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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第三 禮樂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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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宗诏有司定議。

    谏議大夫硃子奢請立七廟,虛太祖之室以待。

    于是尚書八座議:“《禮》曰:‘天子三昭三穆,與太祖之廟而七。

    ’晉、宋、齊、梁皆立親廟六,此故事也。

    ”制曰:“可。

    ”于是祔弘農府君及高祖為六室。

    二十三年,太宗崩,弘農府君以世遠毀,藏夾室,遂祔太宗。

    及高宗崩,宣皇帝遷于夾室,而祔高宗。

    皆為六室。

     武氏亂敗,中宗神龍元年,已複京太廟,又立太廟于東都。

    議立始祖為七廟,而議者欲以涼武昭王為始祖。

    太常博士張齊賢議以為不可,因曰:“古者有天下者事七世,而始封之君謂之太祖。

    太祖之廟,百世不遷。

    至祫祭,則毀廟皆以昭穆合食于太祖。

    商祖玄王,周祖後稷,其世數遠,而遷廟之主皆出太祖後。

    故合食之序,尊卑不差。

    漢以高皇帝為太祖,而太上皇不在合食之列,為其尊于太祖也。

    魏以武帝為太祖,晉以宣帝為太祖,武、宣而上,廟室皆不合食于祫,至隋亦然。

    唐受天命,景皇帝始封之君,太祖也,以其世近,而在三昭三穆之内,而光皇帝以上,皆以屬尊不列合食。

    今宜以景皇帝為太祖,複祔宣皇帝為七室,而太祖以上四室皆不合食于祫。

    ”博士劉承慶、尹知章議曰:“三昭三穆與太祖為七廟者,禮也。

    而王迹有淺深,太祖有遠近。

    太祖以功建,昭穆以親崇;有功者不遷,親盡者則毀。

    今以太祖近而廟數不備,乃欲于昭穆之外,遠立當遷之主以足七廟,而乖疊毀之義,不可。

    ”天子下其議大臣,禮部尚書祝欽明兩用其言,于是以景皇帝為始祖,而不祔宣皇帝。

    已而以孝敬皇帝為義宗,祔于廟,由是為七室,而京太廟亦七室。

    中宗崩,中書令姚元之、吏部尚書宋璟以為:“義宗,追尊之帝,不宜列昭穆,而其葬在洛州,請立别廟于東都,而有司時享,其京廟神主藏于夾室”。

    由是祔中宗,而光皇帝不遷,遂為七室矣。

     睿宗崩,博士陳貞節、蘇獻等議曰:“古者兄弟不相為後,殷之盤庚,不序于一陽一甲;漢之光武,不嗣于孝成;而晉懷帝亦繼世祖而不繼惠帝。

    蓋兄弟相代,昭穆位同,至其當遷,不可兼毀二廟。

    荀卿子曰:‘有天下者事七世。

    ’謂從祢以上也。

    若傍容兄弟,上毀祖考,則天子有不得事七世者矣。

    孝和皇帝有中興之功而無後,宜如殷之一陽一甲,出為别廟,祔睿宗以繼高宗。

    ”于是立中宗廟于太廟之西。

     開元十年,诏宣皇帝複祔于正室,谥為獻祖,并谥光皇帝為懿祖,又以中宗還祔太廟,于是太廟為九室。

    将親祔之,而遇雨不克行,乃命有司行一事。

    寶應二年,祧獻祖、懿祖,祔玄宗、肅宗。

    自是之後,常為九室矣。

     代宗崩,禮儀使顔真卿議:“太祖、高祖、太宗皆不毀,而代祖元皇帝當遷。

    ”于是遷元皇帝而祔代宗。

    德宗崩,禮儀使杜黃裳議:“高宗在三昭三穆外,當遷。

    ”于是遷高宗而祔德宗,蓋以中、睿為昭穆矣。

    順宗崩,當遷中宗,而有司疑之,以謂則天革命,中宗中興之主也。

    博士王泾、史官蔣武皆以為中宗得失在己,非漢光武、晉元帝之比,不得為中興不遷之君。

    由是遷中宗而祔順宗。

     自憲宗、穆宗、敬宗、文宗四世祔廟,睿、玄、肅、代以次遷。

    至武宗崩,德宗以次當遷,而于世次為高祖,禮官始覺其非,以謂兄弟不相為後,不得為昭穆,乃議複祔代宗。

    而議者言:“已祧之主不得複入太廟。

    ”禮官曰:“昔晉元、明之世,已遷豫章、颍川,後皆複祔,此故事也。

    ”議者又言:“廟室有定數,而無後之主當置别廟。

    ”禮官曰:“晉武帝時,景、文同廟,廟雖六代,其實七主。

    至元帝、明帝,廟皆十室,故賀循曰:‘廟以容主為限,而無常數也。

    ’”于是複祔代宗,而以敬宗、文宗、武宗同為一代。

    初,玄宗之複祔獻祖也,诏曰:“使親而不盡,遠而不祧。

    ”蓋其率意而言爾,非本于禮也。

    而後之為說者,乃遷就其事,以謂三昭三穆與太祖祖功宗德三廟不遷為九廟者,周制也。

    及敬、文、武三宗為一代,故終唐之世,常為九代十一室焉。

     開元五年,太廟四室壞,奉其神主于太極殿,天子素服避正殿,辍朝三日。

    時将行幸東都,遂谒神主于太極殿而後行。

    安祿山之亂,宗廟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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