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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第三三二回 圖财害命反告誣栽 托夢申冤據情互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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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面大鼓,敲得咚咚的響,一面口中喊道:“求縣太爺申冤呀!”此時清河縣陳文亮剛梳洗已畢,忽聽外面有人擊鼓申冤,即刻吩咐坐堂,将喊冤的人帶上堂來審問。

    家丁答應,也就立刻出來,将差役傳齊。

    陳知縣升了堂。

    當有值日差将王氏帶上,跪在下面。

    王氏磕了個頭,說道:“求太爺申冤呀!”陳知縣先将王氏打量一回,見她是個正經人家的婦人,就開口問道:“汝姓甚名誰?有何冤枉?可從實訴來。

    ”王氏又磕了一個頭,說道:“小婦人王氏。

    丈夫李成仁。

    住居坂浦,向以鋪售官鹽為業。

    隻因五日前,有貼鄰刁祖謀前來小婦人家内,夥同小婦人丈夫前往海州販賣綢緞。

    小婦人丈夫素來忠厚,當時就允與刁祖謀合本,約定三日後一齊動身。

    到了動身這日,天将微明,小婦人的丈夫就帶了銀兩出門去--因刁祖謀約定丈夫愈早愈好,他在碼頭上先等。

    丈夫出門後,小婦人以為丈夫一定同刁祖謀去了。

    不意到了晌午時候,刁祖謀忽然回到小婦人門首喊道:『李兄!你為何在家耽擱,到這時候還不去?把我等到這會。

    』小婦人聽說,不覺詫異,當即告訴他,說:『丈夫于天明時,已經帶了銀兩尋你去,怎麼說他未去?』刁祖謀又道:『委實不曾去的。

    』小婦人便說道:『既是伯伯未曾等到,我丈夫莫非走錯了路不成?』刁祖謀又道:『若說走錯了路,此去碼頭一直通大道,斷不會錯的。

    』小婦人也就疑惑起來,複向刁祖謀說道:『伯伯既不曾遇見我丈夫,等我丈夫回來,叫他到你家去罷!』哪裡知道一直等到晚上,丈夫都未回來。

    小婦人固自着急,遂疑惑丈夫果真昧良,将他銀子騙去,藏匿不出。

    隻得央求他寬限三日,準我将丈夫尋回,與他結理。

    因此小婦人就央了許多人四方找尋,哪裡有個影響?小婦人正在煩悶。

    不意昨夜三更時分,在睡夢中忽見丈夫回來,滿身濕淋淋,如從水裡拖出來一般,望着小婦人說道:『悔不聽你之言,緻有今日之禍。

    』并囑小婦人代他申雪。

    小婦人聽了此言,正欲問他被何人所害,忽起一陣陰風,登時不見。

    小婦人驚醒,正交三更。

     因此知道丈夫被刁祖謀圖财害命。

    特冒死前來,求縣太爺申冤理枉。

    ”陳知縣聽她申訴了一遍,正欲問王氏那“悔不聽你之言”一句,忽見值堂的書差,送了一張狀詞上來。

    畢竟這狀詞内是何案情,且看下回分解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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