且說帶上蕭魁,一見賢臣,不由魂膽皆碎,說:“大人不用動刑,情甘招認。
”蕭氏見兄弟實說,唬得魂不附體。
賢臣眼望贓官說:“知縣,蕭氏今有大宗大罪當誅:頭一件,嫉妒不賢,斷夫後嗣,理應一死;二件,害妾兇惡,毒酒殺人,理應二死;三件,倚仗兄弟,淩辱丈夫,理應三死。
本院順人情以定罪。
”知縣聽罷,往上磕頭說:“大人在上,卑職恨其陰毒,欲食其肉,哪裡還有愛恩心腸?”賢臣聞聽點首,吩咐青衣把蕭氏、蕭魁收監候斬。
才要退堂,隻見差去東安縣起贓的青衣跪倒:“禀大人,小的到東安縣杜園家内,照大人吩咐金渝,向他妻子言講,說杜園已經實招,我等奉大人差遣,來取贓物。
他妻信以為真,從箱中取出贓物,金銀一包,钗環六件,小的星夜回來,銷差繳票。
”賢臣聞言甚喜,提出杜園、封真并馮春、談氏,俱各傳到。
當堂先把封真刑具去了,同衆人旁邊伺候聽審。
又将杜園帶上公堂。
賢臣手指兇徒,罵道:“該死奴才,你說贓證全無,這是何物?本院略展奇謀,真贓已獻。
”令青衣将金銀钗環拿下。
杜園觀看已有贓證,不敢抵賴,把威唬書生,冒名頂替,打死秋葵盜銀物一一實招。
賢臣吩咐:“把杜園暫且收監候斬!”又将馮春喚至堂上。
馮鄉宦見杜園實招,大人斷事如神,唬得不住磕頭說:“監生污賴東牀是實,罪應當誅!懇求大人開恩免死,從今改過自新,不敢愛富嫌貧。
”賢臣冷笑說:“馮春既知罪過求生,須聽本院吩咐。
”說罷,提筆判斷:“杜園圖财害命,律應處斬;封真無故含冤,馮素英貞節可嘉,當堂官斷照舊為婚。
”又斷:“監生馮春愛富嫌貧,禮當加罪,姑念其女貞烈,罰銀一千兩,幫助封真以為完婚之費;使女秋葵已死,令馮春厚葬;孫知縣枉法貪贓,縱容妻子蕭氏殺人,題參革職;其餘一應幹連,俱各釋放回家。
”
判斷已完,談氏夫人同定公子叩謝,随衆散出衙外。
馮春回家,料理掩埋秋葵,紋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