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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九·沅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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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季霖攝篆沅江,初莅任,見貓犬盈堂,訝之。僚屬曰:“此鄉中百姓,瞻仰風采也。”少間人畜已半;移時都複為人,紛紛并去。一日出谒客,肩輿在途。忽一輿夫急呼曰:“小人吃害矣!”即倩役代荷,伏地乞假。怒呵之,役不聽,疾奔而去。遣人尾之。役奔入市,覓得一叟,便求按視。叟相之曰:“是汝吃害矣。”乃以手揣其膚肉,自上而下力推之,推至少股,見皮内墳起,以利刃破之,取出石子一枚,曰:“愈矣。”乃奔而返。後聞其俗有身卧室中,手即飛出,入人房闼,竊取财物。設被主覺,絷不令去,則此人一臂不用矣。

    譯文  李季霖曾代任沅江縣令。剛到任時,見大堂上滿是狗、貓,他很驚訝。下屬官吏告訴他:“這是鄉中的老百姓,來瞻仰大人豐采的。”過了一會兒,已經有一半的貓狗變作人;又過了一會兒,貓狗都複原成了人,紛紛離去了。

    有一天,李季霖出門會客,坐着轎子正走在路上,忽然有一個轎夫急乎乎地說:“小人受到傷害了!”就請别人替他擡轎,自己跪下向李季霖請假。李季霖生氣地呵斥他,轎夫不聽,疾跑而去。李季霖派人跟着他。轎夫跑到集市上,找到一位老頭,請他診治。老頭看着他說:“你是受到傷害了。”于是就用手揣按他的皮肉,自上而下地用力推按;推到小腿,見皮下有肉團聳起,用鋒利的刀割開,從裡面取出一枚石子,說:“好了。”于是轎夫就跑着回來了。後來聽說這個地方有個風俗,有的人身子躺在自己的卧室裡,手就能飛出去,進入别人家的房門,偷竊财物。假若被主人發覺,拴住他的手不讓它回去,那麼這個人的一隻手就殘廢不中用了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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