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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第四三回 書吏出櫃外 施公回縣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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嫂,本應立斬。

    梅氏通奸謀夫,即刻處決。

    劉醫圖财賣方,毒死良民,應當充軍煙瘴。

    判畢拿下,來叫惡人畫花押。

    賢臣過目。

     又叫把男女三人重責三十大闆,傳禁卒收監。

    立刻作稿,申詳上司,等回文正法。

     片時,又見堂下帶上男女二人,披頭散發,跪在那邊。

    下役打千回話:“小的把吵嘴之人拿到。

    ”施公下看男女二人,帶怒問說:“你等系何親眷?”男子見問,先就說話,口尊:“老爺容禀:小的并非親故,乃是夫妻,因事不明拌嘴,被老爺差人拿來。

    ”施公聞聽,心中不悅,一聲大喝:“咳!你們夫妻吵嘴,人間常有,緣何罵我?應該何罪?”那個見問,叩頭說:“者爺容禀:小的姓戚名順,本縣居民,貿易為生,昨日讨下五十兩銀子,酒醉歸家,暗把銀子放在牀上鋪内。

    今朝不見,問妻不知,因此吵嘴。

    小的要當官鳴冤。

    狗婦回言,失口自犯。

    被老爺聽見拿來,叩懇老爺公斷。

    ”賢臣聞之并不生嗔,反為帶笑。

    又問那婦人:“你的男人藏銀,你沒有看見,因此争吵,是與不是?”那婦人說:“老爺,銀子我沒有看見。

    ”施公眉頭一皺,計上心來,帶怒叫:“戚順,你乃在路帶酒,是自不小心,失去銀子,也是有的。

    誤賴妻子,以緻吵嚷,算無家教,理當歸罪于你。

    人來!看守戚順,明日重處。

    ”其妻釋放歸家。

     未知後事如何,且看下回分解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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