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賢臣這日到了保定府,大小官員迎接,穿街越巷,轎至衙門以前,忽聽人聲訴苦:“冤枉冤哉,青天大人救命!”轎内賢臣瞧看,卻是年殘婦人,吩咐青衣:“把那婦人帶到衙門聽審!”衙役答應,将談氏夫人帶起。
賢臣進衙,下轎升堂,說:“衆官請回 ,明日再會。
”衆官員打躬告退。
賢臣吩咐:“帶告狀貧婆。
”下邊答應。
老夫人上堂跪倒,流淚訴苦,說道:“大人在上容禀:命婦丈夫在日,曾作過青州知府,告老還家,不幸身亡,生有一子,名叫封真,年十八歲,學館讀書,曾與馮春結成朱陳,已聘素英為婚。
如今因命婦家貧,起意賴婚,暗害使女,東安縣告狀。
縣官圖财,苦拷封真,問成死罪。
久聞青天愛民如子,求大人高懸秦鏡,恩斷屈情,感頂無既。
”
賢臣默轉:談氏替子告狀,為馮春欲賴姻親之事,須得細問。
說“談氏另聽審訊。
”
诰命謝恩叩拜出衙,暫住尼庵。
賢臣随即寫票拔簽,差四名差人往東安縣提封真聽審。
不幾日提齲孫知縣等也就前來伺候審問。
封公子的口詞與談夫人之言一樣。
賢臣複又問馮春說:“你自己殺了秋葵,圖賴封真,将女兒另許别人,作這樣傷天害理之事,成何道理?”馮春聞聽,跪爬半步說:“大人聽禀,封真本是東牀,受聘成親,不料封章去世,封真越禮胡行,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