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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第四一四回 驗真假刺血斷孤兒 警刁頑備禮迎節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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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分相信。

     又去拿那中年人所生的小孩子的血,滴在碗中,真個凝結中間,欲下不下。

    又去拿那老年人所生的孩子的血,滴在碗中,真個說也奇怪,登時便散開來,隻有些形迹浮在水面。

    施公見抱來的三個孩童,俱已如法試驗,毫不差謬。

    施公命差役,将是碗水拿與王守道、王法二人并梁鴻才看了一遍。

    施公道:“爾等曾看清了不成?”王守道、王法道:“職員、監生看清了。

    ” 施公道:“此是外來的小孩子,王梁氏所生的遺腹,尚未驗試。

     待本部堂令府尊再如法驗試,以堅衆信。

    ”說着又命知府湯法去試。

     湯法哪敢怠慢,随即将王德官的手取過來,也用針刺出血來,也放在水内。

    哪知道德官的血才見了水,即刻就散布無形, 連一點血絲也不見浮在水面。

    此時王守道等皆衆目昭然。

    當下王守道、王法二人,見了這個真實憑據,也自知冤屈好人,卻又心膽勃勃,惟恐施公治罪,趕不及跪下來叩頭,說道:“大人的神明,職員等情甘認罪。

    王梁氏貞節可嘉,此子亦實系王氏真骨血。

    職員等情願置備花紅,将王梁氏領回,好生看待他母子兩個,以表貞節,而存宗支。

    尚求大人格外施恩,寬免職員等不明之罪。

    ”施公見王守道、王法二人如此哀求,請免治罪,當下說道:“本部堂本應從重治罪,爾等誣屈節婦,謀占家産,絕滅宗支,姑念爾等一再哀求,着從寬發落。

    王梁氏即着先行回轉母家,爾等即于三日内,備辦花紅迎歸,王法亦當以庶母看待。

    所有家産,現在暫歸王法管理,候德官成立後,歸德官。

    王法既先承繼王有仁,着将家産分出一半,以為承繼應得。

    并于三日内,将家産所有若幹呈報地方官立案,不得稍有吞沒;如敢有違,一經王梁氏查出,準予赴縣控告。

    王梁氏貞節可表,本部堂自應專奏,請旨旌表。

    梁鴻才為父不明,本應薄懲,姑念尚無别項情事,亦從寬釋放。

    王梁氏之舅,着王法出銀五百兩送給,以為見義勇為者賞。

    所有小孩子三名,亦着王法各給紋銀三兩。

    供事差役,亦着王法共給紋銀二十兩,以酬奔走之勞。

    ”施公判畢,不知王法可能一一遵斷否,且看下回分解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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