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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五回 吳月娘識破奸情 春梅姐不垂别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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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nclass="q">【張夾批:必如此,乃映不垂别淚,方是有志氣。

    】春梅當下拜辭婦人、小玉,灑淚而别。

    【張夾批:此處不灑淚是無金蓮矣,故上寫其不垂淚;此處又寫其灑别,正是與金蓮刻骨一痛,非别淚也。

    】臨出門,婦人還要他拜辭拜辭月娘衆人,【張夾批:迩日金蓮如此。

    】【繡像夾批:金蓮太不濟。

    】隻見小玉搖手兒。

    這春梅跟定薛嫂,頭也不回,揚長決裂,出大門去了。

    【張夾批:如椽之筆,為炎涼場中吐此一口惡氣。

    蓋不屑受之之意也。

    】【繡像夾批:胸襟氣概自不同。

    】 小玉和婦人送出大門回來。

    小玉到上房回大娘,隻說:“罄身子去了,衣服都留下,沒與他。

    ”這金蓮歸到房中,往常有春梅,娘兒兩個相親相熱,說知心話兒,今日他去了,丢得屋裡冷冷落落,甚是孤凄,不覺放聲大哭。

    【張夾批:西門死無此育哭,潘姥姥死又無此痛哭。

    】【繡像夾批:苦甚。

    】有詩為證:耳畔言猶在,于今恩愛分。

     房中人不見,無語自消魂。

     (一)按:前評寫于光緒五年(1879)五月二十日。

     文龍批:自西門慶死後,不及一年,其間拉拉雜雜,不堪聞,不忍見,不可說之事,紛纭攘攘,層見疊出。

    至此始知報應之不爽,因果之不誣。

    噫!何其鈍也。

    當其極盛之時,早已見到此時,此理之當然,勢之必然,事之常然,情之宜然。

    若使作者至西門慶一死便結,如梁山泊之尚未散夥者,必有咨嗟太息,謂天道之無知,世事之不平,而《續金瓶梅》當又添出五、六種來。

    噫 !何其呆也。

    竊謂此書無以後之,十數回以後之事可知也。

    此書不必續,既有此十數回,此書更不必續。

     (二)按:後評寫于光緒六年(1880)三月二十九日。

     文禹門又雲:西門慶與潘金蓮偷情,我知其必成。

    陳敬濟與潘金蓮通奸,我知其必敗。

    一金蓮也,而翁婿共之。

    正是:莫為之前,何以見陳敬濟之淫昏,莫為之後,何以見西門慶之淫暴,西門慶開其先路,陳敬濟步厥後徑。

    寫敬濟之庸愚,不顧人恥,即寫西門慶之罪孽,大快人心也。

     而金蓮之淫邪,不言而喻。

    故必令其堕胎于西門慶死後,不令其懷娠于西門慶生前,醜之也,正所以實之,而敗之也。

    吳月娘先則聞而知之,而不肯信,此是他糊塗,後則見而知之,而不張揚,此是他忠厚。

    因此反亂,不好收羅,從此湮沒,不成局面,此所以有先遣春梅之舉也。

     春梅小妮子,與金蓮聯成一氣。

    人皆因其生硬,遂謂其勝金蓮一籌,實不知春梅者也。

    使春梅而為玉樓之婢,可以為自好之士;使春梅而為瓶兒之婢,可以為禦侮之臣,今已同金蓮一體同心,是亦一金蓮而已。

    其不垂淚别也,志向早立定于西門生前,故動作得安詳于月娘發遣。

    此是其明白處,不是其豁達處,此是其強狠處,不是其磊落處。

    若論此時身分,來去頗可自由,仗此嬌小容顔,焉往而不可自信。

    吾知其決不至若瓶兒之亂嫁,亦斷不至若玉樓之被诳,蓋春梅亦金,瓶類也。

    而以後之遭逢,天實為之,今生之結果,實自取之也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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