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時年十六,得父遺履,悲恨欲死。
夜俟母寝,潛持鐵槌去眠父所,冀報父仇。
少間一狼來逡巡嗅之,江不動。
無何,搖尾掃其額,又漸俯首舐其股,江迄不動。
既而歡躍直前,将龁其領。
江急以錘擊狼腦,立斃。
起置草中。
少間又一狼來如前狀,又斃之。
以至中夜杳無至者。
忽小睡,夢父曰:&ldquo殺二物,足洩我恨,然首殺我者其鼻白,此都非是。
&rdquo江醒,堅卧以伺之。
既明,無所複得。
欲曳狼歸,恐驚母,遂投諸眢井而歸。
至夜複往,亦無至者。
如此三四夜。
忽一狼來齧其足,曳之以行。
行數步,棘刺肉,石傷膚。
江若死者,狼乃置之地上,意将龁腹,江驟起錘之,仆又連錘之,斃。
細視之,真白鼻也。
大喜,負之以歸,始告母。
母泣從去,探眢井,得二狼焉。
異史氏曰:&ldquo農家者流,乃有此英物耶!義烈發于血誠,非直勇也。
智亦異焉。
&rdquo
于江當時隻有十六歲,拾到父親遺留下的鞋,痛恨得要死。
夜裡等到母親睡着了,他偷偷地拿着鐵錘,來到父親睡覺的地頭上,希望能為父親報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