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在話下。
又數年,何大姑之子庭瑞年已七歲。
張宏養成美玉,年亦七歲。
宏乃請一先生誨庭瑞、美玉之書。
先生乃同邑名士,姓陳名德操。
庭瑞之妹蘭英,亦同學書。
其女不帶耳環,不穿女衣。
雖然劄腳,亦套之以靴。
常自言:‘身為女子,志勝男兒。
’鄉中人,多不知其為女子者。
當下二子一女讀書,俱各聰敏,先生甚奇之。
不尚三年,皆善詩文。
适逢縣考,先生命庭瑞、美玉赴試,蘭英亦要同往。
正是:
男子英才正欲發,媳娥錦繡已将成。
未知蘭英同往赴考否,且聽下回分解。
人之富貴,必得其德、必得其地、必得其人矣。
苟非其人,不成其德;非其德,不得其地;非其地,則不成其為富貴矣。
而張者,天賜其地,而後發其人;發其人,而後成其德。
由是觀之,吾人之處世,可不以德為心哉。
今人分居,多因妒恨。
而博與高是天使其分居也,一則慎終,一則追遠。
遂皆遙映發積,真令人想其情而歎其事矣。
衡才濟困扶危,恤孤憐貧。
人皆願其福也,壽也。
誤交一張宏,身被其害,讀者恨不食宏肉矣。
反無人知覺,于中順手取利,倒使諸閑人氣殺。
大凡能感人者,必有一番忠厚、一番小心。
如宏之惑衡,何等殷勤。
然衡非等閑人也,惑他人則易,惑衡才則難,乃竟為其所惑矣。
吾人之交濟往來,可不慎欤。
張宏未毒衡才之先,人皆見其忠厚。
既毒衡才之後,人不知其狼奸。
及扶柩歸葬,俨然一忠厚人也。
讀者至此,必疑作者冤張宏,而作者實由後文之見于夢也。
若使張宏果然誠實,衡才必竭力提舉。
其發積甚易,何必作此狼心,自取喪身之禍也。
且半生經營,不能賺及分厘。
今既得地,反生奸謀,其不知足乃至于此。
今不知足者常多,但不宜效張宏耳。
方叙衡才遇害,接叙夏松失子。
既叙夏松失子,又叙方山得子。
此二家之悲,而一家之喜者也。
方山之無子而得一子,何氏之哀夫而亦有一子,惟夏松有子至失。
以此較之,則夏松更可悲夫。
江中風浪常多,當大江口之風浪,則利一害一。
所以然者,實此子該作兩姓人耳。
且有群鵲渡于水中,此則人所罕見者,其不凡之品可知矣。
夏松因白眉而奇之,方山亦因白眉而奇之。
假使其眉不白,則當日無所奇,而後文亦元所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