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◎ 第十五回 選宮妃秀菊雙被執 招驸馬登華兩成婚

首頁
也。

    ”菊英曰:“妹亦有言,願與姐姐同事一夫。

    姐妹原是姐妹,正側何必論之。

    ”二女遜讓不了。

     卻說當日劉忠與庭瑞飲酒,至晚皆醉,遂共榻而卧。

    次日早起,各整衣冠上朝。

    金鐘響亮,帝已臨朝,文武朝參畢。

    劉忠俯伏奏曰:“前蒙聖恩,宣狀元還都。

    今已抵阙下,端候聖論。

    ”帝聞奏,即命宣入。

    庭瑞聞宣,趨上金殿俯伏。

    帝曰:“戶部劉忠奏到秀、菊二才女許為卿配。

    今二女朕親點為翰林,現在都城。

    今朕為卿主婚,召卿還都完娶。

    可擇黃道吉日,即于紫微省中華婚。

    ”庭瑞聞言,叩頭謝恩。

    帝乃還宮,百官退朝。

    忠與庭瑞乃安排喜事。

    庭瑞先到紫微省中寓下,忠使人張燈結彩。

    時京城百姓,紛紛傳說,張狀元與女翰林奉旨完姻,皆以為奇事。

    百官俱來送禮,其同年在京者,皆來與庭瑞辦事。

    正是: 向來枉費推移力,此日中流自在行。

     未知如何完婚,且聽下回分解。

     庭瑞欲成婚,秀、菊欲成婚,巡撫與夫人亦未嘗不欲其成婚。

    今之布、按為媒,而巡撫卒不從者,豈其本心哉?蓋秀、菊有欺君之罪,巡撫無免罪之術。

    性情之所鐘愛,有不勝國法之所森嚴矣。

     璧玉、金鸾之姻緣,本在敬威與顯威。

    卻先有庭、蘭一番招贅,複有秀、菊一番招贅。

    及至敬威兄弟,則讀者亦所不料。

     帝謂秉幹、秉剛不可複得,後謂四海之大,何患無才。

    帝是虛心憐才之說,後是廣大拔才之論。

    有此帝,有此後,得不與起斯文哉。

    後曰:“天下學臣盡如湖南、江南者,何患才之不廣哉。

    ”至哉言也,不徒兩學臣得意,則天下學臣亦皆踴躍薦賢矣。

    此所謂一言可以興邦。

     選妃之例,曆朝皆然。

    大明則五年一換,不至有負一女,則洪武之制度又盡善矣。

    或曰:“楊巡撫祇有一女,前番屢欲除之。

    今選妃卻又執之,不亦狠乎?”餘曰:“不然,楊巡撫豈不愛女哉?前欲除之,正家規也。

    今日執之,尊國法也。

    以一己之私而廢國之政,豈楊公之品行哉。

    ” 楊巡撫畏罪,不敢隐瞞女兒;劉戶部畏罪,不敢隐瞞妹子。

    及其上表求釋,我疑二女将屈困于深官矣。

    卻反得帝為主婚,真乃意外奇觀。

    
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章
推薦內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