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一伯爵,方寫一武二,又是第一回特特相照,非泛泛寫伯爵之冷暖也。
寫張二官不要金蓮之語,乃見伯爵落得做小人,不是又寫一有主見之張二官也。
作者何暇為此書無因之人寫其主見?不見王三官、林氏諸人,至西門死後,久已不在此書之冊内矣。
寫月娘暗中跌腳,方知玉箫藏壺之妙。
夫殺金蓮與玉箫藏壺何與哉?須知月娘與金蓮進門時,深愛之也。
不深愛,不能使金蓮肆志為惡,以與諸人結仇。
然而使月娘終始愛之,則小玉之私玳安,而成婚矣,如意之私來興,亦合房矣,所雲家醜不可外談者是也。
使金蓮不傷月娘之心,則雖有敬濟雲雲,或亦逐敬濟而遣大姐,金蓮未必去也。
此實論時度勢之情。
即月娘大有主見,令其改嫁,亦必念姊妹之情,留之家中,尋售主而遣之,此亦常情。
即不然,王婆來雲,嫁于武二,月娘不傷其心,亦必參以一二吉。
而王婆雖貪而忘禍,特無一冷眼者提醒耳。
一聞月娘言而王婆變卦,武二哥之事不穩矣。
夫打死李外傳,月娘之夫幾遭毒手,豈有不冷眼觑破今日之事?乃不發一言,止暗中跌腳,且轉而與玉樓言,是其情義盡矣,其怨恨深矣。
其情義盡而怨恨深者在何處?蓋在撒潑之一日。
夫撒潑,又起于玉箫之透漏消息。
玉箫之甘心為用,是又在書童之私,而乃有三章之約。
夫書童之私,卻如何先安一根,則用寫藏壺也。
然則書童者,死金蓮之人也。
故獨附瓶兒而不附金蓮。
其必瓶兒生子而即來者,蓋即于最鬧熱,已伏一殺金蓮者矣。
至于瓶兒死,則必用死金蓮矣,故即入三章約。
然則三章約者,勾魂帖也。
夫瓶兒為一樣淫婦,何以于生子時,不伏一死之之人?日固早伏之矣。
死瓶兒之人,即用子虛。
則瓶兒未入西門,未嫁竹山之先,喬皇親花園中已伏之也。
何以見子虛死之?蓋子虛以鬼胎化官哥,官哥以愛緣死瓶兒,是子虛死之也。
然而非子虛死之也,金蓮死之也。
又何以故?官哥不死,瓶兒不死,金蓮又死官哥之人也。
子虛固欲以官哥之死死瓶兒,然非金蓮以死官哥之死授予虛,則子虛亦空為孽化耳。
是金蓮死官哥,實金蓮死瓶兒也。
金蓮既為死瓶兒之人,則于悲翠軒特對照一葡萄架,早早巳伏一死瓶兒之人矣。
是瓶兒生子而書童來,内室乞恩而書童附,瓶兒一死而書童去。
明似為瓶兒寫一書童。
暗卻為金蓮寫一書童。
為瓶兒寫者,見此日同寵之人,即将來同散之人,似沒甚關系。
為金蓮者,蓋既從《水浒傳》中武二手内刀下奪來,終須還他殺去。
夫既奪之來,而如何令之去?故必用敬濟。
然徒用敬濟,何以處月娘數年之情分?使不寫其與月娘花攢錦簇四五年,又何必向武松讨情分奪來?既極力描其花攢錦簇,乃為敬濟事。
固應棄之如遺,亦不應知其必死而不一言。
此玉箫離間之人,必不可少,而所以成此離間之人者,則因書童。
然而三章約,出之金蓮口中,則又金蓮之自殺。
古人雲“有機心者,必有隐禍”,蓋以此也。
是故書童,必以瓶兒生子而來,瓶兒一死即去,始終為瓶兒之荊、聶,以引起金蓮之禍端,為瓶兒九泉之笑也。
然則金蓮死官哥,官哥死瓶兒,西門死武大,金蓮死西門,敬濟死金蓮,究之作者隐筆,蓋言月娘死金蓮耳。
何則?暗中跌腳故也。
夫月娘之所以必死金蓮,而不一救之者,由于‘撒潑。
‘撒潑’由于玉箫。
玉箫過舌,則因瓶兒之衣,如意之宿,是又瓶兒之靈殺之也。
究之玉箫之所以肯過舌者,三章約也,是金蓮固自殺。
而三章約,所以肯遵依,是又書童之故。
然則“藏壺”而雲構釁,真非一日一人一事之釁也欤!危機相倚,如層波疊起,不可窮止。
何物作者,能使大千世界,生生死死之苦海水,盡掬入此一百胡珠之線内?嘻!技至此,無以複加矣。
存者問消息,死者為塵泥。
賤子家既敗,壯士歸來時。
】 行久見空巷,日暮氣慘凄。
但逢狐與狸,豎毛怒裂眦。
我有镯镂劍,對此吐長霓。
】 話說陳敬濟雇頭口起身,叫了張團練一個伴當跟随,早上東京去不題。
卻表吳月娘打發潘金蓮出門,次日使春鴻叫薛嫂兒來,要賣秋菊。
這春鴻正走到大街,撞見應伯爵,叫住問:“春鴻,你往那裡去?”春鴻道:“大娘使小的叫媒人薛嫂兒去。
”伯爵問:“叫媒人做甚麼?”春鴻道:“賣五娘房裡秋菊丫頭。
”伯爵又問:“你五娘為甚麼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