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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傳第八十二 陸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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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上。

    臣聞知過非難,改之難;言善非難,行之難。

    《易》曰:‘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。

    ’夫感者,誠發于心而形于事,事或未谕,故宣之于言,言必顧心,心必副事,三者相合,乃可求感。

    惟陛下先斷厥志,以施其辭,度可行者而宣之,不可者措之。

    無苟于言,以重取悔。

    ”帝納之。

     始,帝播遷,府藏委棄,衛兵無褚衣。

    至是,天下貢奉稍至,乃于行在夾庑署瓊林、大盈二庫,别藏貢物。

    贽谏,以為:“瓊林、大盈于古無傳。

    舊老皆言:開元時貴臣飾巧以求媚,建言郡邑賦稅,當委有司以制經用,其貢獻悉歸天子私有之。

    蕩心侈欲,亦終以餌寇。

    今師旅方殷,瘡痛呻一吟之一聲未息,遽以珍貢私别庫,恐群下有所觖望,請悉出以賜有功。

    令後納貢必歸之有司,先給軍賞,瑰怪纖麗無得以供。

    是乃散小儲成大儲,捐小寶固大寶也。

    ”帝悟,即撤其署。

     李懷光有異志,欲怒其軍使叛,即上言:“兵禀薄,與神策不等,難以戰。

    ”李晟密言其變,因請移屯。

    帝遣贽見懷光議事。

    贽還奏:“懷光寇奔不追,師老不用,群帥欲進,辄沮止其謀。

    此必反,宜有以制之。

    ”因勸帝許晟移軍。

    初,贽與懷光語及晟,懷光妄詫曰:“吾無所藉晟。

    ”贽即美其強雄,使不得翻覆。

    至是,請下诏書如其意者,且無辭歸短于朝。

    又建:“遣李建徽、一陽一惠元與晟并屯東渭橋,托言晟兵寡不足支賊,俾為掎角。

    懷光雖不欲遣,且辭窮,無以沮解。

    ”帝猶豫曰:“晟移屯,懷光固怏怏,若又遣建徽等俱東,彼且為辭。

    少須之。

    ”晟已徙營,不閱旬,懷光果奪兩節度兵。

    建徽挺身免,惠元死之。

    行在震驚,遂徙幸梁。

     道有獻瓜果者,帝嘉其意,欲授以試官。

    贽曰:“爵位,天下公器,不可輕也。

    ”帝曰:“試官虛名,且已與宰相議矣,卿其無嫌。

    ”贽奏:“信賞必罰,霸王之資也;輕爵亵刑,衰亂之漸也。

    非功而獲爵則輕,非罪而肆刑則亵。

    天寶之季,嬖幸傾國,爵以情授,賞以一寵一加,綱紀始壞矣。

    羯胡乘之,遂亂中夏。

    财賦不足以供賜,而職官之賞興焉;職員不足以容功,而散、試之号行焉。

    今所病者爵輕也,設法貴之,猶恐不重,若又自棄,将何勸焉?陛下謂試官為虛名,豈思之未熟邪?夫立國惟義與權,誘人惟名與利。

    名近虛,于教為重;利近實,于德為輕。

    凡所以裁是非,立法制,則存乎其義;參虛實,揣輕重,則存乎其權。

    專實利而不濟之以虛,則物有匮耗而不給矣;專虛名而不副之以實,則情有誕謾而不趨矣。

    故錫貨财,列禀秩,以彰實也;差品列,異服章,以飾虛也。

    居上者達其變,相須以為表裡,則為國之權得矣。

    按甲令,有職事官、有散官、有勳官、有爵号。

    其賦事受奉者,惟職事一官,以叙才能,以位勳德,所謂施實利而寓虛名也;勳、散、爵号,止于服色、資廕,以馭崇貴,以甄功勞,所謂假虛名佐實利者也。

