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名之獻,诏以庾承宣代還。
會濮州掾崔元武受吏赇,又率屬邑奉錢,增私馬估售官,疊三罪計絹百二十匹。
大理以入私馬一重,削三官,刑部覆訊當流,未決。
侑奏:“三犯不同,坐所重。
律,頻贓者累論。
元武犯皆枉法,當死。
”诏用覆訊,流元武賀州。
帝嘉侑守法,進刑部尚書,以造所奏不直,複用為天平節度。
開成元年,再召為刑部尚書。
時李訓、鄭注已誅,帝問侑治安術,侑言:“朝廷宜任耆德,毋輕用新進。
”帝善之,賜彩三百匹。
初,鹽鐵度支使屬官悉得以罪人系在所獄,或私置牢院,而州縣不聞知,歲千百數,不時決。
侑奏許州縣糾列所系,申本道觀察使,并具獄上聞。
許之,賜黃金十斤,以酬直言。
泾原節度使硃叔夜坐侵牟士卒,贓數萬,家畜兵器,罷為左武衛大将軍。
侑薄其罪,天子由是疏之,賜叔夜死,出侑為山南東道節度使。
坐減兵不先論啟,左遷太子賓客,分司東都。
俄領忠武節度。
卒,年七十二,贈司空。
侑以經術進,臨事銳敏,有強直名。
晚節内冀台輔,稍務交結,而素望少衰雲。
孫盈孫。
盈孫,廣明初,為成都諸曹參軍。
僖宗至蜀,聞有禮學,擢太常博士。
光啟三年,帝将還京,而七廟焚殘,告享無所。
盈孫白宰相:“始乘輿西,有司盡載神主以行,至鄠,悉為盜奪。
今天子還宮,宜前具其禮。
”宰相建言,脩複宗廟,功費廣,請與禮官議。
時佗博士不在,獨盈孫從,議曰:“故廟十一室,二十三楹,楹十一梁,垣墉廣袤稱之。
今朝廷多難,宜少變禮。
按至德時作神主長安殿,飨告如宗廟,廟成乃祔。
今正衙外無它殿,伏聞诏旨以少府監寓太廟,請因增完為十一室,其三太後廟,權舍西南夾庑,須廟成議遷。
”诏可。
自是神主、樂縣,皆所創定,舊學禮家當其議。
龍紀元年,昭宗郊祠,兩中尉及樞密皆以宰相服侍上。
盈孫奏言:“先世典令,無内官朝服侍祠。
必欲之,當随所攝資品,雖無授據,猶免僭一逼一。
”诏可。
時喪亂後,制度凋紊,追補容典,皆盈孫折衷焉。
終大理卿,贈吏部尚書。
王彥威,其先出太原。
少孤,家無赀,自力于學。
舉明經甲科。
淹識古今典禮,未得調,求為太常散吏,卿知其經生,補檢讨官。
彥威采獲隋以來下訖唐凡禮沿革,皆條次彙分,号《元和新禮》上之。
有诏拜博士。
憲宗以正月崩,有司議葬用十二月下宿,彥威建言:“天子之葬七月,《春秋》之義。
志崩不志葬,必其時也。
舉天下葬一人,故過期不葬則譏之。
高祖、中宗葬皆六月,太宗四月,高宗九月,睿、代二宗皆五月,德宗十月,順宗七月,惟玄、肅二宗皆十二月,有為為之,非常典也。
且葬畢而虞,虞而卒哭,卒哭而祔,皆蔔日。
今葬蔔歲暮,則畢祔在明年正月,是改元慶賜皆廢矣。
”有诏更用五月。
淮南李夷簡上言:“大行皇帝功高,宜稱祖。
”穆宗下其議,彥威奏:“古者始封為太祖,由太祖而降,則又祖有功,宗有德。
故夏人祖颛顼而宗禹,商人祖契而宗湯,周人祖文王而宗武王。
魏晉而下,務欲推美,自始祖外并建列祖之議,叔世亂象,不可以為訓。
唐本周禮,以景皇帝為太祖,祖神堯而宗太宗,自高宗後鹹稱宗,以為成法。
不然,太宗緻升平,玄宗清内難,肅宗收複兩都,皆撥亂反正,猶不稱祖。
今當本三代之制,黜魏晉亂法,大行廟号宜稱宗。
”制可。
又舊事,祔廟必告于太極殿,然後奉主入廟,既事則已,而有司祔主畢,又還告太極殿。
彥威以為不可,執政怒,坐祝辭誤,奪二季俸,削一階。
彥威終不回屈。
後累擢司封郎中、弘文館學士、谏議大夫。
李師道既平,其十二州賦法未均,诏彥威為勘定兩稅使,差量纖悉,人不為煩。
還,兼史館修撰。
興平民上官興殺人亡命,吏囚其父。
興聞,自首請罪。
京兆尹杜悰、禦史中丞宇文鼎以自歸死免父之囚,可勸風俗,議減死。
彥威上言:“殺人者死,百王共守。
原而不殺,是教殺人。
”有诏貸死,彥威詣宰相據法争論,下遷河南少尹。
俄改司農卿。
李宗闵執政,雅善之,進拜平盧節度使。
開成初,召為戶部侍郎,判度支。
彥威于儒學固該邃,亦善吏事,但經總财用,出入米鹽,非所長也。
而一性一剛讦自恃,嘗見文宗,顯奏曰:“百口家知有歲計,而軍用一切不可謹邪?臣按見财,量入以為出,随色占費,終歲用之,無毫厘差。
假令臣一旦迷愚,欲自欺沒,亦不可得。
”因上《占頟圖》。
又言:“至德迄元和,天下觀察者十,節度者二十有九,防禦者四,經略者三,大都通邑皆有兵,最凡八十餘萬。
長慶籍戶三百五十萬,而兵乃九十九萬,率三戶資一兵。
今舉天下之入,歲三千五百萬,上供者三之一,又三之二則衣賜仰給焉。
自留州留使外,餘四十萬衆,皆仰度支。
”又為《供軍圖》上之。
彥威雖自謂楗柅一奸一冒,著定其費,于利害無益也。
始,神策軍多以禀缣于度支取直,吏私增賈厚給之,經用益耗。
開成初,有诏禁止。
時宦者仇士良、魚弘志方用事,彥威乃奏複與直,悅媚士良等。
又效王播貢羨赢以冀速進。
會邊兵訴所賜不時,缣皆敝惡,攝吏送台獄,而彥威視事自如,及诏停務,始惶恐就第。
貶衛尉卿。
俄檢校禮部尚書,為忠武節度使,毀山房三千餘所,盜無所容。
徙節宣武,封北海縣子。
一性一強敏,善著書,頗行于時。
卒,贈尚書右仆射,谥曰靖。
贊曰:韓愈稱:“郡邑通得祀社稷、孔子。
獨孔子用王者事,以門人為配,天子以下,北面拜跪薦祭,禮如親弟子者。
句龍、棄以功,孔子則以德,固自有次第。
”崇敬乃請東揖,以殺太重。
方是時,公卿無韓愈之賢,無有折其非是者。
道州刺史薛伯高嘗謂:“夫子稱顔回為庶幾,其從于陳、蔡者,亦各有号,出于一時,後世坐祀十人以為哲,豈夫子志哉?”觀七十子之賢,未有加于十人,坐而祀之,始于開元,非特牽于一時之稱号。
《記》曰:“祭,有其舉之,莫敢廢也。
”如崇敬誠不知禮,尊君以媚世,曆朝循而不改矣。
伯高之語,柳宗元志之于其書,必有辨其妄者。