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:樂六變,天神降。
是降神以樂,非緣燔也。
宋、齊以來,皆先哜福酒,乃燎。
請先祭後燔,如《貞觀禮》便。
”行果與趙冬曦議,以為:“先燎降神,尚矣。
若祭已而燔,神無由降。
”子元議挺不徙。
說曰:“康子獨出蒙輪,以當一隊邪?”議未判,說請決于帝,帝诏後燔。
乘輿自岱還,減從官,先次東都,唯子元、毋煚、韋述以學士從。
久乃徙宗正少卿,以疾授秘書監,緻仕。
卒,贈汴州刺史。
帝嘗制贊賜說、子元,命工圖其象,诏冬曦、述、煚分為傅。
行果者,上谷人,曆國子司業,侍皇太子讀。
卒,贈慶王傅。
始,行果、會真及長樂馮朝隐同進講。
朝隐能推索《老》、《莊》秘義,會真亦善《老子》,每啟篇,先薰盥乃讀。
帝曰:“我欲更求善《易》者,然無賢行果雲。
”朝隐終太子右谕德,會真太學博士。
趙冬曦,定州鼓城人。
進士擢第,曆左拾遺。
神龍初,上書曰:“古律條目千餘。
隋時一奸一臣侮法,著律曰:‘律無正條者,出罪舉重以明輕,入罪舉輕以明重。
’一辭而廢條目數百。
自是輕重沿一愛一憎,被罰者不知其然,使賈誼見之,恸哭必矣。
夫法易知,則下不敢犯而遠機阱;文義深,則吏乘便而朋附盛。
律、令、格、式,謂宜刊定科條,直書其事。
其以準加減比附、量情及舉輕以明重、不應為之類,皆勿用。
使愚夫愚婦相率而遠罪,犯者雖貴必坐。
律明則人信,法一則主尊。
”當時稱是。
開元初,遷監察禦史,坐事流嶽州。
召還複官,與秘書少監賀知章、校書郎孫季良、大理評事鹹廙業入集賢院脩撰。
是時,将仕郎王嗣琳、四門助教範仙廈為校勘,翰林供奉呂向、東方颢為校理。
未幾,冬曦知史官事,遷考功員外郎。
逾年,與季良、廙業、知章、呂向皆為直學士。
冬曦俄遷中書舍人内供奉,以國子祭酒卒。
冬曦一性一放達,不屑世事。
兄夏日,弟和璧、安貞、居貞、頤貞、彙貞,皆擢進士第。
安貞給事中,居貞吳郡采訪使,頤貞安西都護。
居貞子昌,别傳。
王嗣琳以太子校書郎罷。
東方颢上書忤旨,左遷高安丞。
廙業亦坐事左遷餘杭令。
仙廈善講論,後為道士。
開元集賢學士,又有尹愔、陸堅、鄭欽說、盧僎名稍著。
尹愔,秦州天水人。
父思貞,字季弱。
明《春秋》,擢高第。
嘗受學于國子博士王道珪,稱之曰:“吾門人多矣,尹子叵測也。
”以親喪哀毀。
除喪,不仕。
左右史張說、尹元凱薦為國子大成。
每釋奠,講辨三教,聽者皆得所未聞。
遷四門助教,撰《諸經義樞》、《續史記》皆未就。
夢天官、麟台交辟,寤而會親族叙訣,二日卒,年四十。
愔博學,尤通老子書。
初為道士,玄宗尚玄言,有薦愔者,召對,喜甚,厚禮之,拜谏議大夫、集賢院學士,兼脩國史,固辭不起。
有诏以道士服視事,乃就職,颛領集賢、史館圖書。
開元末,卒,贈左散騎常侍。
陸堅,河南洛一陽一人。
初為汝州參軍,以友婿李慈伏誅,貶涪州參軍,再遷通事舍人。
有诏起複,遣中官敦谕,不就。
以給事中兼學士。
善書。
初名友悌,玄宗嘉其剛正,更賜名。
從封泰山,封建安男。
帝待之甚厚,圖形禁中,親制贊。
以秘書監卒,年七十一,贈吏部尚書,谥曰懿。
郭欽說,後魏濮一陽一太守敬叔八世孫。
開元初,繇新津丞請試五經,擢第,授鞏縣尉、集賢院校理。
曆右補阙内供奉。
通曆術,博物。
初,梁太常任昉大同四年七月于鐘山圹中得銘曰:“龜言土,蓍言水,甸服黃鐘啟靈址。
瘗在三上庚,堕遇七中己。
六千三百浃辰交,二九重三四百圮。
”當時莫能辨者,因藏之,戒諸子曰:“世世以銘訪通人,有知之者,吾死無恨。
