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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·捉鬼射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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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公著明,睢甯令襟卓先生公子也,為人豪爽無餒怯,為新城王季良内弟。

    季良家多樓閣,往往見怪異。

    公常暑月寄宿,愛閣上晚涼。

    或告之異,公笑不聽,固命設榻,主人如言。

    囑仆輩伴公宿,公辭曰:&ldquo生平不解怖。

    &rdquo主人乃使炷香于爐,請衽何趾,始息燭覆扉而去。

    公就枕移時,于月色中見幾上茗碗,傾側旋轉,不墜亦不休。

    公咄之,铿然立止。

    又若有人拔香炷,炫搖空際,縱橫作花縷。

    公起叱曰:&ldquo何物鬼魅敢爾!&rdquo裸裼下榻,欲就捉之。

    以足覓床下,僅得一履,不暇冥搜,赤足撾搖處,炷頓插爐,竟寂無兆。

    公俯身遍摸暗陬,忽一物騰擊頰上,覺似履狀,索之,亦殊不得。

    乃啟覆下樓,呼從人爇火燭之,空無一物,乃複就寝。

    既明,使數人搜履,翻席倒榻,不知所在。

    主人為公易履。

    越日偶一仰首,見一履夾塞椽間,挑撥而下,則公履也。

     公益都人,僑居于淄川孫氏第。

    第綦闊,皆置閑曠,公僅居其半。

    南院臨高閣,止隔一堵,時見閣扉自啟閉,公亦不置念。

    偶與家人話于庭,閣開門,忽有一小人面北而坐,身不滿三尺,綠袍白襪。

    衆指顧之,亦不動。

    公曰:&ldquo此狐也。

    &rdquo急取弓矢,對閣欲射。

    小人見之,啞啞作揶揄之聲,遂不複見。

    公捉刀登閣,且罵且搜,竟無所睹,乃返。

    異遂絕。

    公居數年,平安無恙。

    公長公友三,為餘姻家,其所目睹。

    異史氏曰:&ldquo予生也晚,未得奉公杖履。

    然聞之父老,大約慷慨剛毅丈夫也。

    觀此二事,大概可睹。

    浩然中存,鬼狐何為之哉!&rdquo 譯文  李著明,是雎甯縣令李襟卓先生的兒子,為人豪爽勇敢,從不知膽怯。

    他是新城王季良先生的内弟。

    王先生家有很多樓閣,經常有人看到樓閣裡出現一些怪異的事情。

     李著明常常夏日在王家寄宿。

    一次,他喜歡閣樓上晚風涼爽,要去閣樓上睡。

    有人告訴他閣樓上的怪異,李著明笑了笑,不聽,執意要求設床在上面睡。

    主人隻得照辦了,吩咐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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