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。
”菊英曰:“妹亦有言,願與姐姐同事一夫。
姐妹原是姐妹,正側何必論之。
”二女遜讓不了。
卻說當日劉忠與庭瑞飲酒,至晚皆醉,遂共榻而卧。
次日早起,各整衣冠上朝。
金鐘響亮,帝已臨朝,文武朝參畢。
劉忠俯伏奏曰:“前蒙聖恩,宣狀元還都。
今已抵阙下,端候聖論。
”帝聞奏,即命宣入。
庭瑞聞宣,趨上金殿俯伏。
帝曰:“戶部劉忠奏到秀、菊二才女許為卿配。
今二女朕親點為翰林,現在都城。
今朕為卿主婚,召卿還都完娶。
可擇黃道吉日,即于紫微省中華婚。
”庭瑞聞言,叩頭謝恩。
帝乃還宮,百官退朝。
忠與庭瑞乃安排喜事。
庭瑞先到紫微省中寓下,忠使人張燈結彩。
時京城百姓,紛紛傳說,張狀元與女翰林奉旨完姻,皆以為奇事。
百官俱來送禮,其同年在京者,皆來與庭瑞辦事。
正是:
向來枉費推移力,此日中流自在行。
未知如何完婚,且聽下回分解。
庭瑞欲成婚,秀、菊欲成婚,巡撫與夫人亦未嘗不欲其成婚。
今之布、按為媒,而巡撫卒不從者,豈其本心哉?蓋秀、菊有欺君之罪,巡撫無免罪之術。
性情之所鐘愛,有不勝國法之所森嚴矣。
璧玉、金鸾之姻緣,本在敬威與顯威。
卻先有庭、蘭一番招贅,複有秀、菊一番招贅。
及至敬威兄弟,則讀者亦所不料。
帝謂秉幹、秉剛不可複得,後謂四海之大,何患無才。
帝是虛心憐才之說,後是廣大拔才之論。
有此帝,有此後,得不與起斯文哉。
後曰:“天下學臣盡如湖南、江南者,何患才之不廣哉。
”至哉言也,不徒兩學臣得意,則天下學臣亦皆踴躍薦賢矣。
此所謂一言可以興邦。
選妃之例,曆朝皆然。
大明則五年一換,不至有負一女,則洪武之制度又盡善矣。
或曰:“楊巡撫祇有一女,前番屢欲除之。
今選妃卻又執之,不亦狠乎?”餘曰:“不然,楊巡撫豈不愛女哉?前欲除之,正家規也。
今日執之,尊國法也。
以一己之私而廢國之政,豈楊公之品行哉。
”
楊巡撫畏罪,不敢隐瞞女兒;劉戶部畏罪,不敢隐瞞妹子。
及其上表求釋,我疑二女将屈困于深官矣。
卻反得帝為主婚,真乃意外奇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