”昉五世孫升之,隐居商洛,寫以授欽說。
欽說出使,得之于長樂驿,至敷水三十裡而悟曰:“蔔宅者廋葬之歲月,而先識墓圮日辰。
甸服,五百也,黃鐘十一也,繇大同四年卻求漢建武四年,凡五百一十一年。
葬以三月十日庚寅,三上庚也。
圮以七月十二日己巳,七中己也。
浃辰,十二也,建武四年三月至大同四年七月,六千三百一十二月,月一交,故曰六千三百浃辰交。
二九,十八也。
重三,六也。
建武四年三月十日,距大同四年七月十二日,十八萬六千四百日,故曰二九重三四百圮。
”升之大驚,服其智。
欽說雅為李林甫所惡,韋堅死,欽說時位殿中侍禦史,常為堅判官,貶夜郎尉,卒。
子克鈞,為都官郎中。
吐蕃圍靈州,軍饷匮竭,德宗以克鈞為靈、夏二州運糧使,轉米峙塞下,守者遂安。
盧僎,吏部尚書從願三從父也。
自聞喜尉為學士,終吏部員外郎。
兄俌,中宗時曆右補阙。
默啜入寇,敗沙吒忠義,诏百官陳破賊勝策,獨俌上疏以為:“治内可以及外,賞罰明則士盡節。
鳴沙之役,主将先遁,中軍猶能死戰。
正法紀功,則戎行可勸。
若忠義,騎将材,不可當大任。
宜因古法,募人徙邊,免行役,次廬伍,明教令,賞虜獲,近戰則守家,遠戰則利貨。
購辯勇,強諸蕃,以圖攻取。
擇邊州刺史,搜乘積粟,謹烽燧以備守。
”中宗善其言,然無施行者。
俌終秘書少監。
啖助,字叔佐,趙州人,後徙關中。
淹該經術。
天寶末,調臨海尉、丹一陽一主簿。
秩滿,屏居,甘足疏糗。
善為《春秋》,考三家短長,縫綻漏阙,号《集傳》,凡十年乃成,複攝其綱條為例統。
其言孔子脩《春秋》意,以為:“夏政忠,忠之敝野;商人承之以敬,敬之敝鬼;周人承之以文,文之敝僿。
救僿莫若忠。
夫文者,忠之末也。
設教于本,其敝且末;設教于末,敝将奈何?武王、周公承商之敝,不得已用之。
周公沒,莫知所以改,故其敝甚于二代。
孔子傷之曰:‘虞、夏之道,寡怨于民;商、周之道,不勝其敝!’故曰:‘後代雖有作者,虞帝不可及已。
’蓋言唐、虞之化,難行于季世,而夏之忠,當變而緻焉。
故《春秋》以權輔用,以誠斷禮,而以忠道原情雲。
不拘空名,不尚狷介,從宜救亂,因時黜陟。
古語曰:‘商變夏,周變商,春秋變周。
’而公羊子亦言:‘樂道堯、舜之道,以拟後聖。
’是知《春秋》用二帝、三王法,以夏為本,不壹守周典明矣。
”又言:“幽、厲雖衰,《雅》未為《風》。
逮平王之東,人習餘化,苟有善惡,當以周法正之。
故斷自平王之季,以隐公為始,所以拯薄勉善,救周之敝,革禮之失也。
”助一愛一公、谷二家,以左氏解義多謬,其書乃出于孔氏門人。
且《論語》孔子所引,率前世人老彭、伯夷等,類非同時;而言“左丘明恥之,丘亦恥之”。
丘明者,蓋如史佚、遲任者。
又《左氏傳》、《國語》,屬綴不倫,序事乖剌,非一人所為。
蓋左氏集諸國史以釋《春秋》,後人謂左氏,便傅著丘明,非也。
助之鑿意多此類。
助門人趙匡、陸質,其高弟也。
助卒,年四十七。
質與其子異裒錄助所為《春秋集注總例》,請匡損益,質纂會之,号《纂例》。
匡者,字伯循,河東人,曆洋州刺史,質所稱為趙夫子者。
大曆時,助、匡、質以《春秋》,施士丐以《詩》,仲子陵、袁彜、韋彤、韋荅以《禮》,蔡廣成以《易》,強蒙以《論語》,皆自名其學,而士丐、子陵最卓異。
士丐,吳人,兼善《左氏春秋》,以二經教授。
繇四門助教為博士,秩滿當去,諸生封疏乞留,凡十九年,卒于官。
弟子共葬之。
士丐撰《春秋傳》,未甚傳。
後文宗喜經術,宰相李石因言士丐《春秋》可讀。
帝曰:“朕見之矣,穿鑿之學,徒為異同,但學者如浚井,得美水而已,何必勞苦旁求,然後為得邪?”
