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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第二八回 解開螃蟹情弊 差人訪拿兇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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擡起,放在椅子上坐定。

    青衣在旁站着。

    施公設智推情,忙出公座,往前一溜一點,哈着腰緊行幾步,故伸雙手,倒象與人拉手的那一種款式。

    又見施公把手拉了,複倒退幾步,哈着腰帶笑,大聲說:“賢契請坐!”又吩咐:“把我的公座擡過來,對坐好商議事情。

    ”青衣答應,把椅子拿來,放在土地對面。

    施公又故意哈哈腰退步坐下,眼望土地講話,叫聲:“賢契,休要見怪,驚動尊駕,為的民情。

    我是知縣,你也是一方之主。

    我與你居官一樣,陰陽一理,原無二緻,都受皇恩,所事不過管轄百姓,公判民間冤枉,不負朝廷雨露之恩。

    請問本村李志順回家,将銀子埋在爐中,老賢契就該留心照應才是,為什麼被人竊去? 為何知情不舉?既為守主,賢契隻管告訴與我,好拿竊銀賊人。

     你我官官相護,我不礙你;若是不說,即作表文,升天參事,你莫後悔。

    ”施公滿口正搗鬼語,忽然聽見衆人之中,有人冷笑一聲說:“真真搗鬼!是哄愚人。

    ”施公一聽怒道:“什麼人說話?帶他過來!”衙役即行到衆人内找尋,将說話之人,帶至公案前跪下。

    施公問道:“你姓什麼?名叫什麼?你笑本縣是哄愚人,想來偷銀的你必知情,從實說來!如不招認,立刻處死。

    ”那人叩頭,口叫:“老爺,小人叫劉二。

    因見老爺審問土地,是以小人不覺失笑。

    小的該死,叩求老爺施恩。

    ”施公問:“你如何知土地廟内有銀?”劉二說:“小的是李志順同村之人。

    那日晚間,李志順回來,酒店相遇,上前問候他,李志順不理。

    小的氣忿不過,随後即跟他去。

    他夫婦叙話,方知他的銀子在香爐内。

    小的即到廟中,将銀取了。

    現聞李志順在老爺台下投告土地,老爺已準他狀。

    今日審土地,是以帶來,分文未動。

    ”即将銀包呈上。

    施公吩咐叫志順上來,打開銀包,看過銀子數目,跪禀:“銀數不少。

    ”施公大怒道:“你今銀子有了,本縣問你知罪否?可惱你不念糟糠之婦,反懷疑心,才有失銀之故,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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