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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回 潘金蓮私仆受辱 劉理星魇勝求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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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【張批:此回寫桂姐在院中,純是寫西門。

    見得才遇金蓮,便娶玉樓,才有春梅,又迷桂姐。

    紛紛浪蝶,無一底止,必至死而後已也。

     寫金蓮受辱處,是作者特地示人處寵榮之後,不可矜驕也。

    見得如西門之于金蓮,可謂寵愛已極:可必其無《白頭吟》者矣。

    乃一挫雪娥,便遭毒手,雖狡如金蓮,猶使從前一場恩愛盡付流水。

    寵榮之不可常恃如此。

     寫辱金蓮,兩次必用春梅解,則春梅之寵,不言可知。

    文字“寫一是二”之法也。

     寫琴童一事,既為受辱作由,又将武大的心事,提到西門心中一照。

    真見得人情惟知損人益己,不知将人比我,故為惡不止,而又為敬濟後文作一引也。

     寫玉樓解處,将月娘偏愛金蓮為金蓮牢籠處,一語皆見。

    而西門以春梅言自解,又見美色可畏,不迷于此,必迷于彼。

    而桂姐激西門剪發,直照嬌兒出門。

    且見西門慶為色所迷,夢魂颠倒,桂姐亦有勝寵難消之事,又早為丁二官、王三官諸回伏案也。

     寫受辱處,足令武大哥少舒前憤,亦作者特特為《水浒》又翻一案也。

    否則比處即出瓶兒,文字如走馬看花,有何趣味?且又不見金蓮行徑,而春梅寵遇,亦不能出也。

     寫月娘處,純用隐筆也,何則?夫劉理星本為金蓮受辱後結此一筆,為後文固寵張本。

    蓋後文若無此一番作地于前,則私敬濟時,豈無一消息吐露,而乃嚴密如是,必待西門死後方知哉?惟有此一番,則西門心愈迷,金蓮膽愈大,而無人能動之,故必着此一着也。

    而又先受辱兩番,見非月娘叫劉婆子來引出理星,安至金蓮肆至不能治?然則引敬濟入室,猶是第二錯着,其害顯,人人看得出。

    而叫劉婆子為第一錯着,其害深,人卻看不出。

    寫盡無知愚婦人壞盡天下事也。

    不然,豈一琴童便哄然入西門之耳,而敬濟乃風紋不動哉?西門之迷,或未必盡是理星之祟,然有此一番,便是罪案。

    是知金蓮 之罪,月娘成其始終也。

    理星其始,敬濟其終乎?月娘獨于桂姐最熱,便伏“認女”一節。

     此回兩笑話将桂姐、伯爵兩人一描,真是一般的伎倆身分。

     此回單照一回寫十兄弟身分,并三回“私挑”處,對針地步也。

    】 詩曰:可憐獨立樹,枝輕根亦搖。

     雖為露所浥,複為風所飄。

    【張夾批:上解,比也。

    】 錦衾襞不開,端坐夜及朝。

     是妾愁成瘦,非君重細腰。

    【張夾批:下解,賦也。

    】 話說西門慶在院中貪戀桂姐姿色,【繡像夾批:元不及情。

    】約半月不曾來家。

    吳月娘使小厮拿馬接了數次,【張夾批:先寫月娘作引。

    】李家把西門慶衣帽都藏過,不放他起身。

    丢的家中這些婦人都閑靜了。

    别人猶可,惟有潘金蓮這婦人,青春未及三十歲,欲火難禁一丈高。

    每日打扮的粉妝玉琢,皓齒朱唇,無日不在大門首倚門而望,【張夾批:與桂姐何異。

    】隻等到黃昏。

    到晚來歸入房中,粲枕孤帏,鳳台無伴,睡不着,走來花園中,款步花苔。

    看見那月洋水底,便疑西門慶情性難拿;偶遇着玳瑁貓兒交歡,越引逗的他芳心迷亂。

    當時玉樓帶來一個小厮,名喚琴童,年約十六歲,才留起頭發,生的眉目清秀,乖滑伶俐。

    【繡像眉批:此何物,豈可置之閨人左右?西門慶元自疏略。

    】西門慶教他看管花園,晚夕就在花園門首一間小耳房内安歇。

    【張眉批:大書西門之罪為後月娘縱敬濟一影。

    】金蓮和玉樓白日裡常在花園亭子上一處做針指或下棋。

    這小厮專一獻小殷勤,【張夾批:與金蓮伎倆相同。

    】【繡像夾批:便非蠢人。

    】常觀見西門慶來,就先來告報。

    【張夾批:為上文下注腳,非此重寫也。

    】以此婦人喜他,常叫他入房,賞酒與他吃。

    兩個朝朝暮暮,眉來眼去,都有意了。

    【張夾批:偏不就寫如何,偏又将下文一頓,文字頓挫之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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