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回隻該寫“冰鑒定終身”可矣。
不知作者故欲曲曲折折,作一書以自娛也。
若急急忙忙寫去,匆匆忽忽收煞,則不如勿作之為愈也。
故必至二十九回,方以“冰鑒”總鎖住。
而二十五回一小小樞紐,先煞一煞也。
此回與下回,因上文瓶兒傳中波折大多,一斷文字結不住。
故接連又用兩回結之也。
扁内寫玉樓、金蓮,映上文一段,固是束住上文,不知又是為蕙蓮偷期安根也。
何則?此回、二十九回,是一氣的文字,内惟講一宋蕙蓮,而蕙連偷期,卻是玉箫作牽線者。
今看他借金蓮說春梅“幹貓兒頭差事”,入一暗筍,接手玉樓陪說蘭香一引,接手即将玉箫提出。
蓋此上瓶兒傳已頓住,此下乃放手寫惠蓮,卻恐直出不化,故又借現成鍋竈一引,安下根基。
下文即借看房子,将來旺媳婦病,說明在先,随手結束瓶兒新娶一案,作層次法。
下即乃桂姐破綻,引出月娘掃雪;又借月娘掃雪,引出還席;借還席時,以便玉箫作線,蕙蓮蒙愛。
文字千曲百曲之妙。
手寫此處,卻心觑彼處;因心觑彼處,乃手寫此處。
看者不如,乃謂至山洞内方是寫蕙連。
豈知《金瓶》一書,從無無根之線乎。
試看他一部内,凡一人一事,其用筆必不肯随時突出,處處草蛇灰線,處處你遮我映,無一直筆、呆筆,無一筆不作數十筆用。
粗人心知安之! 寫玉箫來,偏能寫月娘早睡。
夫新娶一妾,昨夜上吊,今晚西門拿五鞭入房,月娘為同室之人,乃高枕不問,其與西門上氣,不問可知矣,《金瓶》筆去,每以此等為能。
瓶兒出見衆人一段,總是刺月娘之心目,使奸險之人,再耐不得也。
而金蓮如鬼如蜮,挑挨其中,又隐隐伏後文争寵之線。
内将金蓮妒根,用數語安下。
又将瓶兒落套處,一時寫出。
使看者不覺心醉,後文欲釋來而不能也。
寫瓶兒來家,請客已完。
必總叙得幾樁橫财,又将小厮一叙,此總煞之筆。
蓋上文至此,不得不一總;下文脫卸另寫,不得不一總也。
李桂姐,乃玉樓、金蓮、瓶兒襯花樣之人也。
看其寫玉樓後,即寫一自院中醉歸,為王婆邀往金蓮處;至娶金蓮後,即寫梳栊桂姐數段。
寫子虛燒靈,又寫桂姐。
寫看燈日,又寫桂姐。
今瓶兒已來,玉樓、金蓮二人久已來,則襯花樣之人不一冷破,勢必時時照應往院中去。
本意借客陪主,卻反緻主為客累,奈何不為之敗露哉!蓋恐纏筆費墨,無了休也。
而又為娼妓之假,刻骨描寫,為月娘複和作引子。
文字之妙,往往不可以一端盡之也。
一百顆明珠,人人知為後一百回作千裡照應,不知果解其必用此一百顆明珠何哉?我為之逆其志,乃知作者惟恐後人看他的奇書妙文,不能放眼将一百回通前徹扣看其照應,乃用一百顆明珠,刺入看者心目,見得其一百回乃一線穿采,無一付會易安之筆。
而一百回,如一百顆珠,宇宇圓活。
又作者自言,皆是我的妙文,非實有其事也。
至于珠必梁中書家帶來,結八月娘夢裡,又見得人自靡常,物非一人可據。
今張昔李,俱是空花,不特色本虛無,而百萬金珠變無非幻影也。
況梁中書誅,其業亦本非梁中書之物,不知曆千百人而至梁中書之手也。
乃無何,粱中書手中之物又入瓶兒之手,瓶兒手中之物扭又入西門之手,且入月娘之手,而月娘夢中,又入雲理守之手。
焉知雲理守手中之物,不又曆幾千百人之手,而始遇水遇火,土埋石壓,此珠始同歸于盡哉!乃入梁中書手時,而前千百持殊之人,已煙消雲散,杳無聲形;及入瓶兒手,而梁中書又杳然桃花流水之人矣。
子虛勿論,及入西門與月娘之手,而瓶兒又無何紫玉成煙,彩雲易散矣。
及入雲裡守之手,而西門之墓木可拱,孝哥月娘又齊作夢中人。
然則夢中做夢,又必有繼雲裡守之手者。
噫!一百明珠,作者信手拈來,頭頭是道。
固欲為世點醒雙珠,使一顆明珠為一頂門針關捩子也。
尋常隻以為瓶兒帶來之物,可笑,可笑。
寫西門自瓶兒來後,收拾小厮,是一段;教丫鬟清唱是一段;開鋪面又一段,皆是失着處。
如買小厮,猶之可以。
至于開鋪面,乃以金蓮樓上堆藥材,瓶兒樓上堆當物。
夫以貯嬌之金屋,作買賣牙行之地,已屬市井不堪。
而試想兩婦人居處食息,俱在于此,而一日稱藥尋當,絕不避嫌,其失計為何知?乃絕不計及于此,宜乎有敬濟之蠹暗生于内,而其種種得以生奸者,皆托如尋當物而成。
至月娘隻破奸情,敬濟猶抱當物而出。
然則“弄一得雙”,西門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