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體,專屬以吏事,而以軍食委李泌,刑法委柳渾,時以為任職。
子弘靖。
弘靖字元理,雅厚信直,以廕為河南參軍。
杜亞辟佐其府。
亞疑牙将令狐運劫饷絹,弘靖直其枉,亞怒,斥出府。
裴延齡為德一陽一公主治第,欲徙弘靖先朝,上疏自言,德宗異之,擢監察禦史。
累遷戶部侍郎、陝州觀察使,徙河中節度使。
元和中,拜刑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。
吳少一陽一死,其子元濟擅總留務,憲宗欲誅之。
弘靖請先遣使者吊贈,待不恭,乃加兵,诏可。
進中書侍郎,封高平縣侯。
武元衡遇害,賊未得,王承宗邸厮卒張晏被告,诏付禦史台劾驗,有狀。
弘靖疑禦史傅緻晏罪,言之帝,不聽,遂誅晏,并讨承宗。
弘靖曰:“戎事并興,鮮有濟。
不如悉力淮西,已平,乃治河朔。
”議再迕,乃歸政,以檢校吏部尚書、同平章事,為河東節度使。
未及鎮,诏伐承宗。
弘靖自以谏不聽,思自效,乃大閱兵,請身讨賊。
诏許出軍,無親往。
既王師無功,帝憶曩言,下诏褒美。
弘靖亦遣使間道喻承宗,承宗款附。
召拜吏部尚書,徙節宣武。
宣武承韓弘虐政,代以寬簡,民便安之。
長慶初,劉總舉所部内屬,請弘靖為代,進檢校司空,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,充盧龍節度使。
始入幽州,老幼夾道觀。
河朔舊将與士卒均寒暑,無障蓋安輿,弘靖素貴,肩輿而行,人駭異。
俗謂祿山、思明為“二聖”,弘靖懲始亂,欲變其俗,乃發墓毀棺,衆滋不悅。
旬一決事,賓客将吏罕聞其言。
委成于參佐韋雍、張宗厚,又不通大體,朘刻軍賜,專以法拫治之。
官屬輕侻酣肆,夜歸,燭火滿街,前後呵止,其诟責士皆曰“反虜”,嘗曰:“天下無事,而輩挽兩石弓,不如識一丁字。
”軍中以氣自任,銜之。
總之朝,诏以錢百萬缗赉将士,弘靖取二十萬市府雜費,有怨言。
會雍欲鞭小将,薊人未嘗更笞辱,不伏,弘靖系之。
是夕軍亂,囚弘靖薊門館,掠其家赀婢妾,執雍等殺之。
判官張澈始就職,得不殺,與弘靖同被囚。
會诏使至,澈謂弘靖曰:“公無負此土人,今天子使至,可因見衆辨,幸得脫歸。
”即推門求出。
衆畏其謀,欲遷别館。
澈大罵曰:“汝何敢反!前日吳元濟斬東市,李師道斬軍中,同惡者,父母妻子肉飽狗鼠鸱鴉。
”衆怒,擊殺之。
數日,吏卒稍自悔,詣館謝弘靖,願革心事之。
三請,不對。
衆曰:“公不赦我矣,軍中可一日無帥乎?”遂取硃克融主留後。
诏貶弘靖太子賓客。
分司東都。
再貶吉州刺史。
明年,出幽州,改撫州刺史,稍遷太子少師。
卒,年六十五,贈太子太保。
弘靖少有令問,杜鴻漸、杜佑皆器許。
曆台閣顯級,人以為有輔相才。
及居位,簡默自處,無所規拂。
幽薊初效順,不能因俗制變,故範一陽一複亂。
家聚書畫,侔秘府。
先第在東都思順裡,盛麗甲當時,曆五世無所增葺,時号“三相張家”雲。
子:文規、次宗。
裴度秉政,引文規為右補阙。
度出襄一陽一,貶溫令,度奏置幕府。
累轉吏部員外郎。
右丞韋溫劾文規父昔被囚,逗留不赴難,不宜任省署。
出為安州刺史,終桂管觀察使。
子彥遠,博學有文辭,乾符中至大理卿。
次宗,開成初為起居舍人。
文宗始诏左右史立螭頭下記宰相奏對,既退,帝召見審正是非。
故開成時事為最詳。
以稱職,兼集賢院直學士。
文規左遷,改國子博士、史館修撰。
李德裕再當國,引為考功員外郎,知制诰。
出澧、明二州刺史,卒。
孫茂樞,字休府,及進士第。
天祐中,累遷祠部郎中,知制诰。
坐柳璨事,貶博昌尉。
嘉祐,嘉貞弟,有幹略。
方嘉貞為相時,任右金吾衛将軍,昆弟每上朝,軒蓋驺導盈闾巷。
時号所居坊曰“鳴珂裡”。
後貶浦一陽一府折沖。
開元末,為相州刺史。
舊刺史多死官,衆疑畏。
嘉祐以周總管尉遲迥死國難,忠臣也,立祠房解祓衆心。
三歲,入為左金吾将軍。
後吳克為刺史,又加神冕服,遂無患。
源乾曜,相州臨漳人。
祖師民,隋刑部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