衆朝臣謝恩已畢,一齊站起,與施公拉手賀喜;散出朝來,乘轎騎馬,各回府宅内。
九門提督心有病,見賢臣并未提他,心中知情,哈着腰兒,向賢臣拉了拉手,彼此一笑,都不說破,分别各乘馬回府。
賢臣頓辔加鞭,離府門不遠,瞧見門前多人鬧吵。
原是内監。
看見賢臣,一齊發怒,跑過攔路說話,叫聲:“府尹,今朝上門拚命!井水不犯河水。
為什麼無緣無故參我們一本?”
衆太監當中有些又望賢臣講話,叫聲:“施老爺,求恕我等。
怎麼想個法兒,把此事消滅,方感大情。
”言罷站起,望施公深深一躬到地。
施公行禮相還,帶笑回答說:“衆位老爺,不用為難,我有主意。
”把嘴伸到衛公耳邊,悄語低言,叽叽喳喳隻見衛太監點着頭說:“如此甚妙,隻求老爺婉轉些兒。
”
又叫:“梁老爺走罷!”随即告辭。
且說施公想起董成告金之故,吩咐進衙。
施公到大門上馬,家人跟随,登時到順天府門。
衙役一見本官,不敢怠慢,青衣喊道進衙。
至滴水下馬,賢臣上堂升座。
衆役喊堂已畢,隻見去逐秧歌腳的公差陳虎,上堂跪倒回話:“小的奉命曉谕各堂子的,限十日以内,把秧歌腳趕出外。
回禀大老爺。
”施公一擺手,公差叩頭退下。
又聽衙外喧嘩,見二人走進大門,上堂跪下,年紀均在三十上下。
賢臣說:“你們來何事?從實訴來。
”二人見問,一個叩頭,口尊:“老爺,小的二人乃系親兄弟。
父母早喪。
弟兄分居。
小的姓富,名叫富仁;他叫富義。
因為弟在家遺失銀子,他說小的偷去。
因此争吵相打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