他症,但笞瘡膿潰耳。

    &rdquo又二十餘日始痊,臀肉腐落,瘢痕如杖者。

     異史氏曰:&ldquo陰司之刑慘于陽世,責亦苛于陽世。

    然關說不行,則受殘酷者不怨也。

    誰謂夜台無天日哉?第恨無火燒臨民之堂廨耳!&rdquo 譯文  書生李伯言,是沂水人,為人剛正不阿,很有膽氣。

    一天,他忽然生了重病,家人要給他吃藥,李伯言阻止說:&ldquo我的病不是藥能治好的!陰間裡因閻王一職空缺,要讓我暫時去代理。

    我死後不要埋葬,等着我複生。

    &rdquo這天,他果然死了。

     李伯言死後,他的陰魂被一隊騎馬的侍從領着,進入一座宮殿。

    有人向他獻上王服。

    皂隸書吏們都肅穆地站在兩邊。

    李伯言見桌子上積攢了厚厚一疊卷宗,便立即開始審案。

    第一件案子,被告是江南某人,經查這人一生共奸淫良家婦女八十二人。

    把他提來一審問,證據确鑿。

    按陰間法律,應受炮烙刑罰。

    隻見大堂下豎着一根銅柱子,有八九尺高,一抱粗。

    柱子中間是空的,裡面燒着炭,裡外燒得通紅。

    一群鬼卒們用鐵蒺藜抽打着那人,逼他往銅柱上爬。

    那人手抱腳盤,順着柱子往上爬。

    剛爬到頂,銅柱内煙氣飛騰,轟的一聲,像放了個爆竹,那人從頂上一下子摔下來,蜷曲着趴在地下。

    過了一會兒,他才蘇醒過來。

    鬼卒又打他,逼他再爬,爬到頂又摔下來。

    如此三次,那人漸漸被燒成了一團黑煙,慢慢散去,再也聚不成人形了。

     另一件案子,被告竟是李伯言同縣的親家王某,奴婢的父親告他強奪親生女兒。

    原來,有一個人要賣奴婢,王某知道那奴婢來路不明,但貪圖價格便宜,還是買下了。

    不久,王某暴病而死。

    隔了一天,王某的朋友周生忽然在路上遇到他,知道是鬼,吓得忙跑回自己的書齋,王某竟也跟着進去了。

    周生害怕地禱祝着,問他要幹什麼。

    王某說:&ldquo想麻煩你到陰間裡給我作證!&rdquo周生驚恐地問:&ldquo什麼事?&rdquo王某說:&ldquo我家那個奴婢,明明是我出錢從别人手裡買的,現在被奴婢的父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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