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,現在箱中,煩你帶到荒效扔了。
”黃英說:“嫂嫂之言甚是有理。
”逼着單氏取壺,帶在腰中,辭别就走出村。
到縣;銀壺呈獻案前,細訴窩藏贓物之處。
賢臣聞聽,滿心歡喜,差人去到安九家中把贓物起來。
監内提出安九,賢臣喝罵:“惡獵戶,你說并無證據,說本院屈動官刑,本院問你,這首飾钗環因何埋在你家缸下,銀壺你妻叫黃英帶到荒郊扔去?”安九聞聽,就知妻子中計,啞口無言,隻得畫招認罪。
賢臣抛下刑簽:“重打四十,收監定罪,秋後處決。
”
又斷:“黃英剝衣移屍,誣賴平人,本當發邊遠充軍,姑念起贓之功,折杖三十,枷号三個月;杭貫貪小利以緻遭冤,自取其禍,昧心殺驢,本當重處,念其已經含冤,免究,當日釋放還家。
”杭貫磕頭歡喜,邁步出衙而去。
複又差人前到保定府取嚴多譽,贓銀交與山内被害屍親領去,所取安九家中首飾钗環,交章名煥,當堂領發。
平知縣才力不及,免其提參,嚴加申饬,嗣後改過自新。
賢臣公事已畢,随要毛驢一頭,帶定門子求真,出了安肅縣城,又去私訪。
且說定興城東康家莊有一個孟五員外,這賊廣有銀錢,算為首富,常欺良善,府縣與他交接,頗有體面,縱有被害之人伸冤,賊人賄買官員,并不審問,倒打一頓闆子,反說誣告良人,還要收監問罪,往往逐出,因此無人敢惹。
未知如何,且看下文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