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上至行,诏刺史吊問,賜粟帛,旌阙其闾。
淮南節度使李吉甫表授太子文學,兼集賢校理。
會入輔政,擢為右補阙,遷直學士,充皇太子、諸王侍讀,因著《太子諸王訓》十篇。
穆宗立,未聽政,召居禁中,條詢治理,且許以相。
公著陳讓牢切,乃擢給事中,遷工部侍郎,知吏部選事。
公著内知帝欲進用,故辭疾求外,遷授浙西觀察使,徙為河南尹,治以清靜聞。
四遷禮部尚書、翰林侍講學士。
長慶中,浙東災疠,拜觀察使,诏賜米七萬斛,使赈饑捐。
久之,入為太常卿。
太和中,以病丐身還鄉裡,卒,年六十四,贈尚書右仆射。
公著清約守道,每進一官,辄憂見顔間。
四十喪妻,終身不畜妾。
及卒,天下惜之。
崔弘禮,字從周,系出博陵,北齊左仆射懷遠六世孫。
磊磊有大志,通兵略。
過宣武,從劉玄佐獵夷門,玄佐酒酣,顧曰:“崔生獨不知此樂邪?”弘禮笑曰:“我固喜武,請為公歡。
”玄佐臂鷹與弘禮馳逐,急緩在手,一軍驚曰:“安得此奇客?”玄佐大悅,欲留之,固辭,厚為資饷。
至京師,所善李觀病且死,弘禮殚褚為治喪,葬畢乃去。
及進士第,平判異等。
靈武李栾表為判官,以親老不應,更署東都留守呂元膺參謀。
時天子讨蔡,李師道謀襲洛,脅沮朝廷以釋蔡危。
弘禮為箝揣賊情,部分設張,東都卒無患。
遷留守判官,擢忻、汾二州刺史。
田弘正請朝,表弘禮徙衛州,兼魏博節度副使。
伐李師道,弘正多所咨逮。
還魏博,又表為相州刺史。
長慶初,張弘靜鎮幽州,诏弘禮往副。
未及行,軍亂,改绛州刺史。
李朅反于汴,诏徙河南尹,倚以捍賊。
遷河一陽一節度使,治河内秦渠,溉田千頃,歲收八萬斛。
徙華州刺史,改天平節度使。
李同捷叛,與李聽合師讨之。
至濮州,大将李萬瑀、劉寀擁兵自固,弘禮表萬瑀守沂州,寀守黃州,奪其兵,擊賊禹城,破之,獲铠裝數十萬。
時徐泗節度使王智興檄兗、海、郓、曹、淄、青當徐道者,出車五千乘,轉粟饋軍,弘禮度道遠,乃自兗開盲山故渠,自黃隊抵青丘,師人一大濟。
李祐以鄭滑兵三千入齊而潰,弘禮悉斬之,為出郓兵二千,祐遂大破賊,一屍一藉十餘裡,祐望郓拜曰:“活我者崔公也!”加檢校尚書左仆射,徙東都留守。
召還,以病自乞,改刑部尚書,複為留守。
卒,年六十五,贈司空。
弘禮短于治民,少一愛一利,晚頗務多積,素議訿之。
崔玄亮,字晦叔,磁州昭義人。
貞元初,擢進士第,累署諸鎮幕府。
父喪,客高郵,卧苫終制,地下濕,因得痹病,不樂進取。
元和初,召為監察禦史,累轉駕部員外郎。
清慎介特,澹如也。
稍遷密歙二州刺史。
歙人馬牛生駒犢,官籍蹄噭,故吏得為一奸一,玄亮焚其籍,一不問。
民山處,輸租者苦之,下令許計斛輸錢,民賴其利。
曆湖、曹二州,辭曹不拜。
太和四年,繇太常少卿改谏議大夫,朝廷推為宿望,拜右散騎常侍。
每遷官,辄讓形于色。
鄭注構宋申錫,捕逮倉卒,内外震駭。
