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竊賊蔣二被張桂蘭一刀背砍中右臂,登時栽倒在地,口中哀求說道:“求老爺饒命。
”一連喊了兩聲。
張桂蘭複又在他左肩頭,用刀背又砍一下,直砍得蔣二哼聲不止,死去活來,蹲在地上動彈不得。
張桂蘭見他已是不能動彈,這才取了火種,将燈光亮起來,在蔣二臉上一照,見他約有二十多歲年紀,雖然來做竊賊,倒也生得不甚醜陋。
再将他渾身上下一看,他穿一身玄色衣靠,旁邊地下落下一把八寸八長的尖刀。
張桂蘭看罷,将燈放在桌上,便喝問道:“該死的賊囚,爾膽敢淩太太的虎威麼?爾可知這是什麼地方!太太是何等樣人!你這死囚也不打聽清楚了,就來犯竊,咱倒不曾聽說竊到總鎮衙門裡來了。
”蔣二此時已被他兩刀背砍昏暈過去,漸漸蘇醒過來。
一聞此言,方才明白,是偷錯了人家。
又聽張桂蘭太太長、太太短,在那裡亂嚷,心中暗道:“怎麼女人家有這等本領,想來定是個蠻婆子。
”一面想一面将眼睛睜開一看,見是個三十上下的美貌婦人,心中更覺奇異。
正要開口求饒,又見張桂蘭問道:“你這賊囚,姓甚名誰,哪裡人氏?怎麼太太問你的話,你還裝佯不睬太太麼?”蔣二哀求道:“求太太格外施恩,小人實是誤犯。
小人姓蔣,排行第二,就喚作蔣二,是宿遷人氏。
隻因小人幼失父母,稍長便喜舞弄槍棒,又好結交朋友,卻是無以生計,因此就做了狗偷之事。
起初竊了一二回,無人知道,也未犯過案,被地方官捉去,由此膽大起來,以為這件事是終不犯案的。
哪裡知道愈做愈多,失竊的人家恨極了,就去禀了地方官,請地方官捕捉。
地方官因竊案疊出,覺得于他自己官聲有礙,又恐被地方上官紳士告發他縱賊貪贓,因此差了捕快,立限捉拿,務要将屢犯賊案的竊賊拿獲到案,追究懲辦。
果真上頭追得緊了,他們就叫小人去别處躲避躲避,等過這陣風頭,然後再行回去。
小人在宿遷竊案可做得不少。
平時雖有捕役地甲做了護身符,從來不曾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