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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二回 陳敬濟被陷嚴州府 吳月娘大鬧授官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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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重,受忍不過,自缢身死。

    【繡像夾批:公道。

    】取供具結,回報縣中。

    【張夾批:比宋仁所告之傷何如?】知縣大怒,又打了敬濟十闆。

    金寶褪衣,也是十闆。

    問陳敬濟夫毆妻至死者絞罪,馮金寶遞決一百,發回本司院當差。

     這陳敬濟慌了,監中寫出貼子,對陳定說,把布鋪中本錢,連大姐頭面,共湊了一百兩銀子,暗暗送與知縣。

    知縣一夜把招卷改了,【繡像夾批:辛君。

    】止問了個逼令身死,系雜犯,準徒五年,運灰贖罪。

    吳月娘再三跪門哀告。

    【張夾批:何不叫保甲,改适提刑所來,可歎可歎!】知縣把月娘叫上去,說道:“娘子,你女兒項上已有繩痕,如何問他毆殺條律?人情莫非忒偏向麼?你怕他後邊纏擾你,我這裡替你取了他杜絕文書,令他再不許上你門就是了。

    ”【張夾批:是作者要使敬濟與西氏割絕,下好放手寫敬濟與春梅也。

    】【繡像夾批:看破月娘之靖(情)。

    】一面把陳敬濟提到跟前,分付道:“我今日饒你一死,務要改過自新,不許再去吳氏家纏擾。

    再犯到我案下,決然不饒。

    即便把西門氏買棺裝殓,發送葬埋來回話,我這裡好申文書往上司去。

    ”這敬濟得了個饒,交納了贖罪銀子,歸到家中,擡屍入棺,停放一七,念經送葬,埋城外。

    前後坐了半個月監,使了許多銀兩,唱的馮金寶也去了,家中所有都幹淨了,房兒也典了,剛刮剌出個命兒來,再也不敢聲言丈母了。

    正是:禍福無門人自招,須知樂極有悲來。

    有詩為證:風波平地起蕭牆,義重恩深不可忘。

     水溢藍橋應有會,三星權且作參商。

     文禹門雲:九十回以後,筆墨生疏,—語言颠倒,頗有町議處,豈江淹才盡乎?或行百裡者半九十耳。

    陳敬濟原是一愚夫,亦有愚不至此者。

    盂玉樓是何如人?所嫁又是:何如人?縱不能深知,亦何能持一簪前往,便可與之通奸,便可拐出同走,并可訛出許多财物。

    窮極無賴之人,或作此非非之想,然亦不敢冒冒然,徑做此舉。

    況此刻敬濟,千金在手,又有馮金寶,正在新鮮之時,在家即起此念,到嚴州任意行之,全無悔悟。

    竊恐無此情理,不過為楊大郎拐逃地步耳。

    何必作此迂折,登堂矣,入室矣,見玉樓矣。

    而玉樓之言談舉止,全不像從前之玉樓。

    迨至變臉出簪,玉樓又是一付面孔,便至相摟相抱,親嘴吃舌頭。

    批者何不雲羞殺玉樓,醜絕玉樓乎?既事後可以告訴衙内,何不此刻告訴衙内,立刻将敬濟逐出,豈不正大光明乎? 乃設此拙計,即當年收拾來旺兒故志,獨不慮敬濟有口能,說乎?怪敬濟在清河堂上,滿口謊言,在嚴州堂上,全無一語,是又何也?必使徐知府暗中探明,又将通奸騙财坐實,不痛不癢了案。

    緻使老父受辱發怒,老母忍痛耽憂,玉樓抱不白之冤,衙内挨不肖之打,豈作有意醜诋玉樓乎 ?既令其得安身立命之地,歸棗強便歸棗強耳,何必多此一番醜事乎?吾欲起批書者而問之。

     敬濟回家,妻妾诟谇,大姐姐之死,卻在意中。

    西門慶有甚好女兒,其死也,亦有自取之道焉。

    月娘往鬧,不但山東風氣如此。

    予走遍數省,無不皆然,而安徽殆尤甚焉。

    目錄雲:《大鬧授官廳》。

    故作瘦詞,有何意味?按月娘連此兩書大鬧矣。

    夫鬧其所不當鬧,是為胡鬧,鬧所當鬧,不得謂之鬧也。

     況泰山之事,若非大鬧,恐将如潘金蓮葡萄架下之大鬧矣。

    告官伸理,亦是正辨。

    先定絞罪,旋改徒罪,終歸免罪,銀子隻一百兩,便如此得力,何罵霍知縣一至于此也。

     此皆信筆直書,不複瞻前顧後,似非以上淫情穢語,寫得細膩風光。

    無怪閱者,鹹喜看前半部,而不願看後半部,然則此書實導淫之書也,作者不能無罪焉。

    我之探臆而出,随處叫破,正是要人細看下半部,以挽回一、二。

    蓋此書既不能燒盡,闆不劈盡,有觸目警心數語,亦可以喚醒幾個聰明人,故不憚如此之諄諄也。

    閱者諒之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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