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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百一十二已下,又增半刻。
凡日月帶蝕出沒,各以定法通蝕分,半定用刻約之,以乘見刻。
多于半定用刻,出為進,沒為退;少于半定用刻,出為退,沒為進:各如定法而一,為見蝕之大分。
朔晝、望夜皆為見刻。
其九服蝕差,則不複考詳。
五星終率曰周率。
因平合加中伏,得平見。
金、水加夕,得晨;加晨,得夕。
又以變差乘年,滿象數去之;不盡為變交。
三百約為分,統法而一,以減平見。
三十六乘平見秒,十二乘變交秒,同以三千六百為母。
餘如交率已下,星在一陽一曆;已上,去之,為入一陰一曆。
各以變策除,為變數,命初變算外;不盡為入其變度數及餘。
自此百約餘分,母同刻法。
以所入變下數,加減平見,為常見。
金星晨見,先計自夕見,盡夕退,應加減先後差。
同名相從,異名相銷。
與晨常見加減差,異名相銷,同名相從。
依加減晨平見為常見。
凡常見計入定氣,求先從定數,各以差率乘之,差數而一,為定差。
晨見先減、後加,夕見先加、後減常見,為定見。
以常見與定見加減數,加減平見入變度數及餘秒,為定見初變所入。
以所行度順加、退減之,即次變所入。
以所入變下差數加減日度變率。
其水星常見與定見加減數,同名相從,異名相銷,反其加減。
夕見差加疾行日率者,倍其差,加度率。
又分其差,以加遲留日率。
晨見亦分其差,以加遲留日率,以所差之數,加疾行日率,亦倍其差,加疾行度率。
夕見差減疾行日率者,倍其差,減度率。
又以其差減留日,不足減,侵減遲日。
晨見差減留日,不足減者,侵減遲日,亦以其差減疾行日率,倍其差,以減度率。
前變初日與後變末日先後數,同名相銷,異名相從,為先後定數。
各以差率乘之,差數而一,為日差。
金星用後變差率、差數。
以先後定數減之,為度差。
金星夕伏,又日差減先後定數,為度差。
晨伏以先後定數加日差,為度差。
水星夕伏,以先後定數為日差。
倍之,為度差。
乃以日度差,積盈者以減、積縮者以加末變日度率。
金、水晨伏,反用其差。
又倍退行差,差率乘之,差數而一,為日差。
以退差減之,為度差。
金星夕伏,以日差減退差,為度差。
晨伏以退差加日差,為度差。
以退行日度差應加者減末變日度率。
晨伏反用其差。
各加減變訖,為日度定率。
他亦皆準《大衍曆》法。
其分秒不同,則各據本曆母法雲。
起長慶二年,用《宣明曆》。
自敬宗至于僖宗,皆遵用之。
雖朝廷多故,不暇讨論,然《大衍曆》後,法制簡易,合望密近,無能出其右者。
訖景福元年。
《觀象曆》,今有司無傳者。
《長慶宣明曆》演紀上元甲子,至長慶二年壬寅,積七百七萬一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