子陵,蜀人,好古學,舍峨眉山。
舉賢良方正,擢太常博士,通後蒼、大小戴《禮》。
有司請正太祖東向位,而遷獻、懿二主。
子陵議藏主德明、興聖廟,其言典正。
後異論紛洄,複為《通難》示諸儒,諸儒不能诎。
久之,典黔中選補,乘傳過家,西人以為榮。
終司門員外郎。
子陵以文義自怡,及亡,其家所存,惟圖書及酒數斛而已。
贊曰:《春秋》、《詩》、《易》、《書》,由孔子時師弟子相傳,曆暴秦,不斷如系。
至漢興,刬挾書令,則儒者肆然講授,經典浸興。
左氏與孔子同時,以《魯史》附《春秋》作《傳》,而公羊高、谷梁赤皆出子夏門人。
三家言經,各有回舛,然猶悉本之聖人,其得與失蓋十五,義或缪誤,先儒畏聖人,不敢辄改也。
啖助在唐,名治《春秋》,摭讪三家,不本所承,自用名學,憑私臆決,尊之曰“孔子意也”,趙、陸從而唱之,遂顯于時。
嗚呼!孔子沒乃數千年,助所推著果其意乎?其未可必也。
以未可必而必之,則固;持一己之固而倡茲世,則誣。
誣與固,君子所不取。
助果謂可乎?徒令後生穿鑿詭辨,诟前人,舍成說,而自為紛紛,助所階已。
韋彤,京兆人。
四世從祖方質為武後時宰相。
彤名治《禮》,德宗時為太常博士。
先此,天寶中,诏尚食朔望進食太廟,天子使中人侍祠,有司不與也。
貞元十二年,帝始诏朔望食,畀宗正、太常合供。
于是彤與博士裴堪議曰:“禮,宗廟朔望不祭,園寝則有之。
貞觀、開元間,在禮若令,不敢變古。
天寶中,始有進食事,殆王玙緣生事亡,用燕具亵馔,參渎禮薦,不可示遠。
傳曰:‘祭非外至,生于心者也。
’是故聖人等牲牢,布笾豆,昆蟲、草木可薦者,莫不鹹在,所以享宗廟,交神明,全孝敬也。
潔膳羞,八珍百品,可嗜之馔,美膬甘旨,謂之亵味,所以燕賓客,接人情,示慈惠也。
是則薦與宴,聖人判為二物,不可亂也。
今若熟饔而享,非以異為敬之意。
且祭不欲數,亦不欲疏,感時緻享,以制中也。
今園寝月二祭,不為疏,廟歲五享,不為數,有司奉承,得盡其恭。
若又加盛馔于朔望,是失禮之中,有司不得盡其恭也。
故王者稽古,弗敢以孝思之極而溢禮,弗敢以肴品之多而剩味。
願罷天寶所增,奉園寝以珍,奉宗廟以禮,兩得所宜。
”帝曰:“是禮先帝裁定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