    今員外、試官與勳、散、爵号同,然而突铦鋒、排禍難者以是酬之可謂重矣。

    今獻瓜一器、果一盛則受之,彼忘軀命者有以相謂矣,曰:‘吾之軀命乃同瓜果。

    ’瓜果,草木也。

    若草木然,人何勸哉?夫田父野人必欲得其歡心,厚賜之可也。

    ” 俄以勞遷谏議大夫,仍為學士。

    時鳳翔節度使李楚琳殺張镒得位,雖數貢奉,議者頗言其挾兩端,有所狙伺然。

    帝亦不能容,其使至,皆不得召,欲以渾瑊代之。

    贽谏曰:“楚琳之罪舊矣,今議者乃始紛纭,不亦晚哉?且勤王之師在畿内者,急宣亟告,景刻不可差。

    商嶺既回遠,而駱谷又為賊所扼,通王命者唯褒斜爾。

    若複阻,則諸鎮之向背者,我勝則來,賊勝遂往,此焉幾會,不容差跌。

    使楚琳逞憾,敢為猖狂,南塞要沖,東與賊合,則我咽喉梗而心膂分矣,豈不病哉!今顧望兩端,是乃天誘其衷,通歸塗,濟大業也。

    ”帝釋然,盡召見其使,優诏勞安之。

     帝欲以内外從官普号“定難元從功臣”。

    贽曰:“宮官具寮,恪居奔走,勞則有之,何功之雲?難則嘗之,何定之雲?今與奮命者齒,恐沮戰士之心,結勳臣之憤。

    ”帝乃止。

     京師已平,帝欲召渾瑊訪奔亡内人,給裝使赴行在。

    贽谏曰:“大難始平,而百役疲瘵之氓、重傷殘廢之卒,皆忍死扶疾,想聞德音。

    蓋事有先後,義有輕重,重者宜先,輕者宜後。

    昔武王克殷,有未下車而為之者,有下車而為之者。

    當今所務,謂宜以大臣馳傳,迎複神主,脩饬郊丘,展禋享之禮,申告謝之意;恤死義,犒有功,崇進忠直,優問耆耄;定反側,寬脅從,官失職,複廢業,是皆宜先不可後也。

    葺宮室,治服玩,耳目之娛,巾栉之侍,是皆宜後不可先也。

    且内人當離潰之後,或為将士所私。

    昔人掩絕纓、飲盜馬者,豈忘其一愛一邪?知為君之體然也。

    天下固多亵人,何必獨此?”帝不複下诏,猶遣使谕瑊資遣。

     初,劉從一、姜公輔等材下不逮贽遠甚,徒以單言暫謀偶有合,由下位建台宰。

    而贽孤立一意,為左右權幸沮短,又言事無所回諱,一陰一失帝意,久之不得宰相。

    還京,但為中書舍人。

    母韋猶在江東,帝遣中人迎還京師。

    俄以喪解官,客東都。

    諸方赗遺一不取,惟韋臯以布衣交,先以聞,故所緻辄稱诏受之。

    又诏中人護父柩至自吳會,葬洛一陽一。

    服除,以權知兵部侍郎複召為學士。

    入謝,伏地鲠泣,帝為興,改容慰撫。

    眷遇彌渥,天下屬以為相,而窦參素不平,忌之。

    贽亦數言參罪失。

    貞元七年,罷學士,以兵部侍郎知貢舉。

    明年,參黜,乃以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。

     帝始任楊炎、盧杞,引樹私一黨一,排忠良,天下怨疾。

    貞元後,懲艾其失,雖置宰相,至除用庶官,反覆參诘乃得下。

    及贽秉政,始請台閣長官得自薦其屬,有不職,坐舉者。

    帝初許之,或言諸司所引皆親一黨一,招賂遺,無實才,帝複诏宰相自擇。

    贽奏言:“齊桓公問管仲害霸,對曰:‘得賢不能任,害霸也;任賢不能固,害霸也;固始而不終,害霸也;與賢人謀事,而小人議之,害霸也。

    ’所謂小人者,非悉懷險诐以覆邦家也,蓋趨向狹促,以沮議為出衆,自異為不群,趣小利,昧遠圖,效小信,傷大道爾。

    所謂台省長官,仆射、尚書、丞、郎、禦史大夫、中丞是也。

    陛下擇輔相多出其中,行實不能頓殊也。

    今乃謂不能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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