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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傳第一百六 陳三李曹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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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節度使。

    大旱,蝗不入境。

     武宗即位,徙淮南,召拜中書侍郎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,進尚書右仆射、門下侍郎,封趙郡公。

    居位四年,以足緩不任朝谒,辭位,以檢校右仆射平章事,複節度淮南。

    卒,贈太尉,谥文肅。

     始,沣人吳汝納者,韶州刺史武陵兄子也。

    武陵坐贓貶潘州司戶參軍死,汝納家被逐,久不調。

    時李吉甫任宰相,汝納怨之,後遂附宗闵一黨一中。

    會昌時,為永甯尉,弟湘為江都尉。

    部人訟湘受贓狼籍,身娶民顔悅女。

    紳使觀察判官魏铏鞫湘,罪明白,論報殺之。

    時,議者謂吳氏世與宰相有嫌,疑紳内顧望,織成其罪。

    谏官屢論列,诏遣禦史崔元藻覆按,元藻言湘盜用程糧錢有狀,娶部人女不實,按悅嘗為青州衙推,而妻王故衣冠女,不應坐。

    德裕惡元藻持兩端,奏貶崖州司戶參軍。

    宣宗立,德裕去位,紳已卒。

    崔铉等久不得志,導汝納使為湘訟,言:“湘素直,為人誣蔑,大校重牢,五木被體,吏至以娶妻資媵結贓。

    ”且言:“顔悅故士族,湘罪皆不當死,紳枉殺之。

    ”又言:“湘死,紳令即瘗,不得歸葬。

    按紳以舊宰相鎮一方,恣威權。

    凡戮有罪,猶待秋分;湘無辜,盛夏被殺。

    ”崔元藻銜德裕斥己,即翻其辭,因言:“禦史覆獄還,皆對天子别白是非,德裕權軋天下,使不得對,具獄不付有司,但用紳奏而寘湘死。

    ”是時,德裕已失權,而宗闵故一黨一令狐綯、崔铉、白敏中皆當路,因是逞憾,以利誘動元藻等,使三司結紳杖钺作籓,虐殺良平,準神龍诏書,酷吏殁者官爵皆奪,子孫不得進宦,紳雖亡,請從《春秋》戮死者之比。

    诏削紳三官,子孫不得仕。

    貶德裕等,擢汝納左拾遺,元藻武功令。

     始,紳以文藝節一操一見用,而屢為怨仇所拫卻,卒能自伸其才,以名位終。

    所至務為威烈,或陷暴刻,故雖沒而坐湘冤雲。

     李讓夷,字達心,系本隴西。

    擢進士第,辟鎮國李绛府判官。

    又從西川杜元穎幕府。

    與宋申錫善,申錫為翰林學士,薦讓夷右拾遺,俄召拜學士。

    素善薛廷老,廷老不饬細檢,數飲酒不治職,罷去,坐是亦奪職。

    累進谏議大夫。

     開成初,起居舍人李褒免,文宗謂李石曰:“褚遂良以谏議大夫兼起居郎,今谏議誰欤?可言其人。

    ”石以馮定、孫簡、蕭俶、李讓夷對,帝曰:“讓夷可也。

    ”李固言請用崔球、張次宗。

    鄭覃曰:“球故與李宗闵善,且記注一操一筆在赤墀下,所書為後世法,不可用一黨一人。

    若裴中孺、李讓夷,臣不敢有言。

    ”乃決用讓夷,進中書舍人。

    既而李珏、楊嗣複以覃之薦,終帝世不得遷。

     武宗初,李德裕複入,三遷至尚書右丞,拜中書侍郎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。

    潞州平,檢校尚書右仆射。

    宣宗立,進司空、門下侍郎,為大行山陵使。

    未複土,拜淮南節度使。

    以疾願還,卒于道,贈司徒。

    讓夷廉介不妄交,位雖顯劇,以儉約自将,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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