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耐守清貧。
小婦人五十三歲,亡夫五十歲去世。
無靠孤苦,作些針線度日。
兒子作小本買賣。
張媒與女兒提親與王家之子,今年二十。
寡母性善,并無生理。
父已去世,也無親戚。
兒在布店經營。
此子晶貌端正。
家道貧乏,母子端正。
小婦人家道貧寒,女兒長成,無奈應允,行聘過禮,擇期就娶。
郎才女貌,隻也罷了。
不料昨日過門,今旦偶出怪事。
女兒發人來叫,提起情由,真真羞煞。
下情隻問親家母罷!”賢臣聞聽,話内必有大變,隻問她便知,叫:“那婦人把你的實情申禀上來!”郝氏答說:“大老爺,小婦人郝氏,今年四十四歲;亡夫四十八歲,姓王名玉麟。
他在布店交易。
子名王振,年二十歲。
他父死後,也在布店。
多蒙财東看其父面,周濟我子娶親,算一番好意。
哪知其中有變。
小婦人家住後門方磚口内。
夫主去世四載,兒子進店,每月工銀一兩。
昨日娶媳進門,晚上親朋散後,他倆小夫妻入洞房。
小婦人睡覺,将近半夜光景,忽聽媳婦喊叫。
當道他夫妻不和,小婦人連忙穿衣跑出房門,見一人往外飛跑,天黑看不真。
卻又見兒子從門外而進,勸他媳婦莫要做聲。
新人痛哭,拉住小婦人叫:『娘!』隻說『坑殺人了!』小婦人道問其故。
回說:『你兒出去後,又進房。
摸着他,滿嘴胡須,欲與我成親。
被我抓他臉,他就跑,面目無從看真。
』媳婦就要尋死。
小婦人害怕,看守至天明。
請他母到家,共同伸冤。
懇大老爺明鏡高懸,判斷仔細。
”賢臣又問:“你家除汝母子,還有何人?”郝氏回答:“并無别人。
”想來禍都由郭東家所起。
未知後事如何,且看下回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