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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第三二一回 國法難容興師問罪 天良不昧遺書通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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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傳知五團十六保,便告明此話,叫他們傳知各戶,一齊預備。

    五團十六保聽了這話,個個喜不自勝,一面将饷銀擡送到殷龍家内,一面傳知各戶,趕緊預備抵敵。

    二千多戶,也是家家情願歸殷龍約束。

    殷龍又連夜将土圍上面添設擂木炮石,護莊河内又釘下排釘,浮橋又重新修造堅固,各路要隘村口又設下木栅,上下皆密釘排釘。

    每一處又添派多人,暗藏弓箭,以備自守。

    諸事已畢,又寫了一封書信,專等官兵到來,遣人投遞,暫且不表。

     再說李昆帶領五百人馬,一路上風馳電掣,直望殷家堡而來。

    路經小角鎮,便至關太寓處,即說明一切。

    此時關太傷痕已好了一半,聽見施公發了兵來,又命他為副統兵官,心中頗為得意。

    當下李昆稍談了片刻,李昆即辭别關太,仍然趕緊前行。

    此時沿途人民,皆曉得殷家堡劫去饷銀,施大人發兵剿滅,無不懼怕。

    這日李昆所帶兵卒已在西山紮駐,正坐在帳中思想明日攻打的計策。

    忽見兵卒推推擁擁,拿進一個人來,喝令他跪下,望着李昆說道:“小的等拿住殷家堡一個奸細,請令定奪。

    ”李昆道:“将那人推到帳下來。

    ”那人便跪下說道:“大老爺在上,小民并非奸細,實因奉我家莊主的令,前來下書的。

    今有書在此,大老爺一看,便知端的。

    ”李昆接在手中,拆開細看,但見上面寫着道“殷家堡堡總殷龍,謹緻書于黃大總戎麾下:前者,因堡内偶遇水災,傷及田禾房屋,本地方官未及具報。

    堡内村民,已自憤憤;嗣聞總漕施公開倉發粟,村民等又自竊喜,以為可得博施之惠,無不引頸而待。

    迨未沾恩澤,村民又聚衆前來聲稱:聞有漕總應解饷銀,行将經過,拟往截留,作為赈款。

    某以國法難容,曉谕人衆,并且痛加責備:罪該萬死。

    讵料因此銜恨,異口同聲,皆以某趨附官長,不顧鄉梓。

    暗地聚集堡内二千多戶人民,不與某知,膽敢假某為名,肆行劫掠國帑。

    事後覺察,已無可及。

    似此目無法紀,實屬罪不可逃!某亦知罪有攸歸;事前既不能嚴密防範,臨時又未及馳往保護,以緻變生倉卒。

    今大兵所指,雖将堡内人民殺滅殆盡,亦不為無辜。

    第念愚民無知,良莠不一,倘盡加屠戮,實足傷上天好生之心。

    所有國帑,絲毫未散,似與擅自動用者,略有區别。

    且該村民等,并非敢效強寇所為,實迫于饑寒所緻。

    某等敢冒死待罪,請為村民等乞命!倘蒙法外施仁,不加剿滅,某謹以國帑如數呈繳;并縛呈首犯,請申國法。

    不勝待命之至。

    某昧死謹上。

    李昆看畢大怒,将原書撕得粉碎,趕出來人。

    欲知後事如何,且看下回分解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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