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“你既有冤枉,為何不寫狀子。
”浦顯聞聽說:“小的已有呈狀。
”取将出來,遞與門子,放在公案。
賢臣閃目觀看一遍,大叫:“浦顯快訴,若有虛言,本院一定重處!”浦顯說:“來告嶽公石弘同女兒,要上别方,嫌貧愛富,設下牢籠,因此喊冤,伏乞恩天判斷。
”賢臣伸手拔簽,吩咐:“朱升、尤用,速拿石弘聽審!”公差手執火票朱簽出衙。
隻見打東來了個老者,朱升眼望尤用說:“奇!你瞧這個人倒像前來告狀的,不免招呼一聲。
”說罷,口呼:“老者,這裡有禮了!”那老者聞聽,打量了打量,像是兩個公差,連忙還禮。
朱升說:“請問尊名,到此何事?”老者說:“實不相瞞,小老兒名叫石弘,特來告狀。
”尤用說:“請問老者,所告何人?”老者說:“小老兒告的女婿浦顯。
”朱升、尤用冷笑說:“實不相瞞,令婿已經将你告上。
”說着,就把老頭鎖起,不由分說,帶到衙門。
尤用帶定石弘,朱升進衙回話。
賢臣吩咐:“把石弘帶來聽審!”去不多時,帶至丹墀跪倒。
口尊:“大人在上,小的石弘叩頭。
”賢臣一見動怒,就問:“你為何愛富嫌貧,将你女兒嫁與别姓?快些說來,免得受苦!”石弘跪爬半步:“青天容禀,小的家住房山縣石家莊上,姓石,名弘,年五十歲,曾與浦九作盟,與女兒成婚。
過門三年,浦九身亡,家财遭火,母子二人苦度春光,女兒來家探母,留祝次後聞他婆婆有病,女兒實不知情,去遲得罪。
小的八月十二将她送去,三天之後,音信全無,兒子亦無回家,或被殺死,也未可定。
至于小的嫌貧愛富,并無此事。
老陳婆替兒嫌婦,卻是真情,小的若有虛假,過往神靈監察分明。
”石弘言罷,不住磕頭,口尊:“青天作主!”賢臣吩咐:“帶浦顯上堂!”浦顯跪在下面,賢臣便問:“浦顯實說,本院好與你判斷。
”浦顯手指石弘說:“老兒,大人的案下,這愛富嫌貧,可是你做的麼?”石弘說:“小畜牲,替兒嫌婦,可是你母親陳氏做的麼?不知賣與何人為妻?”二人胡賴,就嚷成-處。
未知如何,且看下文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