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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第一八回 告土地人訴苦 啞巴着急難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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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公吩咐将名記了。

    又叫這一班人帶下,另在一處,勿與九黃見面。

    原差答應押下。

    又叫告土地的那人,立刻提到公堂跪下。

    施公說:“你是告土地的麼?”那人答應:“是。

    ”“即将實情訴來。

    ”那人口稱:“老爺聽禀:小人今出無奈,舍命告土地尊神。

    小人家住縣城以外桃花村,名叫李志順;妻子就是本村王氏之女,自幼聯婚。

    父母亡故,又無兄弟兒女。

    因家貧困,沒奈何出外經營。

    小人束手空拳,有開藥鋪的親眷,留小人學生意。

    刻苦三年,積了五六十兩銀子。

    牽挂妻子無靠,小人辭回,仍扮讨飯之人。

    那日到家,要試妻子之心。

    小人走進土地廟内,四望無人,把銀子埋在香爐之内,交給本莊土地廟回家。

     可敬妻子耐守苦節。

    次日到廟内香爐中取銀子,那銀子卻不見了。

    小人思想無計,還來告當方土地之神。

    叩求青天大老爺判明。

    ”施公一聽微笑,兩班衙役,個個抿嘴。

    施公叫道:“李志順,你的銀子交與土地,雖無人見,那神是泥塑的,混來胡告,就該打嘴。

    今日準你,你且回去,明日在廟伺候,本縣去審土地。

    ”李志順答應,叩頭出衙而去。

    施公又叫把告狀的男女三人帶來問話。

    原差答應帶上,男左女右,跪在地下。

    施公道:“你告狀為何事?快快說來!若有虛言,本縣官法如爐。

    ”下面那雄壯之人先說,叫聲:“老爺,小人姓周名順,住在城外五裡橋。

    父母不在,缺弟少兄。

    此婦是我妻子,素賢而守清貧。

    積善之家,偏生禍亂。

    那一個他是啞巴,姓武,原系無籍之人。

    憐其貧苦,留他家中使喚。

    吃了飽飯,改變心腸,他竟狠心,竟敢訛我妻是他婦,拿刀持杖,竟與小的拚命。

    小人無奈,同妻進城,在老爺台下告狀。

    叩求老爺作主,判斷伸冤。

    ”訴罷叩頭。

    旁邊急得啞巴連聲喊叫,二目如燈,淚似雨下。

    說話不明,急得拍拍胸膛,抓耳撓腮,不能言語。

    不顧王法,嗚嗚亂喊,隻象瘋癫,堂上人皆發笑。

     施公向下說道:“你不必着急,你與周順先下去。

    少遲與你們結案。

    ”施公設計問婦人道:“本縣問你,想必你們夫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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