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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第三七九回 因疑案縣令訴前情 秉公心賢臣聽冤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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謀害。

    ”施公道:“爾既知爾侄孫為爾侄孫媳謀害身死,可将當日如何謀害情形,對本部堂據實禀來,本部堂好代爾侄孫申冤。

    快講!”楊懷仁道:“大人聽禀:隻因侄孫娶媳三月,即出外經商,一去三年。

     于本年三月初八日,才由外路回家。

    那日到家時,甚是強健,不意當夜就為吳氏謀害身死。

    次日早晨,方才知覺。

    小的因侄孫身死不明,這才赴縣禀報。

    蒙縣太爺恩往相驗,據仵作驗得屍身肚腹青紫,實系中毒而亡。

    可憐侄孫三載離鄉,一旦回家,即遭謀害。

    堂侄又系獨子養親,吳氏存此辣手狠心,實為族人共嫉。

    總求青天大人嚴訊吳氏,為侄孫申冤!”施公聽罷,因道:“楊懷仁,爾與楊士興同門居住麼?”楊懷仁道:“小的住在士興家西首,算是緊鄰,卻不同住。

    ”施公道:“據爾所說,吳氏謀害親夫,爾當有些實據了。

    爾究竟有何實據?可對本部堂說來。

    ”楊懷仁道:“大人若問實據,小人卻不敢妄說。

     但吳氏平日甚為流動,因此生疑。

    這請大人明鑒:若非吳氏謀害,何以侄孫前一日回家,第二日即中毒身死呢?這是千人共見,非是小人敢妄指的。

    ”施公道:“本部堂隻有一事不懂。

    爾侄孫上有父母在堂,何以他父母不去首告,偏是你前去首告呢?”懷仁道:“小的忝居族長,族中凡有事,理應小的承管。

     今侄孫為侄孫媳謀害,小的首先控告,此亦義不容辭。

    ”施公道:“原來你是個族長,所以你要首告。

    但本部堂看你這人似非忠厚之輩,難免其中無藉端敲詐之處。

    你且退下!”楊懷仁隻得跪在一旁。

    施公又命:帶楊士興。

    即刻,楊士興帶到,跪在下面。

    施公問道:“你喚楊士興?”答稱:“小的是楊士興。

    ” 施公道:“本部堂問你兒子如何被你媳婦謀害,可将實情訴來,本部堂好代你兒子申冤。

    ”楊士興道:“小人的兒子,前一日由外路歸家,次日即死于牀上。

    小的當時并不知道,還最小的妻子王氏在房裡面,見媳婦喊了一聲:『不好了!』那聲音頗為驚詫,小人的妻子聞聲而去,打開媳婦房門,見媳婦已昏暈在地,不省人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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