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帥愍城中民,使招誘出城,大軍方入搜捕。
及平定後,盡令歸家。
南市渠中有一盲女,年七八歳,呌雲:父耶母耶兄耶嫂耶,何處去,不供給我飲食也。
其盲女為饑渴所逼,不知無家,但怨呼父母兄嫂,旦夕不辍。
有一鄰婦雲:此孫氏女,三歳因患麸豆入眼,父母憐其聰慧,常教念佛書,鞠養甚厚。
父死於輸給不迨。
母死於憂憤,嫂因供給役夫,中流矢而斃,兄城陷而不知存亡,更無親戚。
觀者痛心流涕。
經旬,或遇鄰婦,問盲女存亡。
鄰婦雲:盲女不接他人飲食,但悲号呼呌其親,水飲不入口,蘇而複絶。
七日而卒。
因憫而拾餘燼之材而焚之。
於盲女衣中獲白金一兩,遂鬻之以供僧畫像焉。
嗚呼,城陷日似此者多矣!獨書盲女者,言惟鄙意有激焉。
夫家冨财饒,則禮義興矣;财苟不足,則禮義俱廢。
葢人之常情也。
當是時也,民家财物罄空,窘迫尤甚,豈謂鄰婦獨能舍餘燼之材,焚燒盲女,複於女衣中獲金不為己用,與盲女供僧畫像。
竒哉鄰婦,能於困窮窘迫之際存誠如是,故特書之。
且今之見利忘義者,不為斯鄰婦之罪人乎!
庚子歳遇賊據城,謂愚曰:某家事事可以不顧,所寶唯一刀爾。
開房令愚視之,於昬黑處見光芒丈餘,細辨之乃刀也。
因問所得之處,雲:某故父於僞蜀制诰賈舍人下及第,是年冬遊青城,回至溫江縣,泛舟而歸,見百花潭側漁人釣獲鯉魚一雙,長尺餘,買之歸家。
時當寒沍煖酒炙魚,且禦凝冽。
食魚棄骨,侍婢雲:一魚骨黑,乃鐵也。
使匠辨之,真鐵爾,遂煉成此刀。
今遭厄難,陷在賊中。
城破之日,刀與人孰存。
此刀先喪,吾亦喪矣。
吾若先喪,不知刀歸誰氏。
此刀非常冝見賞,他日為吾善志之。
于生於賊中憂憤而卒。
城陷日,家遭焚掠,其刀果不知存亡。
因叙其言以記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