叫号。
夫人罵之曰:&lsquo在當求得,苟失亡矣,汝如是悲泣,亦将何為?&rsquo在廬陵時,公宇多怪,家人告曰:&lsquo物弄扇。
&rsquo夫人曰:&lsquo熱耳。
&rsquo又曰:&lsquo物擊鼓。
夫人曰:&lsquo有槌乎?可輿之。
&rsquo後家人不複言怪,怪亦不複有,遼獲安居焉。
夫人有知人之鑒。
姜應明者,中神童第,人競榮之。
夫人曰:&lsquo非遠器也。
&rsquo後果以罪廢。
伊川兄弟幼時,夫人勉之讀書史。
夫人好文,而不為诃章,見世之婦女以文章筆劄傳於人者,深以為非。
平生所為詩,不過三二篇,皆不存,獨記在曆陽時,以夫君觐親河朔,夜聞鳴雁至,為詩曰:&lsquo何處驚飛引?離離過草堂。
早是愁無寐,忽聞意轉傷。
良人沙塞外,羁旅空房,欲寄回紋信,誰能付汝将?&rsquo
○曹氏廉不受贈
曹氏,尚書修古幼女也。
公,天聖中,累遷禦史,持憲無阿曲,言事失職,知閩之興化軍,期年而卒。
曹氏室居未嫁,父既沒,其故僚卒吏民三十萬緻之柩前曰:&lsquo以供窆。
喪。
&rsquo母陳氏将受之。
女曰:&lsquo制家之用,惟其家之鬥酌。
初吾父入司朝廷,出莅民政,約以奉身,廉於臨人,今其去矣,葬禮随家豐儉,苟将受所餽贈,惟它人忍之,我弗忍也。
&rsquo母因是而請辭焉。
其故僚複謂之曰:&lsquo葬先公弗資是财,則聞命矣;願留異日嫁公女焉,可母拒也。
&rsquo女曰:&lsquo俾謂之曰:&lsquo葬先公弗資是财,則聞命矣;願留異日嫁公女焉,可毋拒也。
&rsquo女曰:&lsquo俾用於喪,尚不敢取,今欲備吾之嫁,是使妾幸父之喪而自鬼也!人之聞之,謂如何哉?&rsq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