玄亮率谏官叩延英苦诤,反複數百言,文宗未谕,玄亮置笏在陛曰:“孟轲有言:‘衆人皆曰殺之,未可也;卿大夫皆曰殺之,未可也;天下皆曰殺之,然後察之,乃寘于法。
’今殺一凡庶,當稽典律,況欲誅宰相乎?臣為陛下惜天下法,不為申錫言也。
”俯伏流涕,帝感悟,衆亦服其不桡,由此名重朝廷。
頃之,移疾歸東都,召為虢州刺史。
卒,年六十六,贈禮部尚書。
玄亮晚好黃老清靜術,故所居官未久辄去。
遺言:“山東士人利便近,皆葬兩都,吾族未嘗遷,當歸葬滏一陽一,正首丘之義。
”諸子如命。
王質,字華卿。
五世祖通為隋大儒。
質少孤,客壽春,力耕以養母。
講學不倦,諸生從授業者甚衆。
年逾四十,偃蹇無進取意,姻友苦勸以仕,乃舉進士,中甲科。
繇秘書省正字累佐帥府,五遷侍禦史,繇山南西道節度副使再轉谏議大夫。
宋申錫之得罪,質與谏官伏閣,文宗開延英召見,泣涕陳谏,帝稍寤,申錫得不死。
為宦豎所惡,出虢州刺史。
李德裕素器之,擢給事中、河南尹,徙宣歙觀察使。
卒,年六十八,贈左散騎常侍,谥曰定。
質清白畏慎,為政必先究風俗,所至有惠一愛一。
雖與德裕厚善,而中立自将,不為一黨一。
奏署幕府者,若河東裴夷直、天水趙皙、隴西李行方、梁國劉蕡,皆一時選雲。
殷侑,陳州人。
幼有志于學,不治赀産。
長通經術,以講道為娛。
貞元末,及五經第,其學長于《禮》,擢太常博士。
元和八年,回鹘請和親,朝廷以仰費廣劇,欲纾以期。
诏侑、宗正少卿李孝誠使回鹘,可汗驕甚,盛陳甲兵,欲臣使者,侑不為屈。
已傳命,虜責其倨,宣言欲留不遣,衆色怖,侑徐曰:“可汗,唐婿,欲坐屈使者拜,乃可汗無禮,非使臣倨也。
”虜憚其言,不敢一逼一。
還,遷虞部員外郎。
王承宗叛,遣侑招谕,承宗聽命。
進谏議大夫。
侑論朝廷治亂得失,前後凡八十四通,以語切,出為桂管觀察使。
寶曆元年,徙江西。
所至以潔廉稱。
入為衛尉卿。
文宗即位,李同捷叛,而王廷湊一陰一為脣齒,兵久不解,诏五品以上官議尚書省。
帝銳欲讨賊,群臣無敢異論者,獨侑請舍廷湊而專事同捷,且言:“願以宗社安危為計,善師攻心為武,含垢安人為遠圖,網漏吞舟為至誡。
”帝不納,然内嘉尚。
同捷平,以侑嘗為滄州行軍司馬,遂拜義昌軍節度使。
于時痍荒之餘,骸鼻蔽野,墟裡生荊棘,侑單身之官,安足粗淡,與下共勞苦,以仁惠為治。
歲中,流戶襁屬而還,遂為營田,丐耕牛三萬,诏度支賜帛四萬匹佐其市。
初,州兵三萬,仰禀度支,侑始至一歲,自以賦入贍其半,二歲則周用,乃奏罷度支所賜。
戶口滋饒,廥儲盈腐,上下便安,請立石紀政。
以勞加檢校吏部尚書。
六年,徙天平節度。
自李師道亂,朝廷雖析三鎮,然務安反側,賦入盡為軍赀,無輸王府者。
侑以饷軍有赢,當上送官,乃裁制經費,歲以錢十五萬缗、粟五萬石歸有司。
加檢校尚書右仆射。
禦史大夫溫造劾侑違制,擅賦斂民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