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◎ 第四五回 氣惱黃傑士 智擒三水寇

首頁
,才十六歲。

    二月二十日過門,二十二日數盡。

    奴情願守志,族人不容,逼奴改嫁,以死不從。

    自産嬰兒之後,步步謀害,羞罵小婦人。

    爺娘無奈,将小婦人領回,要害妾命。

    喜幸母舅收留,以全方門之後。

    已經六載,含冤未伸,今朝始得撥雲見天。

    ”施公想當日長沙太守壽高八十養兒,記長沙周文碑題道:九十公公養一娃,有人恥笑有人誇。

    若是老夫親骨血,後來依舊作長沙。

    施公心說:“可知方公九十生子,積德感動上蒼。

    ”想罷叫聲:“王氏,難為你貞心持節,扶養幼子,本縣給你分清皂白。

    ” 王氏見準狀詞,連連叩頭。

    施公叫聲:“王貞娘,明朝把你父母、舅舅帶着德保同來堂上聽審。

    ”王氏聽說,拭淚下堂。

    施公随即出票,傳那方剛族中老幼,限明日午堂聽審。

    公差答應,接票而去。

     且說施公升堂,施公吩咐:“帶上王守成夫妻來。

    ”青衣答應。

    夫婦走上跪倒。

    施公說:“你女貞娘告狀。

    快把此事情節,細細訴來。

    ”王守成夫婦見問,叩頭流淚,禀:“老爺,貞娘乃是小人之幼女,幹出醜事。

    ”施公微微冷笑,罵聲:“奴才!滿口胡說!親生女子,誰不心疼?你說以女報恩,你這奴才,非是疼女,系誤其終身。

    說什麼生男養女,分明是賣你女兒。

    如今說她不端,有否憑證?如再巧辯,一定動刑!”施公又問:“你女既無别事,為甚被逐回家?方姓血口噴人,你願受其辱,你為何追逼他死?快把情由說明。

    若有言差語錯,動刑拷問。

    ”王守成含淚口尊:“老爺,小的也曾分辯:若不滿十月,算小的閨門不緊;已經十個月滿足,如何是為敗壞?怎奈方宅族人不依,當面受污。

    小的也覺荒唐,是以領回,逼他自死。

    偶遇内弟劉之貴苦救貞娘,随他舅家過活。

    貞娘屢次要告,無遇清官。

    今幸青天榮任,乞祈公斷。

    ”施公聽罷,吩咐劉之貴、貞娘母子二人上堂。

    青衣答應,帶至下跪。

    施公先看德保,雖然僅五六歲,卻是品貌端莊清秀,天庭飽滿,地角方圓,兩耳垂肩,鼻如懸膽,
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
推薦內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