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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第一二○回 傳鄰右曲直共證 聽堂詞泾渭皆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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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”說:“他說的倒是實。

    那日晚間,他來叫,民婦正在睡朦之間,忽聽見叫『趙三嬸子,三嬸子,你把老三叫一聲兒。

    』民婦說:『他早去了。

    』他在外面說:『怎麼沒碰見呢?我走了,碰見更好;碰不見,我在家裡等他。

    』說罷他就走了。

    ”施公說:“馮大生,你同趙三打牲,是使什麼家夥?”說是:“飛禽走獸同打。

    打飛禽是下網下套子;打走獸,趙三一根齊眉棍,小的一口腰刀。

    ”施公說:“那日你在家中等他,他去了沒有呢?”說:“小人等他個大天亮,也沒見他到。

    後來聽見人說,他被金有義殺死了。

    ” 施公冷笑,眼望衆官衙役人等說道:“你們細聽,兇手不是金有義,定是馮大生。

    不知因何将趙三殺死,又往他門首去叫,遮掩人的耳目。

    往日去找,叫趙三;那日去找,叫三嬸子。

     分明是知道他不在家,假意去找,為的是瞞哄衆人。

    再者有趙三殺身之禍,也必去找馮大生。

    人頭裝在匣内,抛于外邊,誰拾他那匣子,算中了他的牢籠計。

    你們詳察是不是?”衆官曲背躬身說:“老大人的高見,卑職等實不如也。

    ”施公說道:“還沒有真對證,少時間便有分曉。

    ”說着提筆寫了個紅紙帖,用紙封好,說是:“鄭洪。

    ”“有。

    ”連忙答應跪倒。

    施公說:“你認識字不認識?”說:“認識幾個。

    ”施公帶笑說:“你拿此字去,照帖行事。

    不準叫旁邊人。

    有走漏風聲,從重治罪。

    ” “是。

    ” 鄭洪接了字帖,往外就走。

    後跟六七個衙役,全要瞧瞧,見見市面。

    鄭洪把舌頭一伸,說是:“我的舅母,這可實在瞧不的。

    等我回來,自然明白。

    ”說着,走到無人之處,打開一看,心内明白,出城竟撲前村馮大生門首拍門,說:“大嫂子,快開門來。

    ”朱氏趕緊出來開門一看,認得是公差。

    鄭洪跟随就往裡走,說:“嫂子可不好了,他殺趙三事情犯了,當堂招認,畫了口供。

    這還算好,沒說有你,隻他一人。

    他暗暗的求我,叫我告訴嫂子,趁着你家有這點底兒,叫你快去打點。

    省得他受刑不過,連你也拉出來,那時也就不好了。

    ”朱氏聞聽此言,想着倒對,說是:“你要不跟你哥哥相好,他也不叫你來。

    我實對你說罷!這宗底本可也有,我也瞧透了,你們倆人必是親兄弟一般。

    你來罷!”說着把這口缸一挪,那缸底下,用刀鏟開,取一個布包,拿到炕上。

    打開一看,看是五個元寶。

     朱氏才要說分銀之事,那鄭洪把臉一翻,将鎖子掏出來說:“快走罷!到衙門再說。

    ”朱氏真魂吓掉。

    要知後事如何,且看下回分解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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